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程徽月还是心头一甜。
重逢后,霍砚行第一次给她送礼物了!她的追夫计划,距离成功指日可待!
她心底振奋,眸子都亮了不少,“可以打开看看吗?”
语气中的喜悦不加掩饰,霍砚行感觉自己胸口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
在她的目光中,他猛然升起一阵悔意。
为什么里面不是一束鲜花呢?
一块血淋淋的牛肉好像有点拿不出手。
她不会失望吧?
“等你回去再打开吧,只是上次的野牛肉,我给你留了一块里脊。”他绷着脸,声音中不易察觉地透露出一丝紧张。
程徽月没注意到这些,表情未见失望,满心满眼的喜欢:“谢谢~”
里脊可是牛身上最嫩的肉了,他没有拿到黑市上卖钱,而是留给了她,说明他对自己并不是无动于衷的。
她了解霍砚行,知道他可不是会随便送异性东西的性格。
她翘起唇角正准备伸手接过,霍砚行又把竹篓收了回去,“太重了,还是我先帮你拿着吧,等下工了再一起送到知青点。”
程徽月可惜地点点头,“好吧。”她还想偷偷打开看一下呢。
霍砚行看到她的表情,不禁失笑,他就知道小知青没那么听话。
还好他收了回来,不然藏在里面的东西就要被提前发现了。
“时间不早了,你该上工了。”
“嗯,那下工见!”程徽月挥了挥手,转身走出几步,却蓦地想起什么,又回过头,“对了,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男人似乎没料到她会回头,眸中的缱绻贪恋还未收回,挺拔高大的身躯生根般地伫立原地,始终面朝着她的背影。
在她探究的眼神望过来时,那些晦暗莫名的情绪刹那间便消退了。
“你说。”低沉磁性的嗓音听不出与方才有什么分别。
程徽月几乎以为自己幻视了,她眨眨眼,仔细端详,仍是没看出什么。
她没再深究,转而牵起唇角:“霍砚行,我今天看起来怎么样?”
少女的笑容如栀子花般绽开,清甜可人,晨初的金辉穿透薄雾,打在她白皙美好的面庞上,细小的绒毛仿佛也镀了一层光。
霍砚行怔怔地望着她巧笑妍兮的模样,胸膛跳动的某个地方好似也如她的梨涡一般随之塌陷了。
他自认为不是没有自制力的人,但在小知青这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击溃防线,攻城掠地。
原因无它,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姑娘如此柔软却强势,羞怯却直白的示好,再给他十年修炼,他也拒绝不了。
他想,应该送她鲜花的,而不是带血的生肉。
但生肉已经送出去了,就像他的手这辈子只能握锄头。
折下的是庄稼,不是春花。
霍砚行滚了滚喉结,喉咙却酸胀得发不出声音。
没有流出的眼泪像是倒流回了身体里,灌溉着那株野蛮生长的枝芽。
直到此时,他才知道,甜蜜与苦涩原来可以同时存在。
“很漂亮...”他哽咽地吐出了几个字,音色嘶哑得有些颤抖。
但传到程徽月耳边就成了低低的呢喃。
她脸上笑意加深,轻快地回了句:“那就好,等会见!”
虽然她本意是想让他评价一下这身衣服如何,但收到对本人的赞美她只会更高兴。
她带着满面的愉悦,哼着小调慢慢往上工地走。
高高束起的马尾发尖在后颈处一勾一勾的,似乎把他的魂也勾走了。
久久的,男人停在山野间,任水汽打湿衣襟。
...
上工后,程徽月跟沈亚兰等人汇合,今天她们被分配去剁猪食。
一路上,她穿着自制的工装连体衣,回头率超高,不少村里的小伙子直愣愣地盯着看,差点撞树,惹得同行的人一通嘲笑。
“程徽月,要不你还是回去换件衣服吧?”沈亚兰贴近她耳边悄声道。
“不用,我以后还会穿更好看的,这算什么。”
她知道沈亚兰的意思,不过是担心她被人议论。
村里百姓都很淳朴,但思想也都很传统,女性一旦着装过于醒目,就会被人戴上故意勾引的帽子,变成不守贞洁的荡-妇。
那些被吸引到的目光好坏都很分明,更多的是看戏和鄙夷,还有的,是黏腻又恶心。
沈亚兰的提醒并没有错。
但她并不想因为这些限制自己的穿衣自由。
重活一世,她想要做的就是活得自在,而不是为了莫名的枷锁遮掩住自己的美。
有些人开黄腔并不是因为你穿了什么才开,而是他本身就是那样的人。
就算你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他们肮脏的脑子里也只有下流的的东西。
穿衣者无罪,诋毁者才有罪。
更重要的是,她想要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今后会遭遇的眼光会更多更杂。
如果连一个村子的人都忍受不了,那她不如趁早放弃。
沈亚兰看她一脸认真且坚定,心中微微起了波澜。
她的舍友,真的是一位很勇敢的人呢。
剁猪食的地方,堆满了红薯藤和猪草,他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全部剁碎,然后混合着米糠熬,煮熟之后再给猪喂食。
这活干着不累,但搬个小板凳坐下一剁就是好几个小时,比较费手。
她们在坝上剁了一会儿,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婶子们闲不住嘴,就开始摆家常。
从谁家的女儿到了年龄该出嫁了,到队里哪天生猪崽了,啥话都唠。
话过三巡,有人忍不住了,“你说现在的姑娘哈,真是越来越没脸没皮,上工打扮成那样做什么,勾得村里的后生还怎么做事?”
胡大妈身边的婶子们手上不停,眼神却隐晦地往程徽月瞥过去。
她衣服倒是啥都没露,就是太紧了,身上的弧度一眼就能看清,细腰长腿的,确实浪荡!
“我看她呀,就是干不下来活,想钓个免费的苦力帮她赚工分。”
“人家年轻漂亮,有这个本事啊,你刚才没看找那些大小伙子眼睛都快黏在她身上了!”
“真是不要脸,这些城里来的知青一个比一个大胆,家里是没人管了吗?”
胡大妈撇撇嘴:“我劝你们回去把自家儿子看紧了,我儿子要是帮这么一个狐媚子干活,我能把他腿打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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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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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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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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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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