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妹爹石天奎是远近闻名的好猎手,年轻时,曾杀死一只进寨子吃猪的老虎,被瑶民们认为是山神派来保护寨子的,所以拥举为瑶王。
瑶王也没有什么权力,平时主持十八垌的祭祀敬神,林田纠纷等等。还有就是配合城里的特派员,每年到各寨去收租税。
其实石天奎不是英妹的亲爹,英妹原是后山覃家寨人,四岁时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石天奎的老婆是她远房的大姨,就把她接了来。
石天奎没有女儿,只有两儿子,早已长大成人。英妹聪明伶俐,讨人喜欢,被视为亲生。
“英妹啊,这架子都挂不下了,把这只野兔给你老师送去吧。”
石天奎左手拿着只烧了毛,去掉内脏的野兔,左手拿着一只野鸡递给金凤,又说道:
“金凤你也拿这只回去,你家不常吃到。”
“谢奎伯!”
金凤爹是个木匠,阿哥游手好闲,没人去搞这些野味,确实少吃。他们两家是邻居,关系很好,所以也就没有拒绝。
英妹在火塘里扒出一个烤得焦黄的苞米,提着野兔走出家门口。虽是不同的寨子,但也隔得不远,过了风雨桥,走上几步斜坡就到。
也不知道为什么,英妹心情特别愉快,走路一蹦一蹦的,边嚼着苞米还边哼着小曲。
也许是因为马上要见到罗进才了吧,当然还有那个冤家罗耀祖。明天就是盘王节,她和金凤一整天都呆在家里整理明天穿戴的服饰,没时间去找那两小子玩,所以有那么一点点想念。
“妹娃子,这野兔是要给那个情郎送去啊?”
“功叔笑话了,我那有什么情郎,天天粗布麻衣的谁看得上,你家玉琴才有情郎,盘王节后估计媒人会把你家门槛踏破。”
“有的…有的…别说没人看上,就是山外人也看上你了…”
和英妹搭话的是鲤鱼坪的瑶公,也是位土郎中。所谓瑶公就是会些巫术,平时给人收惊喊魂,驱灵辟邪的人。
他叫石守功,四十出头,因为医术还不错,找他看病的人多,所以家里比较富裕。望着英妹的背影,他眼角闪过一丝不自觉啊的诡异。
前面不远就是罗耀祖的家,是去罗进才家的必经之路。英妹放轻脚步,猫着腰向前走,她不想被耀祖发现。
正走着,突然路背一团黑影罩了下来,手里啃了一半的苞米被夺走。英妹吓得一个踉跄,身子不由自主的向路底倒去…
那团黑影一个转身,快速拦腰把英妹搂住。惊魂未定的英妹定住才看清,那黑影竟是罗耀祖,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此刻自己整个人就贴在他胸膛上,脸上都是他喷过来急促而温热的气息。m.χIùmЬ.CǒM
英妹从未被男人这样抱过,急红了脸,抽出一只手打了一拳罗耀祖,骂道:
“你干嘛呀?快放开我。”
“我…我…你…你干嘛啊,猫着腰,做贼似的。”
罗耀祖语无伦次,略显尴尬的放开英妹。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这样面对面的抱一个妹娃子,那软软的,香香的,还真有点舍不得。
“你说谁是贼?你说谁是贼…”
英妹气不打一处来,一顿粉拳密集的打出。
“我…我…”
自知理亏的罗耀祖吞吞吐吐说不出个子丑寅卯,一步步的后退,退到路背无路可退了,看着英妹气得红扑扑的脸,突然壮起胆再次把她紧紧的抱住。
这一抱可把英妹给愣住了,她从来没有和男人如此贴近过,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被这男人连续抱了两次。刚才那一抱还可以理解,可是这一抱?
一时时间仿佛停止,世界安静了下来,甚至可以听到两人彼此的心跳声。就这样面对面近距离的对视着,平日斗嘴的情景又浮现在脑里。
英妹一直以为自己挺讨厌这家伙的,现在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甚至觉得以前一起玩耍,就是为了和他斗嘴…
路背是斜的,所以英妹是半压着罗耀祖,半会,她隐隐约约觉察到有些异样,瞬间羞红了脸弹跳开来。
捡起掉在路边的野兔,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手握半个苞米,一脸茫然的罗耀祖。
走过罗耀祖家屋角,突然看到神情落寞的罗进才,英妹心里一惊。
“你怎么在这里?”
“我…我刚到…”
“你刚才是不是看到了?”
“没有,我啥也没看见。”
“给你家的。”英妹把野兔递给罗进才并拥抱住,在他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说完飞奔的跑回家。
英妹心里好乱,一直以来,她都是喜欢罗进才,罗进才英俊,沉着,稳重,以后肯定有出息。
可是为什么今天要让自己发现,自己还喜欢着罗耀祖?罗耀祖那痞子样,究竟哪里值得她喜欢了?
一个女娃子,跑到男人面前亲口说喜欢他,这是怎么啦?整个十八垌有史以来,也没有那个妹娃子这么不害臊吧?再说了,人家喜欢你吗?
越想心越乱,越乱心越烦。英妹饭也不吃就上床睡觉了。
农历十月十六,十八垌一年一度的盘王节。
一大早,鲤鱼坪的大晒谷坪就聚满盛装打扮的瑶民。男的背着猎枪,腰挂腰刀,女的穿着绣上精美图案的瑶服。
坪子中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竖起来十八架刀梯。每架梯子上横插着三十六吧明晃晃的腰刀,刀刃向上,那是各寨一会祭祀用的。
刀梯锋利无比,是各寨瑶公找四位本寨刚满二十四岁,健壮有力的小伙,连夜用符水闭门磨出来的。据说只有爬过刀梯的瑶民,才能被盘王保佑,才能算得上英雄。
爬刀梯是盘王节的重头戏,要等到太阳从梯子的第一个口子射过,照射到供桌上才开始。
现在是一些年轻人比赛顶竹杠,看谁力气大,能把对方顶退后,妹娃子们则是聚在一起跳竹竿舞。
当然更多是闲逛看热闹的,英妹心情烦躁,不想去参与那些,被金凤拉去旁边的杂货铺选头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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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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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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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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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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