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辣妻当家:七十年代不吃亏>第106章 打听
  接下来几天苏半夏的病反反复复,苏晨都没上学在家里照顾她。

  程欢心虚也好愧疚也罢,每天悄悄把饭放在门口就躲出去了。

  这天家里来了一个意外之客。

  苏半夏还在咳着,“咳咳……您好,您……咳……哪位?”

  来者是个看起来很干练的女人,笑眯眯的。

  “我是江伟明的老婆袁雪。”

  苏半夏有点懵,连续几天发烧的脑子都锈住了。

  “嫂子……您来是……”苏半夏木木地问,“是程延出什么事了吗?”

  袁雪连连摆手,“不是不是,他给我们家老江打电话,拜托我过来看看你。”

  “啊?”

  “走,我先带你去看病。”

  苏半夏笑了一下,“我好多了,这几天在家也在吃药,不用去医院了。”

  袁雪皱皱眉,“可是你看着还是不太好。”

  苏半夏给自己把过脉,就是前阵子积累下来的病灶一下爆发了,加上程欢那个事儿气急攻心,火气顶的,不是什么大病。

  “真的好多了,他怎么会打电话给你啊?”苏半夏疑惑,明明程延没接到电话。

  袁雪脸上的担忧并没有褪去,“不清楚,今天老江去我单位找我的,让我来看看你,说你可能病了。”

  “我真的好多了,谢谢你嫂子,我们初次见面却是你来看我,真是失礼。”苏半夏惭愧道。

  袁雪:“这有什么,我们家老江和程延是战场上过命的兄弟,我们两家自然要亲近,你也不去我家玩儿,我们怎么认识啊?”

  袁雪是有文化的人,所以两个人还算投缘,但她是推了自己工作来的,苏半夏过意不去,没多久便催着袁雪回去了。

  “我真的没事嫂子,还要你耽误工作来看我,过几天我好利落了,上门去你家玩儿。”

  袁雪抿嘴一笑,“那说好了,一定来啊。”xǐυmь.℃òm

  苏半夏点头应许。

  送袁雪出门时,苏半夏瞧见拐角程欢露出的衣角,心下叹气,“嫂子,初次见面,真不好意思,但我还是得麻烦您点儿事。”

  袁雪点头示意她说。

  “程延的大哥给我小姑子物色了一门亲事,但事情办得很急,我不放心,拜托您帮我打听一下,是县里的人家。”苏半夏抿抿尚干的嘴唇,“我知道现在托您办事儿很冒昧,但程延老说江大哥是个好人,嫂子也是个热心肠,我实在没办法了,不能干看着不管,只能求到您这儿了。”

  袁雪干脆地应了,“别说这种见外的话,程延救过我们老江的命,还救过我爸的命,这事儿你就该找我。”

  程延救过江伟明的命不稀奇,救过袁雪爸爸的命倒是没听说过。

  见苏半夏一脸状况外,袁雪扑哧一笑,“你还不知道吧?我跟你江大哥能成也多亏你们家程延呢!那年我爸去集市上买菜,被人推了一把当场胯骨就摔裂了,是程延给我爸做了紧急处理,还背着他去了医院。他呀就是去看老江的路上救的我爸,我爸跟老江住一个病房,一来二去我们才看对眼儿的。”

  苏半夏只知道江伟明是因伤退役才转业的,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浪漫姻缘在里面。

  “那合该您跟江大哥终成眷属了。”

  袁雪也哈哈大笑,她是个痛快人,就喜欢说话不磨叽的,苏半夏对她的脾气。

  两人约定见面的时间之后,袁雪骑上自行车远去。

  拐角处程欢的衣角还没消失,苏半夏叹了口气,转身回了屋。

  没两天苏半夏的身体就好转很多了,也不再需要程欢送饭过来了。

  程瑞像是打了胜仗一样得意洋洋地抖着腿,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苏半夏获得胜利,即使牺牲品是他亲妹妹。

  苏半夏的脸色很不好,病了几乎快一周,瘦了一大圈。

  程欢低垂着头吃饭,刚梳上去不久的刘海又放了下来,整个人恢复了死气沉沉。

  苏半夏沉默地吃着饭,程瑞罕见地把桌上的菜往苏半夏这边挪了挪,“弟妹,好好养身体,大丫回头办事儿,你可得去送她呢,你是亲嫂子,得给她添妆。”

  这个“亲嫂子”说得尤其重。

  王彩琴尤嫌不够地添油加醋,“是啊,你男人跟大丫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可是你跟她更近,到时候你可得多拿些钱给她压箱底,不能白让人家说你是好嫂子。对了,老二到时候回不回来啊?你记得给他写信说一声啊。”

  苏半夏一板筷子,抬眼想骂人,但看见王彩琴一个人志得意满地坐在那吃饭,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王彩琴被苏半夏打量地发毛,“你……你看什么?”

  “你儿子呢?”

  王彩琴咽咽口水,“关……关你什么事?”

  对啊,王彩琴的儿子呢?平时可是不离手的,生怕谁害他们家大儿子,可好久没见那个孩子了。

  苏半夏本身就不是很喜欢孩子,她也没怎么逗过他,何况王彩琴根本不让别人沾手。

  上一次见那个孩子是什么时候来着?

  啊,是他们偷东西之前,这一来二去的,半个月过去了,怎么没人提起呢?

  “你儿子呢?”苏半夏紧追不舍地问。

  “我……我儿子你那么关心干什么?馋儿子自己生去啊!”王彩琴刚刚的趾高气昂不见了,转而不敢再看苏半夏的眼睛。

  苏半夏瞧程瑞,程瑞也看左看右,看程三平,程三平压根没抬过头。

  不对劲。

  “孩子总不是丢了吧?”苏半夏轻描淡写道。

  王彩琴骂道:“你孩子才丢了呢!”

  “行了,豆豆在他姥姥家,去给豆豆舅妈引孩子了。”程三平说道。

  引孩子,农村好像是有这么种说法,妇女多年不孕,抱个孩子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引”个孩子来。

  新婚夫妇找小孩子滚床也是这么个逻辑。

  听着没什么问题,可引孩子怎么就这么让孩子一个人待在舅妈那儿,王彩琴就放心?凭苏半夏对这一家人的了解,单程老太那一关他们就过不了。这都半个月了,她竟没听过有人唠叨这个事儿?

  太诡异了。

  程瑞一抹嘴说吃完了窝回了房间,王彩琴也放下了窝头,缩着脖子回去了。

  程妈想跟苏半夏说说程欢要嫁的那家人的情况,想说服儿媳妇儿别那么固执。

  刚开个头儿,苏半夏站起身,“妈,嫁的不是我,你不用说服我,你对得起你闺女就行了。”

  没有再回头,苏半夏觉得程妈这个人简直是无可救药,一度间真想扔下这个烂摊子。

  亲闺女的幸福她就这么听信别人的话,甚至都没说过要不要打听一下男方的人品能力。

  程大丫也是,只被眼前的富贵迷了眼,昏了头!

  人累,心更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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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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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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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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