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摇香乱>第41章 此时恨:绝情
  京城的一座民居里,黑蝙蝠在昏暗的烛光下擦拭着他的飞刀。黑燕子在一旁默默地看,等他把所有的刀都擦拭完装进刀袋,黑燕子站起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黑蝙蝠接过,问她:“琪三真的死了?”黑燕子点头。

  “他死的时候你在?”

  “嗯。”

  “杀手把他砍死了?”

  “不是,伤了他,回西安见过他爹才死的。”黑燕子顿了一下回答。

  黑蝙蝠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黑燕子道:“爹,你不信啊。”

  “你没出手?”

  黑燕子垂了头说:“出手了,晚了,已经伤到了。”

  黑蝙蝠摇头道:“墨然,你爹虽然不聪明,但自己的女儿还是懂的,若琪三真死了,你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爹,你要我怎么样子?哭天喊地,还是跟着他一起死?”黑燕子咬着嘴唇,“他不喜欢我,他死了,我跟着去他还是不喜欢。”

  虽然承琪受伤是假的,但黑燕子真的看到他倒在地上死了。

  那天平王去世,所有人都到平王房间,黑燕子也在门口,看到承琪倒在地上,整个人蜷缩着,没了呼吸。大家七手八脚地抬他,掐人中,扎针,一顿忙活,她看着,却是毫无知觉,整个人已经麻木,直到灵堂多了一口棺材,她都不相信他真的会死。

  她一个人回了京城,躲在客栈,等承琪的灵柩回京,她偷偷去了平王府,看到承琅,看到管焱,也看到方省直来开棺。棺材里飘出的香味她太熟悉了,那是他衣服上的味道,每一件衣服,他都用香耐心仔细地熏过。这样一个男人,却为什么总是和阴谋、血腥、死亡在一起?

  回到黑蝙蝠身边,她的心情依然很平静,她不再患得患失,现在,她只有一个目的,让父亲远离皇后,离得越远越好。

  黑蝙蝠没有离开的想法,皇后给了他一大笔经费,让他再去找些人,接下来似乎有大动作,他既好奇又兴奋。江湖上的日子虽自由,但毕竟不如现在衣食无忧,还积累了一大笔钱。人一旦安逸了,就再也不想回到动荡的日子。www.xiumb.com

  所以当黑燕子再次提及要离开皇后的时候,他拉下了脸训斥她:“你懂什么?在江湖上杀人,跟着皇后也杀人,但皇后能给我们银子。”

  “银子就那么重要吗?”

  “银子当然重要,没有银子,你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你那个最爱的琪三公子,若没有银子,他能干成什么事?”

  黑燕子一时无语,是啊,如果没有银子,他怎么能用那么好的香,穿那么好的衣服,喝那么好的酒。他怎么可以用那么高傲的姿态,让她做王府的婢女。

  可是,父亲的银子上都是血腥味,这里面有承琪的血。

  她感到一阵恶心,她不知道哪里错了,找不到反驳父亲的理由,也说服不了自己,默默地转身进了房间,她开始收拾衣服,承琪不在了,她已经无需再给他传递消息,她一个人牵过马,没有向父亲告别,她骑马离开。

  纵马来到城外的一片树林,抬头一轮明月高挂,她才蓦然意识到,那个她爱的人真的不在了。她大声哭了起来,这么多天,她没有流过泪,但看到月亮,她再也克制不住。

  在前往陕西的几个夜晚,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都能看到月亮。月光照进屋内,她借着月光望着承琪熟睡的脸,她的手轻握着他的手掌,感受到他的温度,听着他的呼吸,那样平静安详的夜,永远永远不会再有。

  现在,他死了,她还活着,可是她活着,能做什么?纵情大哭之后,她调转马头,往西南方向而去,去江湖吧,去遗忘吧。

  承琪醒来的时候,发现面具不在脸上,翻身起来到处寻找不得,正回想是不是昨天喝醉掉了,见承琅拿着面具进屋,连忙伸手去拿,承琅把面具往身后一藏,人往凳子上一坐,指着承琪道:“你给我老实坐在床上,不准下来。”

  承琪见他面色难看,便爬回床上,盘腿坐着,老实不动。

  “你别以为戴了个面具就可以乱来,喝成什么样子?”承琅粗着脖子,高声训斥。

  “陆毅是贵州人,又常年生活在陕西,我能喝得过吗?”

  “知道喝不过还喝。你不是号称京城不倒翁吗?”

  承琪笑了:“我那喝的都是花酒,他们行酒令又不行,赋诗也不行,所以每次我都喝得最少。碰上陆毅,巧劲使不上了,全得实干,哪成啊。”

  “知道不成,还这么糟蹋自己。”承琅拍了下桌子。

  “那不叫糟蹋,哥,那叫义气。”

  “你知道义气,那你知道孝悌吗?”

