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真的,那她岂不是捡了一个连乡巴佬都看不上的人?
“...”
...啊呸呸呸!俊元哥那么优秀,乡巴佬看不上是她眼瞎!
“你最好说的是真话!”她恶狠狠地威胁了一句,坐回了自己床上。
程徽月打发走了她,重新拿起刚做好的衣服。
之前在供销社买的六匹布有平棉,斜纹棉,条绒还有的确良,她用了几尺的确良做了一个床帘,挂在床架子上,四面和顶部都挡上,透气轻薄还能防灰。
因为知青点用的都是棕垫,翻身动作大了就容易掉渣,弄个床帘兜一下她睡得舒服点。
最近天气还有点凉,衣服就用的是平棉布,不过她做的版式是后世才流行起来的工装连体款,加上自己修改的小细节。
她关门上锁,把衣服换上。
藏蓝色的棉布在这个年代很常见,通常都是做成上衣下裤,比较宽松。
但她贴合自己的尺寸,收腰缩线,袖口和腰间都缝成带松紧的褶皱,极大程度地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形。
上半身的金色排扣没有扣满,里面是她的高领白色内衬,叠穿的搭配凸显了她的青春靓丽,**利落。
梁菲坐在床上照镜子,视线不由自主被她这一身吸引。
该死,这件衣服不会就是乡巴佬做的吧?居然比国营服装店里的布拉吉裙子还好看!
不过这乡巴佬穿就穿吧,把腰收那么紧做什么?故意显她屁股翘吗?
她表情难看,眼底浮上妒意。
她该不会明天要穿着去上工吧?
...哼,还说自己对俊元哥不感兴趣,转眼却穿得这么妖艳去勾引人!
程徽月没注意到梁菲盯着自己的目光有些凶狠,见屋里没有镜子,转身开门找人去了。
这两天她跟沈亚兰亲近了不少,第一个就想到了她。
沈亚兰刚洗完头,湿润的头发上还冒着热气,她正拿帕子擦拭着。
“亚兰,你看我这一身怎么样?”
程徽月走到她面前,转了一圈。
上辈子她怀揣着服装设计的梦想,最后却无疾而终,只在家里给霍砚行和几个亲近的人做过。
虽然看过她衣服的人都说好看,但她错过大学,已经失去了做服装设计师的勇气。
也就是重活一世,她燃起考大学的希望,这才敢再度尝试。
她直勾勾盯着沈亚兰的反应,有点紧张。
沈亚兰应声回头,就见程徽月穿着一身她从来没见过的衣服样式,细腰翘臀,肩背纤薄,修长的双腿...
打住!是看衣服!
原谅她重点歪到程徽月的身材上,毕竟在村里没有人会穿这么紧身的衣服,所有人都是大大郎郎的看不出前凸后翘的效果。
沈亚兰面露惊艳:“程徽月,这就是你这几天晚上做的衣服?”
“对,还行吧?”
“岂止是还行啊,你这一身在港城的街上别人都得说一声时髦!诶?你胸口上这是...麦穗吗?”
程徽月点头:“没错,我用明黄色的线缝出来的。”
“我的天哪,这也太逼真了!”她做着浮夸的表情凑近仔细观察着,眉眼都写着喜欢:“不错不错,比的确良上衣穿着好看...那个,你能给我也做一件吗?”
说完她感觉自己有些唐突,又道:“我给钱!你说要多少?”
程徽月接收到了正反馈,这会儿很高兴,“你要自己提供布料的话,我就只收你五毛钱加工费。”
沈亚兰上前给了她一个熊抱:“唔...你太好了!”
谁家室友这么人美心善啊,又会做饭又能做衣服,人还大方!谁娶了她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走,把头发擦干,进屋我给你量尺寸。”
“好!”
...
第二天一早,梁菲起床就看到程徽月穿着新衣服,精神饱满的,脸上还挂着刺眼的笑。
乡巴佬,气得她一整天心情都不会好了!
她表情太过明显,程徽月想不注意到都难。
但她心无波澜,甚至觉得这就是对她衣服最好的夸奖。
穿这一套去见霍砚行,还不把他迷得死死的?
带着莫名的自信,程徽月满怀期待地出了门。
她提前了半小时,到他们约好的地方碰面。
昨天晚上下了雨,路上有些泥泞,她拎着两个保温桶小心翼翼地前行。
好不容易把衣服做出来,她可不想半路摔一跤,带一身泥水去见他。
进山的路口没有人户,周围有树遮挡,此时还有晨时的白雾,远一点的事物都看不太清。
程徽月走近了看,才发现霍砚行站在树后。
他似乎等了一会,发缕间沾着薄薄的水汽,锋芒毕露的黑眸也氤氲着雾气,比平时柔和许多。
一见到他,程徽月情不自禁弯起眼,步伐加快了几分:“霍砚...啊!”
没注意踩上稀泥,她脚下一滑,失稳的身体就向前扑了过去!
她紧紧护着手里的保温桶,想着自己摔了也不能把它们弄撒,下一刻却落入温暖的怀抱——
“小心!”
霍砚行面色一变,张开手托住她,左手抓着肩膀,右手扶着腰,胸口抵上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这姿势,很像是他们在拥抱...
霍砚行心跳快了几拍,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本是想平复一下情绪,结果鼻息间涌上的全是少女幽静而平和的馨香,如同这山间的雾气一般将他包裹,逃而不得,覆盖着一片娇软的掌心也变得滚烫起来。
他眼神骤然晦暗无比,唇线抿直,克制地动了动喉结:“没事吧?”
右手若无其事地移到了肩膀上,轻轻用力,就将她身子扶正。
程徽月微白的脸透着嫣红,冲他扬起一抹笑:“我没事,还好有你。”
“...”霍砚行眼神微闪,躲避性的错开她泛光的水眸,缩回来的手指下意识摩挲了几下。
“怎么带了这么多?”
他接过程徽月手里的保温桶,心头浮上疑惑。
虽然她用花棉布做了杯套包裹着,但两个东西的材质...可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
程徽月仿佛一无所觉,一点不在意他怀疑保温桶的来历。
细心嘱咐着:“这个小一点的里面是红枣薏米粥,早上吃的,另外一个是党参乌骨鸡汤,做的分量比较多,霍芙晚一人个人吃不完,你和砚青也吃一点,不然放到明天口感就变了。”
都是她半夜起床进空间里熬制的,鸡汤炖了三个小时,早上出门前才盛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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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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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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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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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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