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想,要是被人这么直白的看着,她……那个傲娇的小公主肯定会……
但她没想到是县里的江思橙不仅没有对她怒目而视,而是扬起嘴角上扬浅浅的对她微微一笑,然后就转移开了视线。
元素素:完犊子了,她要被魅惑住了,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话本里面的皇帝为什么不愿意早朝了,这要是个男的,谁顶得住她那个笑容啊。
江如月站在最前面,也就是元素素的眼前,她看着元素素的表情就知道她对自己的穿着打扮十分的满意,她觉得江思橙很心机,所以她在看到江思橙穿着的时候特地让自己的助理帮她买了一件十分昂贵的蓝色旗袍,特意交代了一定要短袖的,这样能看到她白皙的手臂,这样子肯定会让人觉得很加分。
但她忘记了故事中的桃欢是个大家闺秀,她从来没有穿过着装暴露的衣服,就算是在最炎热的夏季,她最暴露的一件旗袍也是在七分袖之上,旗袍开叉的我位置也只在小腿。
元素素小说里的桃欢
从来不是风尘女子。
更何况是在那个封建社会,世俗的眼光总是很难捱的。
要是江如月认真的研究过那本原著,她就一定会知道这么穿是一个大忌,更何况,现在是深秋,她穿那么一点,不觉得……冷吗?
江思橙安安静静的站在后面,一言不发,她看着自己前面的姑娘一个一个隐晦的目光看着前面的祈景琮,眼神里面都是揶揄,祈景琮这个人看起来还是很受女孩子喜欢的,谁不喜欢看美好的事物啊,她也是啊,不过,这家伙有毒,她看不起,还是老老实实的靠边站吧。
不过她余光看到一个女孩子看着她……的头发,眼神里面都是欣赏也有一点紧张,她没有开口,只是看了那姑娘一眼,然后就转过去视线了。
没想到那个姑娘默默的给自己一个拳头,然后慢慢的靠近她。
“姐妹,你的头发好好看,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后面她更紧张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转过去。”她看了一眼那姑娘,然后说了一句。
那个姑娘肉眼可见的失落,她以为让她转过去是不想……可是她的发型好好看啊。
哪知就在她要移动的时候……,旁边传来一阵喂肉的声音。
“别乱动。”突然一只手从她的手里把她的铅笔拿了过去,她就感觉到头发被人轻轻拢起,过了大概一分钟,她的头发就被那根本铅笔挽上去了。
她试探的动了动,铅笔没有被甩掉,她好开心,她回头,冲着江思橙笑了笑。
“谢谢你啊,姐妹。”姑娘说完之后,就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她都不知道,短短三分钟,她旁边的好朋友为她捏了一身冷汗。
那姑娘不认识江思橙,是因为她不爱上网,也对那些流言蜚语不感兴趣,而且还是一个社恐,但是她不一样,她是认识江思橙的,而且她还是江思橙最大的黑粉。
那个紫色身影,她一眼就看出来是江思橙,她刚要跟自己小姐妹说八卦,可是她没想到自己平日里胆小不爱说话的小姐妹竟然上去要跟江思橙开口说话,而且还是让江思橙帮忙给她绑头发,这不是在她雷区里面蹦跶吗?
她想阻止,但她跑得太快了,她连她小姐妹的衣角都没有抓到。
然后她眼睁睁的看着平日里又洁癖不让人碰她头发的小姐妹竟然让江思橙给她用铅笔盘了一个发髻,她看着自己手里的铅笔,蠢蠢欲动。
江思橙盘头发的动作后面很多人都看到了,她们都是按照序号排的队,知道自己位置靠后,也都悄悄的自己盘起了长发,但是只能说……各有千秋。
用一根筷子盘发不是没有视频,而是现在的他们已经习惯了扎马尾或者是披头散发,他们觉得那样会很麻烦,而且也没有人这么盘发出现在大街上,人们最喜欢的是跟风,要是没人这么做,也就不会跟着做。
但现在不一样,他们不仅看到了那么好看的旗袍,还看到了那个盘发出现在人的身上竟然出乎意料的好看,而且还不像其他发型那样的难打理,把筷子抽出来,头发立刻就散开了,而且还不会打结,简直是太方便了好不好?
哪里像她们做了那么好看却又很复杂的发型,不仅不好打理,而且上面的东西还不好拿下来,搞得不好,最后还会伤到头发,她们真是后悔,为何不早点发现这么好看的发型?她们又不想白白浪费了自己花的钱,所以只能羡慕的看着那些披头散发的女孩子们盘起了发髻。
更过分的是有个评委看到女孩子们需要铅笔,竟然偷偷派了人去小卖部买了好多带铅笔回来,高价卖给了那些姑娘,她们是冤大头吗?看了看紫色旗袍姑娘头上的发型,她们觉得当个冤大头其实也挺好的。
超市批发的五毛钱一根的铅笔落到了那些姑娘手里就卖出了天价,一百块钱一根,而且还疯狂有人要买。
江思橙看了看那些疯狂着买铅笔的姑娘,又看了看旁边笑得合不拢嘴的裁判,她感觉自己成了噱头,而且还是别人赚钱的噱头。
最后她看到旁边两个姑娘因为最后一根铅笔发出了激烈的争吵,她小声的说了一句。
“要不,我教你们一个不用绑起来的发型。”
刹那间,所有人的视线都紧紧的看着她。
两个姑娘颇有点不好意思,抢到铅笔的那个姑娘,一下子就把那根铅笔扔到了裁判面前,自己的号码靠后,还没有轮到自己表演,而且现在裁判还没有喊人,时间上来得及,更何况她就是想来凑个热闹,选不选得上都无所谓,但是今天这头发她一定要绑上,而且还要学会,她可不能白来这里一趟。
就在这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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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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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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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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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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