  “哥,我错了,行不?以后再不喝了。”承琪合掌在胸,朝承琅不停地拜,他被气得笑了出来:“拜什么拜,我跟你说,你此去贵州,路途遥远不说,一路上还不好走,我跟顾加笑讲了,再出任何纰漏,我宰了他。所以,你若再这样不顾自己,他就会动手。”

  “他已经动过手了。”承琪摸脖子,感觉仍是疼。

  见大哥火气渐消,承琪便问:“京城如何?”承琅将京城的事一一告知。

  “皇上呢?”

  “身子不太好,我已经把话说得够明白了,不知皇上能不能听懂。”承琅道,“欧慎之查出齐王给辰妃下的毒,但涉及到琴妃宫里的小太监。欧慎之还会查。”

  承琪点头:“刺客如何?”

  “刺客没逃走,留了下来。”

  承琪眉毛一挑:“看来他要和卢俊杰当庭对质了,何必呢?”

  “他是豁出去了,也好,给你争取点时间。”承琅道:“你的人都来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承琪换了个姿势,在床上踞坐着,用手撑着床,歪头道:“我们这样走,目标太大了,哥,我想去找肖家,借他们镖局的招牌,用押镖的方式,避人耳目。”

  “也好,我去找肖家。”承琅站起身,将面具递给他:“玉诤公子,请你悠着点。”

  “遵命。”承琪笑道。

  陕西肖家,是由肖家老二当家,他在江湖上名头极大,长着一张特别大的嘴,人称“大口狮王”,一根长枪得肖老爷子真传,镖局的营生在陕西做得风生水起,黑白两道都得看他几分面子。

  承琅带着顾加笑到肖府,肖狮正在院子里带着镖师们练拳,看到承琅进来,吃了一惊,虽然认得是平王府的小王爷,但平时交往不多,前不久平王去世,他去过平王府吊唁,送了礼,也是礼节。今天小王爷亲自来访,让他受宠若惊。

  毕竟,陕西是平王的封地,威远镖局的生意还需要平王罩着的。

  他立即迎了上去:“平王今日到访,肖狮感激涕零。”

  承琅一笑:“肖二爷,早该来拜访,只是最近父王病故,王府事情多了些,耽搁了。”

  “哪里哪里,王爷来了,小的荣幸之至。”

  说着,将承琅迎进大堂。

  大家坐下客套寒喧之后,承琅开门见山地说:“肖二爷,本王今日来,倒是有一桩生意要交予你做。”

  “哦?”肖狮双眼发亮,平王的生意,做成了,也是他可以在江湖吹嘘的资本。

  “不知王爷要小的押送什么?”

  “人。”承琅道。

  “人?活人?”肖狮押了很多镖,人还是第一次。

  “对,活人。”承琅身子往前倾了一下,低低道:“从陕西押到贵州去。”

  “东西是可以以件计,以重量计,但人,我还是第一次,不知王爷开价多少?”肖狮是生意人,提起价格,也是试探承琅这次让他护送的人的重要性。

  “价格由肖掌柜定,我只要保人安全,还有一点,我这里自己也有十几个兄弟跟着,所以,你的镖师倒无需几个的。”

  肖狮笑了,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他一下子明白了承琅的用意,但他假装不明白,故意皱眉道:“王爷,这不符合规矩。”

  “符合规矩的事,我还用亲自来找肖二爷吗?”承琅也笑道,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伸到肖狮面前:“钱不是问题,而且也无需镖局费力,这生意好做得很呐。”

  “从陕西到贵州,经四川,四川是肖老四的地盘,没有问题,但贵州是修王的封地,我们肖家没有分号。”肖狮道,“贵州的安全不敢打包票,但交给威远镖局的镖,我们从来不会失手,可是如果王爷硬是不用我们镖局的人,若有闪失如何?”

  承琅点头:“我知道肖二爷担心什么,到了贵州,若有闪失,不计在威远镖局头上,我们自个儿承担。”

  肖狮接过金锭,脸上堆起笑容:“平王果然不凡,肖某接了这单生意。请在这边写个单子,画个押,履行手续而已。”

  承琅点头,示意顾加笑跟着镖师去填单,填完单子,肖狮拿来给平王盖印,瞧见押运物品那栏,写着“玉诤”两字。平王取出印章,低声道:“这单子,等到了贵州,务必销毁。”肖狮点头:“放心,唯听王爷吩咐。”

  三天之后,戴着面具的承琪,和他的一干随从,与威远镖局的两个镖局启程往贵州出发。

  随从由承琅从京城带来,共十二人,是高沐云在大内侍卫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死侍”,这些人一旦成为“死侍”,他们的名字现在还在侍卫名单上,但他们的身份等同于死人,如若战死,朝廷不会给任何褒奖,只勾去名字。

  高沐云常年在禁军,对于宫中侍卫们是非常了解的,当承琅找到他需要他物色人员时,他很快地选了十二个人。最早跟承琪去陇南的那五个侍卫此次都不能同去,他们要留在宫中保护皇帝,一则皇上需要,二则他们都是侍卫中的干将,一旦长时间消失,会引人注意。

