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还不是报到的日子,好在夏舒林早有准备,用县医院开的介绍信,在附近的一家国营招待所开了两间房。
夜晚的首都,比齐州市繁华多了,起码大街上已经出现了霓虹灯。
高义三人放下行李,到大街上找了个小饭馆。
高义看到什么东西都想尝一尝。
“高义,三碗面条就行了,你要这么多干什么?”
“尝尝,以前没吃过。”
“炸酱面才是燕京最出名的小吃,你要这爆肚之类的,吃不下了。”
夏舒林感觉高义和暴发户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吃。
“阿姨,咱现在有钱了,还不兴照饱了吃啊。”
夏舒林不禁莞尔。
她又想起了高义在火车上的那一幕。
夏舒林从来没有养过男孩,所以她不知道二十来岁的男孩的饭量,眼光也总按照刘好君的饭量来衡量。
看着高义几口下去一碗炸酱面,又把刘好君剩下的倒进了肚子,又来了一份爆肚和炒肝。
夏舒林笑道:“人家说的果然没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你说你爷爷怎么把你养大的啊。”
高义笑道:“以前可不敢这么吃,有一年我记得很清楚,和我爷爷打栗子回家,我爷爷烙煎饼,他烙一张我吃一张,吃了十二个这么大的煎饼,就这还没饱呢。”
刘好君哈哈笑道:“高义,你一顿能吃我一星期的。”
“没办法,那时候肚子里没有油水,再加上长身体,吃多少都不知道饱。”
刘好君慢慢不笑了。
高义说的轻松,可他话里透露出的心酸谁能懂?
自小,刘好君就不知道什么叫饥饿,因为夏舒林的收入足以保证娘俩吃饱饭。
可在农村,辛苦种了一年地,连吃个白面馍馍都是奢望。
夏舒林问道:“高义,你是吃过苦的。”
“那都不叫啥,不都闯过来了吗?”
高义乐观的心情,也感染了夏舒林和刘好君。
吃过晚饭后,夏舒林很识趣的没有继续当电灯泡。
燕京比齐州开放多了,大街上,好几对小哥哥小姐姐手拉手的一块逛街。
高义想拉刘好君的手,刘好君慌忙躲开了,“你干什么,在我们学校旁边呢,让人看到了怎么办?”
“又都不认识咱俩,怕什么。”
“那也不行。”,刘好君给了高义一个卫生球,自顾自的往前走去。
不远处有一个小公园,两人肩并肩一起散步,感觉非常好非常好。
公园里没有老头老太太一起跳舞,倒是有一帮小青年正在扭着屁股。
长头发,蛤蟆镜,喇叭裤,录音机,这几样东西是这个年代时髦青年的标志性配置。
最让高义无法理解的是,大晚上的,你带个墨镜算怎么回事?
“高义,你听,是吻别。”
高义仔细听了一下,录音机里,真的在播放吻别。
“好听吗?”
刘好君使劲点了点头。
这一刻,刘好君感觉自己找了个非常厉害的男人,能考京华,也会写歌,还会做买卖。
慢慢的,刘好君也跟着节奏一起哼了起来。
不得不说,刘好君的嗓音条件不错,如果她不上外国语学院,而是去读表演或者歌唱专业,说不准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难道她想当明星?”,高义想到了在港岛碰到星探的那一次,虽然刘好君拒绝了星探,可刘好君眼中渴望的眼神瞒不过高义。
再想到刘好君家里的挂历都是各种明星,高义感觉刘好君可能真的喜欢表演或唱歌。
“好君,你想唱歌吗?你要是喜欢,我就专门给你写几首歌,而且保证能一炮而红。”
“真的?”,刘好君惊喜的问道,可随即又暗淡下来,“算了,我妈肯定不同意。”
“先别管阿姨同意不同意,你就说你想不想。”
刘好君想了会,说道:“不了,上了大学,学业这么紧张,哪有时间当明星啊。”
高义明白了刘好君的心意。
等暑假或寒假的时候,让刘好君去一趟港岛,看看她的水平再说。
看着这帮潮流青年扭屁股,实际上也挺有意思。
不过高义从他们的服饰上,看出了生意。
七月份,他们去南方的时候,不管男女,穿的都非常时尚,起码牛仔裤已经不稀奇了。
可在燕京,除了这几个跳舞的以外,其他人依然穿着非常老气的灰色或者黑色衬衫,并且以的确良材质的为主。
“安排人在首都搞一搞?”,这个想法一出,高义心里就跟长了草一样。
两人回招待所的路上,高义又饿了。
“老板,来碗爆肚,多方芫荽。”
“吆喝,还没吃饱啊?”
“您这的爆肚忒好吃,吃了还想吃啊。”
老板哈哈笑了起来,“跟你说,我这是祖传的手艺,一般人不外传,尤其是我家的麻汁,那更是整个燕京城一绝,出了我的门,您吃不到。”
高义也跟着笑了起来。
吃了几口,高义问道:“老板,初到京城,不知道深浅,我想问您一句,附近有卖四合院的吗?”
“怎么的?你要买?”
“想着呢嘛,这不找你问问。”
“看你是来报到的大学生吧?”
“您目光如炬。”
“一座四合院可不便宜啊。”ωωω.χΙυΜЬ.Cǒm
老板这会忙完了,坐到了高义身边。
高义抽出石林,递给了老板一根。
“吆喝,讲究啊。”,老板使劲闻了闻味道,才就着高义的火柴点燃了,美美的吸了一口。
“四合院有不少卖的,两进的院子不过万把块,不过地界都不好,在四环那边了,相当于一个城中村了。”
高义差点把筷子给吃下去,奶奶的,四环边上的四合院?城中村?我就喜欢城中村。
“具体在哪个位置?”
老板沾着水,在桌子上花了个简易的路线图,高义一看,奶奶的,正好处在京华大学和外国语学院中间。
“这一片叫夹皮沟,三十多座四合院,最大的四进,最小的只有一个院子,有四五座四合院正在往外卖。”
“老板知道的挺清楚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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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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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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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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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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