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整个公社都忙着春耕,田里话家常的人都少了,每个人都卯着劲往地里使。
程徽月天天累得腰酸背痛,也没空去想别的。
她在家里虽说包揽了所有家务,但这跟下地干活的强度还是不太一样。
挖了大概两工分的地之后,她直起腰,擦了擦额头的汗,走到田埂上喝水。
早就歇气儿的梁菲看到她过来,视线跟冷刀子一样嗖嗖往她身上扎。
都是同一天下乡的,也是干着一样的活,她就不明白,为什么程徽月就是一点没变黑!
她干了大半月,手都长茧子了,皮肤也黑了一个度,就算抹了三四层雪花膏也无济于事,每天还要看着讨厌的人白得晃人,都快烦死她了。
程徽月也适应了梁菲总是看不惯她的眼神,非常坦然地坐下休息了。
三四月的太阳不晒人,但她上工前总会涂两层防晒霜,再带个草帽,总算保持了原来的肤色。
前两天她又做好一件衣服,高腰背带,上身较紧,穿起来干活很方便,沈亚兰也穿着她做的工装连体衣。
两人穿了几天,她就发现有好几个村里姑娘偷瞄她们,欲说还休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个,程知青...”
程徽月放空的脑子被这一声喊回了神,转头一看,是牛娇娇。
“是你啊,有什么事儿吗?”
牛娇娇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有几个羞答答的姑娘,你推我搡地让别人先去。
“程知青...”牛娇娇率先开口:“我能问问你衣服是在哪买的么?我们上回去镇上找遍了都没看到。”
她们几个本来是想看看一件多少钱,要是便宜她们就凑钱买回来换着穿,结果去了之后店里还是老样子,没有这件衣服。
程徽月掀起唇:“不是买的,是我自己做的。”
“你自己会做衣服?”牛娇娇愣了。
不怪她会这么惊讶,如今所有人家里很少有缝纫机,会做衣服的婶子们都是手裁手缝,款式单一,而年轻姑娘们大多只会打补丁。
“你好厉害...”牛娇娇面庞微红,鼓起勇气问道:“那我们能请你帮我们做衣服吗?你做的衣服真的很好看,我们也想穿。”
“当然可以。”程徽月笑了,内心有种被认可的满足感。
见她答应,几个姑娘都高兴地红了脸。
牛娇娇又道:“额,不过我们攒的钱不多,可能给不了多少,不知道够不够...”
“没关系,你们自己提供布料,我就只收五毛钱的加工费。”
“如果没有新布,用旧衣服也可以。”她又补了一句:“不过用旧衣服的话,可能会达不到你们想要的效果。”
毕竟是拆下来之后的碎布。
她当然有能力把衣服做到完全看不出来,但事先还是要说明,不然到后面容易产生矛盾。
“没事没事,我们的衣服早就穿腻了,改成新的样子咋样都更好!”她们激动地说道。
“那行,等下了工,你们拿着衣服到知青点找我,我给你们量三围。”
几人说定,又退回去继续干活。
梁菲咬着牙看完,衣角都快被她扯烂了。
没见识的乡巴佬,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得意什么?笑笑笑,她改天就让她爸给她寄一件更好看的!
下工之后,回到知青院,没过多久,牛娇娇就和几个姑娘拿着衣服过来了。
程徽月一一给她们量了三围,记下数据,衣服分类装好,送她们到了门口。
“程徽月,咱们这几天这么忙,你还要给她们做衣服啊?你有时间睡觉吗?”沈亚兰睁大了眼。
“她们又不急,我做得完。”
她不是闲着没事做,只是希望通过改衣服、做衣服积累更多经验,说不定能在其中找到灵感。
等恢复高考后,她考上大学,就要开始着手创立属于自己品牌。
这一切,都是为了后续铺路。
送走牛娇娇等人,在另一个房间观望的女知青跑过来问:“程知青,你能给我也改个衣服吗?”
“对啊对啊,我也想穿新衣服了,程知青给我们也改一下呗,五毛钱我还是有的。”
一旦有人开口,其余的人就一拥而上了,几乎知青院里的女生都跑过来要她改衣服。
程徽月全盘接收:“可以是可以,不过我要先把她们几个的先做好,才能做你们的,而且最近上工时间长,你们可能要等个几天。”
“没事儿!我们等得起,程知青答应帮我们改就行。”
一堆人围着程徽月欢声笑语,如众星捧月。
这一幕着实又把梁菲刺激到了,她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身进屋。
路过程徽月的床位时,余光忽然扫到她枕头下还有一封未开封的信件。
被揉得皱巴巴的,似乎放了好多天都没看过。
梁菲狐疑挑着眉,拿起来看了看。
赵艳红。
真俗的名字。
是乡巴佬的谁?这么不待见她,给她寄信都不看?
她瞥了眼外面热闹的人群,直接拆开,入目的第一眼就露出了讽刺的笑容。
快速看完后,她找来胶水又重新封口,塞进了枕头下。
...
又过了几天,被拘留的胡春霞回来了。
短短十四天,她仿佛老了十岁,一脸憔悴地回到罗家,结果被罗大伟直接赶了出来。
“你滚吧!咱们罗家要不起你这样的婆娘!”
这段时间罗大伟走到哪都要被人耻笑,儿子住进了牛棚,老婆被公安拘留,臊得他都没脸去给罗家的祖宗烧纸了!
好好的贫农光荣家庭,硬是被这个败家婆娘克得成了半个黑五类!他可不敢再留她在家了!
“你就回娘家去住吧,等儿子从牛棚里出来,咱们就去离婚!”
以前这婆娘闹事儿他也嫌丢脸,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是花钱娶的老婆,离婚不划算,再说他年纪也大了,没钱再娶另一个了。
可这回他不能忍了。
一个进公安住了十几天的女人,名声也坏了,以后上岭村的人只要看见她就会想到自己有个被拘留的老婆,这绝对不行!
胡春霞一听离婚,慌急了,上前死死扭住他的胳膊。
“不行!不能离婚!我给你们罗家生了儿子,你凭啥跟我离婚?”
“你还好意思说儿子,你都不知道你把他害成了啥样!有你这样的妈,他不如一辈子住牛棚算了!”罗大伟一把甩开她,字字戳着她的伤口。
胡春霞‘砰’地一声被甩到门上,后脑勺钝钝生疼。
她脸色惨白,什么也不顾,还想跟他掰扯,但罗大伟直接把门一栓,把她关在了外面。
她把门拍得震响,嘶吼着:“罗大伟!你不是个男人!你凭啥跟我离婚!让我进去!”
“罗大伟!”
胡春霞在门口闹了很久,嗓子都冒烟了,里面也没有动静,反而是周围邻居对着她窃窃私语。
“看啥看?一群烂心窝子的长舌妇!迟早遭雷劈!”她恶毒地诅咒了一句,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娘家村里走去。
只是她不知道,等待她的究竟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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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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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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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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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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