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逐浪,蓝天白云。琇書網
郁郁葱葱的竹林。
敏之最爱的白玫瑰。
还有,十八岁那年初见时穿过的礼服裙。
一个男人爱不爱你,细节里是可以窥见端倪的。
真正的爱不会被时光和生活消磨掉,只会更加融入骨血,经年之后,在你以为他会忘记之后,亲手描绘在你眼前,让你看到他对你的爱。
爱,从来不只是所谓的用心感受,更不是一句随口说说的甜言蜜语。
是动作,是眼神,是彼此之间的桩桩件件,是偶尔看向他时不加掩饰的深情回望。
是把你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场景,完美地展现在现实的生活中。
告诉你,爱情不是你的无端想象,是真实存在的每分每秒。
汤媛是陪着纪敏之玩过几年游戏的人,自然知道这个场景意味着什么,别说敏之了,她都感动于孟既景的用心,如梦似幻,是能浪漫到敏之的心底里去的。
能做到无微不至的人不多,孟既景算个中翘楚。
婚礼的仪式很简单,免去一切繁复环节,温馨而动人。
在新人许下誓言时,汤媛看到敏之眼中的盈盈泪光,自己都差点没忍住哭出来。
他们俩有多难她都知道,也许真的是应了那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她和宗英,是不是也算?
算吧,她想。
她没向宗英求证过,但那天谢飞说过的话她还记得,宗英喜欢她,很早之前就喜欢她。
她愿意去相信。
所以一路走来,她从来不是一个人,宗英也从来没有站在原地等待,他只是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向她默默走来,而她奔跑在阳光下面,不停地朝着他的方向努力奔跑。
也许就像他说的,她在阳光下,而他在影子里。
可是有光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阴影,所以她无需去刻意分辨,只管努力奔跑就好,哪怕闭着眼睛寻不清方向,依然能够跑到他的面前,因为他始终都在注视着她。
他们俩也会像今天的孟既景和纪敏之一样,在阳光下被人见证,成为幸福的新人。
婚礼总是令人动容,即使泪流都是因为幸福。
却也容易被人误会。
扔捧花前,敏之悄声对她说:“换个人吧。”
汤媛能够感受到来自好友的心疼,以为他们俩昨晚谈崩了。她悄悄拭掉眼角的泪,迎着阳光朝着她笑,却被晃得刺眼,更加泪流不止。
果然,敏之更担心了。
单纯的小女人呀,被她的新婚丈夫骗了呢。
孟既景又怎么会猜不出昨晚的宗英会是什么选择呢。
此时依然感叹,宗英实在是太了解孟既景了,连婚礼都不放过让自己的老婆来安慰她,看自己好友的笑话。
汤媛坏心地想,宗英说得对,孟先生是真的坏,怪不得儿子都四岁了才能把自己的女人娶回家。
那就陪着他们演嘛,大喜的日子,别让新婚夫妇失望呀。
所以在宗英递过捧花时,看都没看一眼,平静地对他说:“找个合适的人,去结婚吧。”
果不其然,就看见前面的孟既景扬着头在笑。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因为今天结婚太高兴了呢。
男人,啧,朋友是用来调戏的呢。
汤媛对着新人的背影拍了张照,她要纪念下来,这就是她最爱的男人的兄弟,而他这位兄弟是她最好的朋友的丈夫。
真好。
这么好的日子自然是要给姐妹们分享的,汤媛又偷偷地拍了张小孟总和梁秘书牵手的照片一起发到秘书小群。
附言:姐妹们,这世间,男人占了总人口数的一半,好男人那么多,要相信爱情呀!
走在身旁的宗英看到了,仿佛瞬间回到了很多年前,那时的她十八九岁,也是这般攥着小小的拳头打在他胳膊上,说过这样一句。
汤媛偏头朝他看去,阳光下笑得灿烂,对他说:“宗助理,要相信爱情呀。”
看,相爱的人会记得,彼此的每个瞬间,从未忘记。
因为好的爱情会让你记住,快乐的那些时光。
宗英用捧花碰了下她的手,小声地说:“我相信。”
她仍是笑着,“我不喜欢玫瑰。”
“我知道。”
“那我喜欢什么?”
宗英突然抬手把捧花朝着女孩子们那边丢过去。
汤媛听见女孩子们的尖叫声,看着她们快乐地去接,耳边响起一句:“我准备了你喜欢的花,在房间里面。”
他是真的会呀,在这个时候告诉她,房间里面有她真正喜欢的花,而在之前追求的每日一花中竟然从未出现过一次。
是不是就像那种考零分的学霸,就因为知道所以才能够完美地避开正确答案?
汤媛心心念念,不是因为怀疑,她知道宗英一定了解她的喜好,故意安排在他认为适合的日子里才把最爱的那一束花送给她,但她就是无法做到平静等待,特别想要立刻跑回到房间里面去看一看。
直至宴席尽散,回到院子里,反而走得极慢,像怕扰了花开,又怕惊到花落。
纱幔随风飘舞,她看到小小的白色花瓣,被海风吹得摇摇晃晃,如同开在一望无际的旷野里。
是她最爱的洋甘菊。
不需要精心的种植,不管多恶劣的环境都能强韧生存且疯长的幼小白花。
就像宗英,受过苦却依然活得那么好。
他一定很爱自己,才有能力来爱她。
每次他把洋甘菊精油滴在她的浴缸里或是香熏炉里,都会自然地往瓶身上看一眼,问她:“真的有用么?”
据说有安抚的功效,可以缓解焦虑与紧张,愤怒与恐惧,使人放松而平和。
她都会点着头说:“当然。”
其实她没有告诉过他,只要他在身边,她就能够轻易被安抚,缓解掉情绪中所有的不安与不快乐。
因为,他是她最爱的,想要相伴一生的那个男人。
往后的日子,就拜托他了。
当然,她依然会努力,和他牵着手一路往前走。
她要和他一辈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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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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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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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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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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