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高老大的妖孽人生>第119章 小时候没吃奶?
  李顺利吩咐高义带好队伍,他们教官要先进行一场军体拳表演。

  高义内心吐槽道:“不让我们看的表演,叫什么表演?”

  因为高义他们掉在队伍最末尾,所以根本就看不到。

  之后又是学校领导讲话。

  等播音员激情洋溢的声音传出来,才到了学生们进场。

  “下面向我们走来的是中文系,中文系作为一个新生的院系,他们在指挥与服从中,陶冶自身品格,升华内心思想,同学们表示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比比革命老前辈……”

  高义嘿嘿的笑了起来,因为这篇稿子是他写的。

  中文系的稿子一定要力压群雄,让你们看看,搞文字的同学,就是比你们牛逼。

  “齐步走。”

  铿锵有力的声音,激荡在同学们的心间,好像三十天吃得苦,都值得了。

  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对于军训,有些感受真的不能言传,只能在意会中回味。

  经过很苦,结果很酷。

  汇报表演结束后,教官们并没有像以前一样立刻坐着军车离开。

  军队的领导给大家留出了告别的时间。

  直到这一刻,李顺利才表现出了同龄人该有的活泼。

  “李顺利,你是鲁中的啊?”

  “是啊,你们谁是鲁中的?”

  “我就是齐州的,你是哪的?”

  “我是绿岛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

  高义和李顺利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真羡慕你们啊,你们都是未来的科学家,一走出校门就是干部。”

  “教官,听说部队上提干比较容易。”

  “只能说相对比较容易,竞争也很激烈。”

  高义问道:“李顺利,你应该差不多提干了吧。”

  高义从李顺利的谈吐中发现,李顺利上过高中,对有学问的军人,提干就比较容易。

  李顺利摘下自己的军帽,嘿嘿笑着说道:“还行还行,等明年的时候,说不准就是我带队来给你们军训了。”

  “哎呀,恭喜恭喜。”

  李顺利笑的很腼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哭声瞬间响彻这个操场,大家一起朝夕相处了一个月时间,一起在太阳底下晒了一个月,要说没感情那是假的。

  看着教官们朝着大家敬了个礼,女生们捂着嘴哭了出来。

  “送战友,预备唱!”

  人心都是肉长的,李顺利等人的眼眶也红了。

  直到军车拐出了校门,大家才收回了目光。

  陆双红着眼睛说道:“今天就到这了,明天白天大家休息一下,晚上七点,在教室里,咱们开个班会,解散。”xǐυmь.℃òm

  回到宿舍,大家累得不想动弹。

  只有高义兴奋的不行。

  “高老大,你又要出去?”

  “对,见见高中同学。”

  “同学?男的女的?”

  “女的。”

  “哦……高老大,你搞对象了?”

  “滚蛋,什么叫搞对象啊,我们是纯洁的革命友谊。”

  “哈哈,信你才怪了,男女之间就没有纯洁的友谊,高老大,你对象漂亮不?”

  “还行吧。”

  “比方妍还漂亮?”

  “方妍漂亮吗?我感觉程秀琳最漂亮。”

  “开什么玩笑,程秀琳?就是个子高点而已,我还是喜欢小家碧玉型的方妍。”

  一听议论美女,高义也来了兴趣,又坐下了。

  “高老大,你觉得谁漂亮?”

  “这有何难?咱们举手表决,选出咱们班的三朵金花,怎么样。”

  “那方妍和程秀琳算一个,你们再提一个,看看大家有没有意见。”

  闷骚的李春雨举手说道:“季文娟,不接受反驳。”

  高义鄙视的说道:“李春雨,你小时候没吃过奶?”

  大家愣了一下,哈哈笑了起来。

  高义可算是把季文娟的特点说了出来。

  “那你说,再提谁?”

  “刘英怎么样?”

  “刘英?”

  刘英的性格很好,和大家都聊得来,慢慢的,大家觉得刘英和哥们似的,没怎么注意她的样貌。

  不过,刘英确实挺漂亮的。

  “刘英是那种耐看型的,越看越好看。”

  “我同意,我同意。”

  除了李春雨以外,四个人全都同意刘英算三朵金花之一。

  结果排序的时候,中文系花魁在方妍和程秀琳之间斗了起来,最后还是高义一锤定音,方妍第一,程秀琳第二,刘英第三。

  “高老大,你对象比他们漂亮?”

  “那还用说?”

  “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呗?”

  高义一想,自从报到后,大家还没一起出去喝个小酒联络联络感情呢,正好晚上带着刘好君一起,让大家认识认识。

  “要不这样,晚上七点,咱们学校西门的烧烤摊子,咱们一起喝个革命小酒?”

  “好,好久没喝点了,正好天也不热了,就这么说定了哈,费用咱们五个人平摊。”

  只有李春雨没说话。

  “老四,有事?”

  “这个……”

  高义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供着孩子在大学里花天酒地,别小看了出去吃顿饭,可能要花一个学生好几天的生活费。

  “什么平摊啊,这不是看不起我高老大吗?晚上我做东,谁要是不去,就是看不起我高义,拜拜了。”

  高义飞奔出去。

  半个月没见,高义想的厉害。

  高义到夹皮沟时,刘好君已经到了。

  家里只有刘好君一个人,高义还等什么?一把扛起一脸春色的刘好君钻进了卧室。

  “看来军训没累着你啊。”

  高义慵懒的挖了一烟袋锅子烟丝,点燃之后美美的抽了一口。

  “这点强度算什么?比割麦子打栗子轻松多了。”

  “我是累坏了。”

  “对了,晚上我们宿舍一起聚个餐,他们邀请你也去。”

  刘好君拢了拢秀发,说道:“不行呢,晚上我们宿舍也要一起聚餐。”

  “那太可惜了,聚完了餐,你还到这来吗?”

  “不了,夜不归宿不好,学校管得严。”

  高义只能仰天长叹。

  刘好君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回了宿舍。

  高义去小市场买了两瓶议价的汾酒,走到了西门的烧烤摊。

  高义一看,除了他们宿舍的以外,刘英她们宿舍的竟然也在。

  “高老大,你干什么去了?”,刘英问道。

  “买酒去了,你们怎么在这?”

  “我们打算一起吃个饭呢,没想到你们宿舍也一起了,正好,两桌凑一桌。”

  刘英她们宿舍的颜值,吊打大部分宿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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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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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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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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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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