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灵影看着张翼,眼中闪烁着顽皮的笑意,她回道:“赌……你会不会一直陪在我身边。”
张翼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着回应道:“那我也赌……你会不会一直在我身边。”他的声音坚定,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容,看着赵灵影,眼神中充满了执着和深情。
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下,灯火阑珊的天子城里,他们对视的眼中闪烁着同样的期许,那是一种无声的约定。虽然未曾说出口,但在彼此的心中,却都默默地藏着同样的誓言:“我的余生,皆有你。”
贴身丫鬟月红在人潮中轻声问道:“小姐,张夫人说的那位张翼,会在哪里呢?”她紧紧跟随在小姐身后,小心翼翼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打量着。
陈家千金陈青萍微微笑了笑,灯火在她的面庞上投下暖色的光晕,她看着人海中盛装的男女,静静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只是昨日月娥姐和我约好,说张翼乃是一表人才。可是……我却并不觉得一定要像父亲所说的那样,急着找一个好归宿。”她的声音如同夜晚的微风,淡淡的。
陈梦萍看见前方热闹非凡,人头攒动,便对贴身丫鬟月红说:“月红,那边是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多人围在‘瑞宝斋’那儿?”瑞宝斋是天子城内知名的一家金银首饰商铺。
月红听了,忙不迭地挤进人群去查探,不一会儿,她又兴奋地回到陈梦萍的身边,满脸笑容地说:“小姐,你快去看看,那只翡翠玉簪你不是找了很久吗?今日,就在瑞宝斋里,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赵灵影一眼看到玉簪,脸色微变,对张翼道:“这个玉簪子怎么会在这里呢?”张翼困惑地问道:“怎么了?”赵灵影轻声说道:“这是我师傅的……”张翼疑惑地问道:“你师傅来过天子城吗?”赵灵影摇头道:“这个……我不清楚……我只记得师傅一直都戴在发髻上,说是她的故人送的,后来就没再看见了……”
张翼带着赵灵影挤过瑞宝斋的人群,来到掌柜孟瑾的面前。孟瑾是一个儒雅的生意人,面容比较平易近人。他抱拳问道:“这只簪子怎么卖?”孟瑾抱拳回答道:“今日佳节,放有花灯,对联若是能对的让我家老爷满意,才可以获得……”
这时,陈梦萍也来到了孟瑾的面前,问道:“孟掌柜,这只簪子为何在你这里?”孟瑾回答道:“陈小姐,这是我家老爷从游访世外所得,妙不可言……不过,陈小姐听你的意思……是曾经见过?”
苏家公子苏昀微笑着走过来,叫道:“梦萍,你怎么也在这里?”陈梦萍转头看去,一脸惊奇地问道:“苏昀,瑞宝斋这种女子最爱来的地方,你今日怎么……”话音未落,她又看见另一个熟悉的面孔,惊讶地问道:“孙逸飞,你怎么也来了?”
月红微笑着对孙逸飞说:“孙公子,我家小姐今日来灯会,你怎么最近没来府上了?”孙逸飞笑着回答:“哎呀!家父最近忙于公务,他希望我能跟着他学一些事情。所以,我这不是被迫乖乖地待在他身边吗?”
孟掌柜向张翼郑重其事地说:“抱歉,这只簪子不是一般的物品,需要解出对联并赋诗一首,才有可能获得。”他指了指后面的屏风,屏风之后的老人矍铄而神秘,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孟掌柜继续说:“这位是我家的老爷,特意在这个佳节之夜将这只宝贵的翡翠玉簪展出,希望能找到与它有缘的人。他特别喜欢那些拥有才情的人,若是有人能对出对联并赋诗,便可以得到这只玉簪。”说罢,孟掌柜又向众人抱拳,以示对大家的热情支持表示感谢。
苏家公子苏昀,他是同知大人,即地方行政长官苏元德的长子,而孙逸飞则是兵部侍郎孙黎勇的唯一儿子。孙逸飞和陈梦萍的相识源于儿时,陈梦萍的父亲陈明礼是翰林院的侍读学士,而孙逸飞则是他的得意门生。历朝历代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在天子城内的学府中被排斥在外,但陈梦萍从小便对诗词歌赋有着强于普通人的天赋。陈明礼对自己的宝贝女儿深感欣慰,尽管学府拒绝接纳女子,他依然以满腹经纶的学识亲自辅导陈梦萍,于是孙逸飞便在这种环境中认识了陈梦萍。他们自小一起成长,孙逸飞早早就对陈梦萍心生爱慕。
然而,陈明礼和孙黎勇在朝中有着不同的立场。孙黎勇作为兵部侍郎,持重视武人的观点,反对打压武人。相反,陈明礼则坚信和平时期应当重视文人,他甚至上书宁宗皇帝,对此表示强烈的谏言。这种立场的差异使得二人在朝中产生了矛盾,因此陈明礼反对孙逸飞和陈梦萍的交往。
陈明礼深知孙逸飞对自己女儿的深情,但他和孙黎勇二人同朝为官,如若明目张胆地展开争执,无疑会引起皇帝宁宗的注意。宁宗皇帝一直奉行道家的上善若水之道,如果朝中出现不和的现象,他必然会严厉地进行调解甚至惩治。因此,陈明礼只能在外表上和孙黎勇保持和气相待,而在私下里,他却让自己的女儿陈梦萍与孙逸飞保持一定的距离。
孙黎勇对此也有着相同的处理方法。他告诉孙逸飞应该怀抱远大的志向,不应该过于专注于情感的纠葛。他教导孙逸飞,天涯何处无芳草,意在鼓励孙逸飞放宽视野,不要过于纠结于陈梦萍。
苏昀和孙逸飞自小便是发小,二人在天子城内是出了名的官二代。苏昀因其诗才横溢,被赞誉为“诗圣”,在城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知晓陈梦萍对那只翡翠玉簪的钟情,孙逸飞便带着自己的好友苏昀来到瑞宝斋,希望借助苏昀的诗才获取那只玉簪,然后,他可以将之作为礼物献给陈梦萍。
瑞宝斋在天子城享有崇高的声望,它的名字犹如珍珠在砂石之中,独具光芒。这里是城中首屈一指的珠宝商号,以其精湛的工艺,极致的设计和难以匹敌的品质,赢得了全城名门世家的青睐。每一件出自瑞宝斋的珠宝,无论是宝石的选材,还是工匠的巧手,都堪称独一无二,令人赞叹不已。
与瑞宝斋竞争的其他珠宝阁,无论规模还是品质,都显得黯然失色。无论是朝中的权贵,还是世家的贵族,只要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对于瑞宝斋的珠宝总是心驰神往,无法抗拒其独特的魅力。因此,瑞宝斋的名字,成为了城中富贵阶层心中的奢华符号。
作为一名修士,赵灵影通常对于珠宝这类世俗的物品甚是冷淡。然而,这只翡翠玉簪却是她的师傅瑶芳雪最珍爱的物品,对于赵灵影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珍宝,更承载着她对师傅的深深怀念和无尽的敬仰。
张翼见状,知道这只翡翠玉簪对赵灵影的意义重大,他的心中也燃起了熊熊斗志。他并非为了这只翡翠玉簪本身,而是想要为赵灵影保全这份深情的怀念。因此,他在心中暗下决心,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要将这件稀世珍宝拿在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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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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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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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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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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