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雪纯说,当时真的很变态,自己后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她用了所学的“画地为牢”,圈禁折磨虐待殷正群,她对初恋又恨又爱,全都发泄在殷正群身上。
她还是学心理的,不断地pua殷正群,让他做一个听话的提线木偶,一个替身。
楚天庆之所以重用殷正群,是因为知道女儿做的事,觉得殷正群是被控制的人,很听话。当年他真的很听话,完全受楚雪纯的操纵,都没有逃跑。
楚天庆也知道女儿不是真心喜欢殷正群,所以才让殷正群帮自己办事。
但养的狗心有邪念,早就想好了如何反击。
不过这一切报复,楚雪纯都没看见。殷正群翻身的时候,楚雪纯已经失踪了。
楚雪纯多年后回国才知晓多年前殷正群害了自己的父亲。
所以她死前诅咒过他,但殷正群哪怕毁了楚家,都不是她故事的主角。
因为对楚雪纯来说,什么恨都比不上她那段被利用的猪狗不如的日子。
所以她临死前最恨的人不是殷正群,而是当初害得她半生的人,她的初恋。
“她找我寻的人就是她的初恋,她要在初恋身上寻一样东西,要看看那个男人的心。”
“那天最后她得偿所愿了。”
余之野说过,他接的案子从无败绩。
“我帮她找到了答案,只能说人这辈子很多时候都是错过和误解的,以及无数的百转千回。我查到当年害她的人,根本不是她的初恋。她初恋和她一起被骗了,早就死了。害她之人不过是用了她初恋的名义,让她心死绝望为人所利用而已。
她的初恋到死都在护着她,这是我帮楚雪纯寻找到的答案。她要寻的是一颗真心,最后安然的死去了。”
“所以楚雪纯即便知道了父亲当年被殷正群害的自杀,也只是在临死之前不甘心的给了殷正群一个诅咒?”
“对,殷正群在她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走上过主角的位置,哪怕他害的楚家家破人亡,都没能成为楚雪纯这辈子任何一刻的主角。
因为楚雪纯后半生太惨,跑回国的时候她身体已经彻底垮了,支撑她活着回来的唯有对初恋的恨意。好在她死前是平静的,也是遗憾的,因为她那么多年都恨错了人。”
虽然余之野没说太具体,但整体的关于楚雪纯的一生,庞蔓听完只觉得唏嘘不已。
“所以当年殷正群逼死了楚天庆,是因为被楚雪纯当狗一般对待的反击和复仇?”
“只能说是一部分吧,毕竟人的感情是复杂的,他当年完全可以离开矿上,没有被限制自由。可他甘愿被楚雪纯爱而不得疯癫的虐待,说明他想利用那个机会慢慢的爬上来,事实证明他早就有所准备。也许从和楚雪纯见面的那一天就做好了,翻身成为主人的准备。这个人够狠,手段够厉害。”
“所以你之前打探殷家兄弟,是因为楚雪纯?”
余之野点头,“楚雪纯说她要不是快死了,一定回去当面和殷正群对峙。可她当时已经没有时间了,回国时她各器官早已衰竭,最后一丝力气是对初恋的恨意,其他事都没力气了,所以她也只能诅咒殷正群。”
“玄学的诅咒?”
“普通的随口说说的口头诅咒。”余之野无奈的笑笑,“她那时候那样了还能做什么,而且玄学中诅咒是忌讳,都得用寿命交换的,她哪还有寿命可换。而且,她曾经确实对不起过殷正群,冤冤相报而已。
我那天在夜场也不过是吓唬殷正群,知道无论怎样楚雪纯定是他一生的心魔,不然你看他之后再没有过女人,可见当年楚雪纯给他留下多大阴影。
我故意那么和他说,让他心里害怕,赌一把他对楚雪纯当年的玄学东西有所忌讳,好把你们救出来。”
庞蔓这才明白为何那天余之野上车后,手在抖,敢情他装作淡定自若呢,也是在拼一把啊。
“不管如何,我怕最后被殷正群因这事记恨,所以,先调查他一下。等庞老师的事结束了,我就把当初楚雪纯折磨他时用的法术原理告诉他,这样起码帮殷正群解开心魔,算是他帮忙庞老师的事的回报了。”余之野叹了口气。
庞蔓和白东风听完余之野的叙述,唏嘘不已,更多的是震惊。原本以为在楚雪纯殷正群这个故事中,会是富家千金和穷小子的爱情,最后穷小子潜伏多年心狠手辣,将昔日爱人害得家破人亡的戏码。
结局差不多,但过程完全不是这样,颠覆了以往的狗血剧情。m.χIùmЬ.CǒM
庞蔓晃了晃脑袋,从殷家兄弟的故事中抽离出来,又去看资料里的另一份,是关于庞老师第一任丈夫胡老三的资料。
非常薄的两页纸,经历大概和庞老师说的差不多,这一页不用看了。
庞蔓比较关心的是,胡老三在到村子前他的父母究竟是什么人,本名叫什么姓什么,老家在哪,因为最后如果找不到胡老三的尸骨,庞老师想去少年家乡看一看,也算是最后的慰藉。
可很遗憾,打探回来的消息让人失望,只查到老三母亲带着他到村子前,还去过很多地方。别的村子也曾见过这对母子,但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父亲,老三母亲似乎智力有问题,带着儿子就走街串巷的乞讨,有人看她可怜就给口吃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从哪来的,是哪里人。
老村长也曾问过老三,他的家乡,和他父母的事。老三只说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脑子不清楚,但应该曾是被拐卖的,他记得很小的时候,一直被关在笼子里。后来有一次,好像出了什么事,关他们的地方死了不少人。
剩下活着的就拼命往外跑,他和母亲就是那时候跑出来的,之后就一路乞讨,因为自小就像牲畜一样被关着,对人有本能的恐惧。他母亲还是个智障,那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他们躲在天桥下,树洞里,山上。
捡垃圾,乞讨,偷东西,学着从一头被拴起来的牲口,到在城市里生活的技能。
他们也被追赶过,也被好心人关怀过,也被骗过。母亲被人侮辱,弟弟就是这么来的。
他们后来不敢在城镇里,跑到山上躲起来,饿得不行了去村里乞讨,后来弟弟就丢了。
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母亲没多久就病死了,老三就留在了村子里。几年下来,他学着正常人生活,也想有个自己的家。他找了个破房子,守着母亲的坟头,他去学校偷看孩子们上学。
再后来是老村长照顾他,教他识字,教他什么是人,要像人一样活着,需要劳动换取食物。他就以帮村里人干活为生。
老村长问他过去的事,老三把自己记得的片段叙述了,才知道他们当初应该在人贩子的窝点。老村长还想帮他报警,找到人贩子窝点,可他那时候太小,早记不清了。
老三不知道母亲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他的名字老三是母亲一直叫的,弟弟叫老四,上面似乎还有过两个兄弟,但大概都被人贩子卖掉了。
所以也就是说,庞老师第一任丈夫,胡老三的身世应该是查不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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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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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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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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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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