  这十二个人,平时并不引人注意,只是寻常侍卫,却武艺高强,各怀绝技,年龄在20-35岁之间,正当盛年,年轻力壮,精力旺盛,可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而且绝对忠诚。

  秘密地跟着承琅来到西安,见过承琪,一切准备妥当,他们挂着威远镖局的镖旗,伪装成镖师,押着马车往西南方向行进。

  承琪坐在马车上,陆毅并不和他同路,而是自行前往贵州会合,他正好趁这段时间休息并且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京城,连着几天下雨,风很大,风雨中气温直降,齐王承瑀受了凉,一直咳个不停。他正好以此为借口不去见皇帝和皇后。自从把毒药交给琴妃之后,他终日惶恐,总觉得这事做得有纰漏,不该如此草率地把琴妃牵扯进来。这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但他实在接近不了辰妃。辰妃对任何人都抱有戒心,躲在宫中不见人,宫内的太监和宫女除了按辰妃吩咐去见皇上,其他人也都不见。

  他花了点功夫,才了解到琴妃宫里的小太监平雀儿和辰妃宫里的宫女腊梅关系不错,所幸,他和琴妃还能说上话。

  琴妃性格孤僻,不与人打交道,她讨厌承琪,却喜欢齐王。原因很简单,承琪长得太好看。她进入太子府第一眼看到承琪,她就从心里恨他,太子喜欢他,所有人都喜欢他,她一个刚嫁过来的侧室,竟然得不到府内人的重视,而一个平王府的公子,来太子府,所有人都围着他转,包括太子和太子妃,这让她难受。特别是她用针扎了承琪之后,太子满脸怒气地大声训斥她,更让她觉得自己竟然不如一个男孩子,即使是太子登基,她被封为贵妃,承琪依然是承珞身边最亲密的人。

  齐王不同。

  齐王第一次来太子府的时候,毕恭毕敬地问候了她,他比她年长,但对她礼遇有加,给太子妃送礼的时候从来不忘记她的那份。她从心里喜欢齐王,他没有承琪那样的美貌,也没有承琪那样的被人宠爱,有时候,他眼里偶尔露出的孤单,让她引为知己,她觉得他和她是同类人,他们都被人忽视,他们都懂得彼此。

  齐王并不知道她的心思,他只是觉得对待太子身边的人,都不能得罪,他一向处事低调,为人谦和,也不爱与人争抢,父亲的特殊身份让他学会了隐忍,对待什么人都客客气气。

  多亏得那时候对琴妃态度好,现在他到琴妃宫中请安,琴妃对他态度极好,看他的眼神甚至有些热烈。

  齐王送了琴妃一对青玉小碟,她笑盈盈地收了。问道:“齐王最近怎么不去皇后宫中了?”

  “琴妃娘娘是皇贵妃,也需来请安问候的。”齐王笑着答。

  “来就来,以后不用带礼物了。”琴妃眼波流转,用她认为最勾魂的眼神望着齐王。

  齐王假装不见,望了望四周,琴妃立即道:“你们都出去吧。”宫女、太监退了出去,她转身靠近他,问:“齐王可有话和我说?”

  齐王一脸正色,道:“辰妃娘娘过些日子可是要生了。”

  琴妃的笑凝结在脸上:“和我说这个,你是在讽刺我吗?”

  “我是替贵妃娘娘不值。”齐王凑近她,低声说:“辰妃如果生了男孩,将来登基,她就是太后,皇后娘娘是正宫,也是太后,但你,什么都没有。”

  “其他嫔妃本来就不受宠,可你十多岁就进太子府了啊,将来皇上龙御归天,娘娘的日子怎么办啊?”齐王火上浇油。

  琴妃黑着脸不说话。

  “我也是从小不受人待见,懂得这份痛的。”齐王伸出手去,轻轻抚了一下琴妃的手背,他内心极其慌张,但眼睛里却透着柔情。

  “你们兄弟几个没有一个好人。”琴妃蓦地哭了起来。

  “哎,这话哪能这样讲啊,我可是关心你的。”齐王搂住她的肩,用手替她擦眼泪,他的心呯呯直跳。

  琴妃破涕为笑,但又沉着脸问:“那她都要生了,怎么办?”

  “我有一个主意,只是,娘娘你敢不敢?”

  琴妃盯着齐王的眼睛,那双眼睛露出的光让她浑身一抖,他手里的纸包既是生,也是死,无论接或者不接,她的日子将不再安宁。

  “接下来,你只要说自己身体不好,在宫中歇着就成。”齐王见她接过纸包,后退两步作了揖,告辞离开。

  事情开始得很顺利,但是欧慎之带了个琵琶女进宫之后,事情似乎有些不对。他不敢进宫,早知道让腊梅一下子都放了,直接毒死算了,本想着给自己留条后路,看来心软真的不行。

  但我承瑀哪做过这等事啊?

  他的额头冒汗,人却在发冷,一个雷打下来,他猛然想起,有一个人,他必须去处理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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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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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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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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