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时候也不消停,苏半夏不止一次在给病人看诊的时候被通知说服务台有找她的电话,十有八九都是程延打来的。
在苏半夏再三强调之后,程延才勉强答应不再打电话到医院,他患得患失的迹象过了两个礼拜才差不多过去。
但在家里倒是变本加厉,程延隔个十来分钟就要喊一声“夏夏”,以确定苏半夏的存在。
现在苏半夏都不好意思出门,一出门就被在门口做衣服的晁丽珍用揶揄的眼神看,她再厚的脸皮也遭不住。
苏半夏纠结了几天之后,把程欢受伤的真相跟程欢说了,苏半夏承诺一定会对伤害她的凶手追究到底,让程欢有气就朝她发,程欢这傻丫头听了苏半夏的话之后愣了半晌,然后说:“她真有眼光,知道嫂子你在乎我。”
苏半夏沉默半晌,“吃饭吧你,补补脑子。”
吴双乐呵呵地夸奖程欢懂事儿,可不是嘛,苏半夏心里也是熨贴得很。
“那行吧,欢欢你吃着,我去三楼给庞家老太太送饭。”吴双拎起不锈钢饭盒儿,“苏妹子,我一会儿就回来啊。”
苏半夏笑着送吴双出去,吴双做的病号饭在医院出了名儿,现在不少家里有点儿底子的住院患者都找吴双订病号饭。
吴双一开始不敢接这活儿,毕竟她现在受雇于苏半夏,但苏半夏倒是不介意,只是提醒她别接太多,也注意一下有些食材不同症状的病人是不能吃的。
吴双大喜,然后谨慎挑选之后接了两家人的单子,都是骨科的病人,在给程欢做的时候捎带手就给做了,还能挣点钱,也不耽误照顾程欢。
天气越来越热了,苏半夏要回一趟老家,枣姚县前枣树村。
没办法,程欢的户口不在这里,要回去给她办理入学的资料,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巧双要结婚了。
程欢现在大伤就是腿伤,别的都好得差不多了,可以回家养着了,毕竟医院的条件不如家里,家里安静也舒适,医院太过嘈杂。
尤其是程欢的病房里住进去里一个好太太,摔伤了胯骨,脾气不好还耳背,天天骂骂咧咧的,声音吵得人几个病房的人都不得安生。
程延办完出院手续,推门而入,“收拾得这么样?”
苏半夏点点头,“差不多了,欢欢先吃吧,吃完早饭我们就回去。”
“你们吃了吗?吃两口吧?”程欢啃着包子说。
苏半夏往包里塞着衣服,“你吃吧,我们还能饿着自己啊?”
程欢住了一个多月,东西零零散散也装了两大包,还有尼龙袋里装了一堆盆啊壶啊。
不一会儿吴双送饭回来了,进屋之后扭扭捏捏的,苏半夏不明白她的意思。
“吴姐,伤筋动骨一百天,欢欢以后还是要你照顾的,如果可以,希望你以后能住我家里,还是之前的条件,我包菜钱。”
吴双摆摆手,“不是,就是……妹子,我就是问问,我跟着回家照顾欢欢,以后能不能每天抽一个钟头出来给三楼那两个病人送汤啊,这个钱我……”
苏半夏还以为什么事儿呢,“行,吴姐,这个你要是干好了,以后是个长久的活儿呢!”
见苏半夏不反对,吴双松了口气,她还真不舍得放弃这个活儿,可苏半夏要是不同意,她也理解,可心里的不舍也是真的。
“我一定不耽误照顾欢欢,把欢欢收拾的舒舒服服的,我再出门,送到我马上回来。”吴双恨不得拍着胸脯保证了。
苏半夏知道吴双是什么人,打断了她的表敬业环节,“吴姐,你去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吧,一会儿跟着我回去,那边你也熟悉,应该也没什么不适应吧?”
吴双苦笑一下,“我现在还有什么资格说什么适不适应呢。”
苏半夏浅叹一口气,接过程延递过来的毛巾塞进包里,吴双也不再多话,去收拾自己卷起来收在墙角的床铺了。
现在是夏天,吴双就打了一个月的地铺,陪床的家属都这样,也不冷,就是潮得很。
待程欢吃完饭,程延也把轮椅借来了。
一堆人照顾自己,众星拱月着,程欢还有点不适应,小脸儿通红。
坐到轮椅上,被程延推到了大门口,程延为了接程欢,专门把部队的车开来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回到家,程欢被程延抱着放到自己久违了一个多月的床上,苏半夏给程欢的背后垫高了枕头,让她倚得舒服一些。
程欢的脸一挨上枕巾,就闻到了淡淡的香味儿。
她仰着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苏半夏,“嫂子,好香啊什么味儿啊?”
苏半夏把枕头下的香包拿出来,“这阵子花开得好,就晒干做了一些,里面还有一些中草药,驱蚊驱虫的。”
程欢拿着不起眼的棉布袋,翻来覆去看,“真好,以后我出去也要带着,比雪花膏儿还香。”
女孩子,都喜欢这些香喷喷的东西。
吴双帮着把东西都放到屋里,也说道:“妹子你真有巧心思,难怪欢欢喜欢,我闻着也好闻着呢。”
苏半夏笑着道:“我那儿还有呢,给你一个吴姐。”
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吴双也没推辞,她确实喜欢,“那我不客气了?”
“别客气。”
客厅电话铃响起来了,苏半夏把手里的饭盒放下,“吴姐你先收拾吧,我去接个电话。”
“哎,你去。”
苏半夏坐到沙发上,拿起电话手柄,“喂,哪位?”
对面没有人说话。
苏半夏又“喂”了两声,还是没有声音。
正疑心是不是打错了要挂了的时候,那人说话了。
“三万。”
是李如意。
苏半夏翻了个白眼儿,“不卖!”
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三万块钱多吗?多!
但有人肯花三万买,证明它背后的价值不止三万。
苏半夏又不傻,算不明白这个账吗?
“叮铃铃铃……”电话铃声又响了。
苏半夏坐了一会儿等着对面儿挂,可响个没完。
她没好气接起电话,“不卖不卖,听不懂人话啊?”
“啥不卖啊?弟妹你说啥呢?”Χiυmъ.cοΜ
李建国诧异的声音传出来。
苏半夏:“……没啥建国哥,咋了,有事儿啊?”
巧双娘喜气洋洋的声音从旁边传出,“是啊,夏夏,好消息,你巧双妹子要结婚了!”
苏半夏一愣,随即也开心笑起来,“是吗?巧双要结婚了?那真是件大好事,我跟程延一定给巧双准备一份结婚礼物。”
“不用不用,我就是高兴,给你们打个电话也高兴高兴。”巧双娘的喜悦相隔千里都能感受到,不过可以理解,自从李建国和赵大妮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巧双娘就去了一个心病,巧双的婚事就是另一个。
现在巧双的婚事有了眉目,她怎么可能不开心呢。
当天晚上程延回来之后,苏半夏第一时间就把巧双的婚事跟他说了,程延也很高兴。
“谁家小子啊?”
“就是当初巧双跳河的时候救她的,叫个……乔振青,先前说是家里有个酒鬼爹,心里有想法但觉得没脸来,去年年底酒鬼爹死了,就收拾收拾来提亲了,但还是要守孝一年,年底结婚。”
程延点头,“建国和大姨都说好,那肯定是还不错,回头我们准备些礼物,年底看能不能赶上。”
苏半夏笑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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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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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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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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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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