长腿迈得飞快,逃命似的。
“你跟他咋了?”沈亚兰奇怪地看了过来。
她的印象还停留在昨天霍砚行把程徽月救回来的时候,明明下山的时候他还特意留下送两人回来,怎么一觉起来生分了许多?
程徽月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她表面没多在意,心里却想着一会儿得抓到他好好问问。
两人相携离开,谁都没有看到虚掩的门后晾在竹竿上的床单迎风拂动。
...
上岭村,自从胡春霞的尸体被发现之后,村里的人都炸了,走到哪谈论的都是这件事。
昨天公安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山里勘察过了,初步认定胡春霞是意外身亡。
但胡家人不认。
胡老太看到胡春霞的尸体之后,刚开始说什么都不认这是她女儿的尸体,非要公安再到别处找找。
后来是到公安局仔细辨认了死者,在她身上找到了胡春霞一直都有的胎记,她才心如死灰,当即就吐了口血晕了。
胡家人乱成一片,把人送到了医院,直到今天早上胡老太才醒过来。
她刚一睁眼,就看着自己的二儿子胡德山说道:“老二,你姐不是自己没的,她是被人害了!”
胡老二守了一夜脑子还不清醒,他虽不识几个字,但一直给镇上的养猪场杀猪也见了点世面。
他还是相信公安查探过后说的结果。
他瞅了眼精气神泄了大半的胡老太,小心翼翼地开口:“娘,公安昨天都去山上看了,我姐就是自己踩滑了掉下来的...”
胡老太浑浊的眼珠动了动,生气地瞪着他:“你信你老娘还是信公安?”
“你姐一个从小在村里长大的土娃子,山上坡上还去得少吗,啥时候摔过跤?为啥这回就踩滑了?”
胡老二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可是前两天下了雨,山里路确实滑,说不定...”
“滑什么滑!”胡老太打断他,一夜更加沧桑的面容露出些许哀怆,“你姐昨晚都给我托梦了,说她死得冤啊!”
“我这辈子就你姐这么一个女儿,现在却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说我咋可能心安?她走得不瞑目,我这个当娘的肯定是要给她讨个公道的!”
胡家一向是胡老太主掌大事,几个儿子也习惯了听从她的话。
此刻见自家老娘含泪泣诉,也没法说个不字。
“那我姐给你托梦还说了啥,难道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
胡老太抹了抹眼泪,脸色阴沉下来。
“托梦也是有忌讳的,是谁不知道,不过你姐身上那么多伤,总不可能全都是摔出来吧?”
她昨天看到自己闺女那浑身青紫的淤痕,眼泪都止不住地流,哪里敢承认这真的是胡春霞?
心里只是抱着一丝期望,是自己老花眼看错了,她只是长得跟他闺女像而已。
结果很不幸,那就是她闺女。
胡老太最后那点幻想也没了,一直堵在心口的淤血就喷了出来。
昨天昏迷之后,她就梦到胡春霞了,她可怜的闺女抱着她的腿哭啊,浑身都是血淋淋的,一直喊疼...
胡老太差点撅过气儿就跟她一块走了。
但是不行,她闺女怎么死的还没弄清楚呢,这是扎在她心里的一根刺,不拔她就走得不安宁!
“老二,去,把老三老四叫上,咱们出院去找罗大伟!”
胡老二表情一肃,认真地点头,娘说得没错,他姐是在罗家出的事,肯定要找罗大伟要个说法!
这边,胡家人气势汹汹集结起来往上岭村走,而罗大伟此时正在地里干活,一脸郁气。
自从他知道胡春霞死了之后,就暗暗埋怨起胡家人。
当初要不是他们不让自己跟她离婚,现在他也不会背上鳏夫的名头。
胡春霞被公安调查的事儿他还没忘呢,谁知道她背后做了啥,说不定是有亏心事,没注意看路才摔死的!
如果是这样,那让她顶着自己老婆的名号他得多膈应!
可是如今人都死了,他再想离婚也不可能了。
罗大伟悔不当初,暗恨自己眼皮子浅。
田埂上,一个汉子扛着锄头路过,看到他有些嘲讽地问了一句:“哟,罗大伟,你老婆都没了你还有心情上工啊?”
他平时就看不惯罗大伟爱装好面子,最近更是听自家婆娘说他打老婆的事儿,对他就更看不上了。
虽然胡春霞尽力在遮掩,罗大伟每次动手也捂了她的嘴,可那身上的伤痕是没办法消除的。
胡春霞糟糕的状态大伙儿有目共睹,被打成那样人还要去上工,大家都在背后骂他不是人!
这回胡春霞人没了,罗大伟半点表示都没有,也没说要把人接回来办白事,这就让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见他就忍不住刺了一嘴。
“人家好歹给你罗家生了儿子,你再怎么样也该把人接回来入土为安吧?”
罗大伟烦得不行,一想到胡春霞就恼,偏偏这人还跑过来对他指指点点的,当即就怒了。
“我接不接回来关你啥事儿啊?你这么关心她,你把她埋到你家去呗!”
还生了儿子...生儿子了不起啊?生了儿子就能把她造的孽全部抵消?
他罗家到今天这个地步,还不都是她作的!
早知道他当时就不该贪图她们家那点嫁妆,到穷一点的村里买个更听话的媳妇回来一样能生儿子!
那汉子被他冲得一阵面红耳赤,大吼:“罗大伟那是你老婆!嘴巴放干净点,你不膈应我还膈应呢!”
就胡春霞那个婆娘,倒贴给他他都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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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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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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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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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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