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胡敏等人带着我和谢晨鸣先离开,自己抱着庞蔓你,离开的时候据说亲手割掉了地窖里那个男人的舌头。
伪装成他们夫妻狗咬狗的样子。
原本李凤英根本没想把你扔到福利院门口,想把你带去乡下,复制李凤英被重男轻女的人生,让你活得孤苦,以备以后给她献身。
但当时,警方比她想的来的要快,已经查到了地窖,她几乎在警方冲进去的前一刻抱着你跑的,带你终究跑的不快,就暂时放在了树后面,想着等看情况再把你带走。”
可李凤英当时走的急,没注意到把庞蔓放下的地方附近是福利院,等她没多久回去找的时候,庞蔓已经进了官方福利院。李凤英当时不知道你失忆了,害怕你和别人说地窖的事,不敢贸然去领人。
观察了一段时间,旁敲侧击打听庞蔓的情况,知道庞蔓都不记得了,最后的画面,以为是母亲的形象,其实就是李凤英带其离开地窖的画面,她才放下心。
可她怕给警方留下线索,毕竟当时地窖藏尸案挺轰动的,思来想去把庞蔓放在福利院也好。
不过总要有人看着,“其实,谢晨鸣小时候也进过那家福利院,但估计你没印象了,他在那里没呆多久就跑了,他还没适应人类的生活,看见厨房的生肉就会吃。m.χIùmЬ.CǒM
吓坏了当时的一个厨子。
他跑出来和李凤英说自己适应不了,怕露馅,李凤英也就没再逼他回福利院。
其实谢晨鸣没和李凤英说实话,他和我说了,他之所以跑出福利院,是因为他发现你把他忘了。
庞蔓,知道吗,你们在地窖的时候有多要好,好到我都嫉妒,谢晨鸣从小就喜欢你,护着你照顾你。我都说了他是有狼性的,狼会主动照顾自己族群中的母狼,人性也好狼性也罢,是复杂的。
我始终没有分析明白他对你对我的感情,在那些年里在那些活的不像人的日子里,你可记得你都和他约定过什么?约好要出去,要去很远的地方看月亮,要去月亮上找小兔子。
你给谢晨鸣讲了太多他不涉及的领域,给他打开了新的世界,和他约定了很多一起互相扶持的以后。
所以当李凤英让他去福利院看着你的时候,他很开心,他羡慕福利院的孩子可以读书可以坐在饭桌旁,更因为那里有你。
对于谢晨鸣来说,他是笼子里长大的,他不懂得什么是幸福,可心之所至,你在哪,他就想在哪。
但你不记得他了,你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你和他约定好的,可你却成了那个忘记的人。
其实有时候我真羡慕你,庞蔓,你能忘掉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忘掉那个女人给你我他带来的是伤害,忘记那些恶心的摧毁神经的事。你都忘了,最后你就像个正常人一样开始新的生活,有新的朋友。
没忘的人,永远都被困在那个噩梦里。
在满是血腥,只有生肉为食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可我们不是天生邪魅啊,是实实在在的人,是人就有人性,有人性就会在这种丧失人性的环境中崩溃。
你忘记了谢晨鸣,可他没忘啊,他感知到你的陌生,你本能对他的厌恶。
是啊,吃生肉长大的人,身体会有味道,皮肤会长出红疹。他本就是个让人一眼就厌恶的孩子。他之后很久,都很大了,才把饮食改过来,渐渐味道和身上的疹子才退去。
我也是。
可当时他最在乎的你,眼中的厌恶,让他无地自容,从福利院跑出来,他是自卑的,在你忘记他并且厌恶他的时候,他只能默默退到暗处。
庞蔓,有时候我在想,谢晨鸣如果当时留在了福利院里,肯定不是这个结局。他最起码会接受教育回归社会,得到更多人的爱和关心,活得能像个正常人。也不会最后那么傻,中了李凤英的计。
可当年的一念之差,你一个厌恶的眼神,就像蝴蝶效应,他自己放弃了可以走进阳光的日子,甘愿成为你的影子。
李凤英留谢晨鸣一命,就是觉得他有用。
他是个好驯化的,就像犬类被驯服了,就会认主。那些年我想让他和我一起策划挣脱李凤英的计划,一开始多不容易,他根本拐不过来那个思想,没受过教育,只认一个主人,他根本不明白什么是自由。
直到十岁的时候来我没办法了,耍了点心机,让他认我当主人,他才渐渐地同意和我一起摆脱李凤英。
后来我尽量让他接触社会去工作,虽然他还是沉默寡言,但最起码,看起来像个人了。
可骨子里的自卑,和与众不同,是改不了的,包括我,只能在社会上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李凤英留下他是觉得他有用,我后来才知道,李凤英是看上谢晨鸣身形和我相似,我们一块生活了很久,在李凤英有意的引导下,我们习惯细节都很相似默契。
那是因为李凤英要搜集永生材料的过程,肯定要惊动玄门和警方,或者以备我被敌人牵制住,我死了她就没机会了。所以为了保我的命,让谢晨鸣留在我身边,不只当我的玩伴,还是我的替身。关键时刻他可以替我去死。
再有一个作用,李凤英那时候需要人看着你。
庞蔓,你虽在福利院,但要有人时刻看着你,不能让你有太多朋友,也不能让你丢了跑了死了,李家就这一个女儿了,李凤英这么多年让李广田再生,可李广田大概身体出了问题,和很多女人在一起都没有再生出孩子来。
所以你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傀儡。
我一开始觉得让一个人十年如一日盯着另一个人,这事不靠谱,可谢晨鸣却做到了。
他渐渐在生活中学会降低存在感,隐藏自己,你那么多年从来没注意到他吧。
在福利院里,出去上小学,初中高中,在你和同学去文具店,去小卖部,在教室里读书,甚至和白东风在街上打打闹闹。
几乎所有时刻,他都在你附近,变换着各种隐藏的办法。
你这一路没觉得孤独,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也没有人很讨厌你,没有人欺负你校园霸凌你,没有人孤立你,你觉得是你幸运吗?
