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松一口气。
她带一双儿女去接程稚文。
被关了一天一夜,程稚文看上去有点没精神,但看到他们,还是很开心地上前来抱住了她。
他要去抱程希,被沈清拒绝了。
沈清将程希抱进怀中。
程安乖巧地递上自己的手给程稚文牵着,还对他笑了:“叔叔,我们回家。”
一家四口回到公寓。
沈清让程稚文去好好洗个澡,自己张罗晚餐。
看到孩子们在客厅乖巧地看书,她走过去,低声问:“今日在警官办公室,你们跟他说了什么呢?”ωωω.χΙυΜЬ.Cǒm
程希看一眼程安,捂着嘴巴偷笑。
程安脸有点红,但还是大胆地看向沈清。
“我们跟警官说——叔叔是我们的亲生父亲。”
沈清有点难过。
她觉得孩子为了救程稚文出来而撒谎。
她不希望孩子们因为任何事去自发地撒谎。
不想,程安却说道:“娘,其实我们知道,程叔叔是我们的亲爹。”
沈清大骇:“你们怎么……”
程安指了指自己脸:“程安和妹妹,长得跟叔叔很像,如果叔叔不是我和妹妹的爹,为什么会跟我们这么像呢?而且有好几次,叔叔说漏嘴了……我和妹妹研究了下,觉得叔叔应该就是我们的亲爹……”
沈清想起程希被烫伤那日,程稚文确实不止一次说漏嘴。
当时两个孩子都听到了。
程希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而程安没什么反应。
沈清还以为两个孩子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想,两个孩子就因为他那次的无心之言,而抽丝剥茧地知道了真相。
沈清静静地看着程安。
五官确实是程稚文的缩小版,而那风波不动的内敛模样,更是与程稚文如出一辙。
沈清叹了叹气,实在很担心儿子和程稚文一样,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自己做决定,最后走向一条让她伤心的道路。
她难过地抱住程安:“儿子,娘和妹妹,还有在天上的爹,我们一直跟你在一起,你有什么想法,一定要跟我们商量、沟通,好吗?”
程安乖巧道:“好。”
沈清放开儿子,又看向女儿,把一双儿女都拢进怀中。
“虽然你们现在知道自己的亲爹另有其人,但养你们的,只有那位去世的爹。他从你们还未出生,就开始照顾你们了。在你们出生后,他也将你们当成他的亲生孩子对待,尽心尽力地养育你们。”
说起齐振恒,两个孩子都很难过。
毕竟是养育了他们六七年的父亲,而且齐振恒一直很疼爱他们。
对孩子们来说,他是一位无可挑剔的完美父亲。
孩子们对他有很深的感情。
程希是女孩子,情感更外露,抱着沈清哭道:“娘,程希想爹了……程希真的很想爹……”
程安紧抿着唇,眼泪在眼眶里滚动,努力地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他已经有小小男子汉的模样了,红着眼睛对沈清说道:“娘,爹虽然不在了,但他永远活在我和妹妹心中,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
不远处,浴室门轻轻打开。
洗完澡的程稚文看着这一幕,也红了眼眶,走到孩子们面前,蹲下身去,与他们平视。
他扬起轻松的笑,看着孩子们:“谢谢你们今日去警察局救叔叔。”
他在这个时候自称“叔叔”,其实也是在向沈清和孩子们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愿意尊重和守护孩子们心中那位父亲的存在。
只要能让他留在孩子们身边,把他当什么都可以。
“叔叔……”程安率先开口,“您一直保护我们、照顾我们,我们才应该感谢您。”
程稚文摸摸他帅气的短发,看着与自己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儿子,心间都是满足,说道:“咱们程安已经长大了,像个小男子汉了。”
程安害羞地笑了。
“那咱们程安愿不愿意从此之后,和叔叔一起保护妹妹和你娘?”
“程安愿意!”
程稚文笑着伸出自己的拳头,程安也伸出自己的小小拳头,和他的大拳头碰了一下。
这是属于男人之间的约定。
……
自那之后,孩子们真心接纳了程稚文,虽然还是喊他“叔叔”。
他们口中的爹只有一位,那就是齐振恒。他们在用这种方式,怀念着、感谢着那位抚养自己长大的父亲。
两年后,工厂顺利投产,沈清终于从暗无天日的繁忙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们的成长。
在程稚文的帮助下,她用五年时间赚得第一桶金,之后又将这些钱投资美国的矿业、铁路、钢铁、石油等行业,甚至涉足美国的房地产、金融领域。
她将赚得的巨额资金输送回国,用来支持国内的革命运动。
1930年,沈清六十二岁了。
这一年,是日本对东北发动战争的前一年,她始终记着还留在国内的家人。
她同程稚文商量,将春菊、素兰和江深何飞带来美国,程稚文为此回去了一趟。
这一年,春菊也有六十三岁了。她始终没有嫁人,在沈清一家前往美国后,她回江州和素兰江深一起生活,照顾他们的子女。
素兰将这位带她长大的姐姐有深厚的感情,一直善待着春菊。
没有婚姻家庭的拖累,春菊年过六十,还同年轻时候一样活泼健谈,一到美国见到沈清,就抱着她又哭又笑的,像过去那样,絮絮叨叨地同她报道这三十年来发生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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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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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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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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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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