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成寡妇后,跟死对头成亲了沈清程稚文>第39章 要不要被我养在后院?
  沈清等工人都放工回家,检查好门窗,才和程稚文一道离开丝织厂。

  他们在饭庄简单吃了晚餐才回客栈。

  发现程稚文这次住的房间,就是自己上次养伤的房间,沈清有点尴尬。

  特别是看到那张床,她就想起自己躺在上面,裸着身子,让程稚文帮自己擦药换药。

  沈清越想越尴尬,偷偷去瞧程稚文,就见他一脸的自然,仿佛之前的事情全忘了。

  “坐。”程稚文将外套挂到衣架上,仅穿白衬衫和马甲。

  沈清走到圆桌边入座,四处看着,看到他腰间的皮质枪袋,问:“你这枪哪里买的?”

  “我在美国留学时,住在一幢公寓里,邻居是一个德国人,我从他手里买的这把枪。”

  程稚文关上皮箱,转身走来,手上多了一支黑色酒瓶和两只高脚杯。

  沈清笑问:“你为什么要随身带枪?明知道开了枪,自己也会有麻烦。”

  程稚在她身旁坐了下来,将酒瓶放到桌上,手中一块白色的毛巾擦着高脚杯。

  烛光下,透明的高脚杯被他擦得亮晶晶的。

  他擦得异常地专注:“总有就算麻烦,也得开枪的时候。”

  沈清就觉得他一个买办,能逼他开枪的局面,几乎没有。

  在永州,他程家黑白通吃,无人敢动他程二少;

  在江州,知州大人是他的好友;

  在上海,他在洋商圈、买办圈都说得上话。

  所以沈清觉得他在国内这片土地,几乎没有机会开枪,反倒是他随身带枪,本身就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

  红酒起子放到桌上,沈清随手拿起来,往酒瓶的木塞一旋,用力拔起来,红酒就开好了。

  她接过程稚文手中一只高脚杯,往里头倒了半杯红酒,瓶口一转,防止酒液滴到桌上。

  又倒好另一杯,才将红酒放到一旁。

  她摇晃着高脚杯醒酒,不急着喝。

  程稚文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倒是不觉吃惊。

  毕竟她都已经说出了“要强国,必须经济、科技、军事缺一不可”这种话,会开红酒,算什么怪事呢?

  若说先前对怀疑她不是沈清这件事还有所犹豫,此刻,程稚文已经百分百确定她不是沈清。

  第一次发现她会说英语、会做生意,她说是她丈夫教的,他勉强相信。

  后来,见到她提取化学溶液、翻译全英说明书、连红酒的开瓶都相当娴熟,甚至脱口而出强国之重点。

  程稚文确定了她不是沈清,却已经不再着急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他发现自己享受这个过程。

  “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有点像那什么吗?”她忽然笑着开口。

  “像什么?”

  “烛光晚餐呀!”

  沈清下巴点了点桌子中央的蜡烛:“烛光!”然后又举杯对着他,“美酒!”

  她轻抿一口红酒,满足地扬起笑:“在我们老家,这叫烛光晚餐。”

  程稚文不动声色观察着她:“你说你老家是杭州?”

  “是呢。”沈清笑笑,不再多言。

  早晚要告诉他,却不是现在。

  程稚文也没再多问。

  他摇晃片刻高脚杯,主动跟沈清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沈清又帮他倒了半杯,笑说:“认识你之后,我不仅吃到了巧克力,竟然还喝上了红酒。”

  照这么发展下去,咖啡、卫生巾、可乐之类的都不是问题。

  而且她相信,不久之后,程稚文恐怕连汽车都会有。

  如果想最大限度过上接近现代的生活,应当留在程稚文身边,跟着他享受。

  不过这也只能是想想,留在程稚文身边这件事,是不可能的。

  不说他嫌弃她、看不起她,就说她还有自己的生意和高家。

  嘿嘿,终究是桥归桥、路归路的关系。

  思及此,沈清释然了,仰头干了红酒。

  程稚文帮她倒酒,声音不轻不重地问着:“为何会想去招女工?男人力气大,不管是提取大豆纤维,亦或是踩控机器,不是更方便?”

  “你不觉得这个时代的女性很悲哀吗?”她看着他,烛光下,双眸晶莹,“因为不能出去干活,理所当然的就没有银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和娃儿,她们的丈夫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一旦将她们赶出去,她们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没有。”m.χIùmЬ.CǒM

  “但一直是这样的,不是吗?”

  “对!没错!一直是这样!”沈清越说越愤慨,“但一直是这样,不代表不能改变!我问你,一个国家要强盛,只靠那一半的男人发力,够吗?”

  程稚文没说话,只定定地看着她。

  她激动得站起身:“一半的男人,加一半的女人,大家一起努力,强大这个国家,这个国家是不是会更有希望?”

  程稚文点头。

  “那女人要为国家做点什么,是不是需要有文化?有思想?有本事?”

  “自然是。”

  “所以!”沈清笑着坐下来,“我就想创造这么个条件给女性。”

  程稚文和她碰了下杯,平静地说道:“你的思想很先进。”

  沈清挑眉:“我觉得你也不错,你能明白我所做的事情。可你的朋友,齐振恒,只会告诫我——女子就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明明女性是有强大潜能的,几千年来却被禁锢在后院。”

  她说完,仰头干了高脚杯里的红酒。

  空了的酒杯放到桌布上,酒气上头,她满脸的烧灼,脑袋也晕乎乎的。

  太久没喝酒了,后劲有点大。

  但还想喝。

  手放到酒瓶上,却触到了男人干燥温热的肌肤。

  程稚文的手也放到了酒瓶上。

  沈清本能地抽回手,重新握住酒杯。

  程稚文的手也跟着离开酒瓶,转眼将她手中的酒杯抽走,然后握住她的手。

  她就这么被他一拉,起了身,跌入他怀里。

  他垂首望着她,双眸被欲望晕染得浓重深邃:“被禁锢在后院不好么?”

  沈清不懂,张了张嘴:“啊?”

  “我不会打你、不会骂你,给你绝对的尊重和足够的银子,让你这辈子衣食无忧,你想生娃就生,不想生就不生,更不用照顾老人……怎么样?要不要被我养在后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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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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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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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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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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