不,都是谢晨鸣,他违背李凤英的意志,希望你开心,不想让你被人欺负。
哪怕是你身边的白东风,你们当初暧昧不清,谢晨鸣都从来没有插手过。
我甚至有一次问他,再不管你和白东风在一起了,怎么办?
他说,在一起就在一起,他远远看着你一辈子也很好。
那个傻子,他没读过书,只认字而已,没有接触过学校,没接触过平凡人的生活,你就是他每天的全部,他开始吃你喜欢吃的东西,去你爱去的书店,你做什么他就在附近做什么。
偶尔李凤英吩咐他去做事,他也是叫我帮他看着,然后尽快回来,他离开你最长一次足有一个月,大半夜的开车跑回来,敲我的门,问你怎么样。
真是个大傻子,我告诉他,好消息,白东风对你根本不是真心地,他在外面撩妹聊得起劲,他就要去教训白东风。
这么多年,他背着你,帮你摆平了多少想欺负你的女生,偷拿你一块橡皮的人都被他威胁第二天悄悄放回你的笔袋。
你丢了的钱包,也会被送到收发室。庞蔓,你也是个傻子,那么多年你就从来没发现你身后,还有一个人吗?
他就那样看着你,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梦里都叫着你的名字,半夜拉着我爬上房顶去看你。
还兴奋的和我说你的日常。
他是因为模仿你,看着你,才渐渐的活得像正常人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我告诉过他的,不止一次,让他放下这心思。可他,在我无数次提议要自由时他都没动心,却因为你,破釜沉舟,变得积极。
我承认我揣测到他的心思,用你来做引子,逼他和我一起做事,造反,计划我们的自由大局。
因为他被我说服了,只有真正的自由,他才能和你在一起。
他怯懦,自认为配不上你,可长年累月的注视和爱慕中,那份心思逐渐壮大。
在白东风进去后,看着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他多想走向你,你知道吗。他始终记得小时候你们的约定。
尽管你已经忘了。
庞蔓,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了吧,不仅仅你是李凤英的傀儡,这不是你的错,但我讨厌你三心二意。
以前是,现在也是。
你忘记了谢晨鸣辜负了他,你可以说是你失忆,但你后来和谢晨鸣在一块,还和白东风不清不楚。
谢晨鸣出事后,多少人传你是白东风的情妇,你摇摆不定,你这人就不值得。对谢晨鸣不公平,对白东风也不公平。
后来还有他,余之野。
庞蔓,你这份暧昧不清的感情说白了就是渣,摇摆不定不清不楚,一点都不干脆,你不和白东风说清楚,你还吊着余之野。
这十年你当你感动谁呢,自我感动吧,在我看来,你根本就不专情。
你要么干脆的拔管,和白东风或者谁在一块,要么就别拖泥带水。
可你,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肯放弃。
你这样的人,注定是红颜祸水,可谢晨鸣白东风还有这个余之野,以及所以喜欢你的男的,都被你迷住了,甘愿成为你附庸风雅解闷的筏子。
要不是李凤英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让你悲悲苦苦,你估计现在像花蝴蝶一样的满场飞吧。这就是我讨厌你的原因。
你觉得你守着谢晨鸣委屈,守他十年你觉得够了,尽力了,自我感动了,可歌可泣了。
可你知道吗,谢晨鸣守了你多久?
十几年,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怕被你厌恶,从来没有在你面前露过面,和你之间这短短几米的距离,却像他前半生无法跨越的鸿沟。
当年他现身救你,你们第一见面,你和那个卖盒饭的起争执,那天我也在。
我和他远远地看着你,最后谢晨鸣下定决心走向你,拉起你离开,你觉得是你们第一次见面,觉得他走过来很容易?
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看起来几步路,可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走到你面前。
在他觉得我们计划已经成熟,他已经有了能力用一个弥天大谎来把你从李凤英的世界里换出去,带你逃离这既定好的悲惨命运,冲向自由。他准备好了一切,才有勇气走到你面前拉起你。
可你呢?十年来你说守着他,可横跳在男人之间,又是多么讽刺可笑。我突然觉得对谢晨鸣来说,一点都不值得。
不值得因为你被李凤英害成植物人。不值得放弃可以自己跑的机会。
所以,庞蔓,我真的很讨厌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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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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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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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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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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