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正月初十,边关已经褪去了年味,一切都和往日一样井然有序的进行。
陆云起每天仍然带着李明旭亲自操练他,时不时的传授一些武功,所以李明旭现在的身手十几个宵小根本不在话下。
尽管边关的日子很苦,但是李明旭却觉得很有意义,比自己在学堂里学的知识更有意思,他也更加喜欢现在的生活,除了偶尔会想念家乡和亲人以外,其他的都不能影响他。
从去年跟着陆云起从军以来,一共往家里寄了三封信,都是让陆将军帮忙传递的,不知道陆将军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可能是因为姐姐救了他一命也可能是自己也救了他一命,总之,陆将军现在是真的拿他当亲弟弟看待。
陆云起正在大帐内和夜锦还有曹副将一起研究今晚夜袭敌营。
自从陆云起受箭伤痊愈以后,他就派夜锦暗地里调查对方哪里来的神箭手,据他对吴国的了解,对方不可能有这么厉害的射手,除非是临时请来的。
夜锦的调查一直没有结果,那个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他潜入敌营数次,没有发现关于那个神秘射手的任何消息,这一点就让陆云起疑惑。
终于昨天在夜锦再次打探时得到了重要情报,那名神秘的射手又一次来军营。
曹副将此时眉头紧锁,声音坚定的对陆云起道:“将军,末将请求前往。”
陆云起看着曹宇,这个与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用低沉的声音道:“曹宇,这件事算是公事也算是我自己的私事,你不能参与其中,我还有一项重要的事情交给你,我外出期间你要扮成我的样子躺在营帐内,不能让任何人发现端倪,这件事只能你来做,别人我不放心。”
曹宇抬起红红的眸子,半天才道:“是,末将定不让任何人发现您离开!”
陆云起展开一张图,这是夜锦数次潜入地方大营绘制出的布防图,以及营帐的分布图。
陆云起默默地将这些都记在脑子里,看看外面的天色还早,就出去看看李明升。
李名升正在校场练习昨天陆云起教给他的新招式,一招一式耍的虎虎生威,陆云起看了一会儿,一个翻身也进了校场,拿起旁边的银头长枪就和李明升对打起来。
李名升正练的起劲,突然迎面飞来一杆枪,他下意识的一把握住,就见陆云起空手朝自己袭来。
两人在场上过了几十招,最终李明升败下阵来。
陆云起拍了拍李明升的肩膀道:“好小子,进步不小啊?已经在我手下走几十招了,好好练!”
李明升摸摸后脑勺憨憨笑道:“将军教的好,不是说名师出高徒吗?我一定要成为像将军这样厉害的人!”
陆云起欣慰的点点头,又交代道:“今晚我可能外出有事,你入夜后不要再出来来回走动,另外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外出的事情,可记住了?”
李明升连忙点点头,陆云起这才离开。
入夜时分,陆云起和夜锦已经换好了夜行装,两人等待夜深人静之时,才悄悄出了大营,曹宇早已躺在陆云起大帐内装睡,并把所有灯全部熄灭。
陆云起和夜锦一路向西北掠去,两人轻功都很好,而且夜锦已经熟门熟路,所以并没有花费多少功夫,两人就悄悄潜入敌方大营。
按照图纸的位置,帅账在中间偏左一些,两人避过巡逻,迅速靠近主账。
主账此时还是灯火通明,里面还有说话声,听声音有十几人,这个时候还没睡,都还聚在这里,肯定是要图谋大事。
于是夜锦望风,陆云起将帐篷划开了一道口子,贴在帐篷往里看,发现里面全是地方将领,但是还有一人坐在角落与众人格格不入。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坐在角落里根本让人注意不到,十几人正在讨论明日的战术,看来这些人明天又要故技重施,放冷箭。
只见一个大胡子模样的人嚷嚷道:“陆云起真是他娘的命大,都中了毒箭还死不了,这次我们就让他插翅难逃。”
另一个黑壮的汉子道:“上次我们的线人也不知道是谁救了他,这样的毒药我们可是重金所得,竟然都让对方给解了,这次我们必然要一击即重,不能给他回营帐的机会。”
领头的周贵道:“好了,明天就看肖郎的技术了,你们只要布置好自己的阵营就行,其他的事情不必操心,这次大宇国太子和我们联手,还送来了神箭手,这份诚心我们不能忘记,事成之后,大家一定要多帮一帮那位坐上大宇国的宝座,以后我们也不用这么辛苦。”
众人点头称是。
随后众人散去,留下周贵和那个黑衣人,应该是肖郎。
周贵看向一直安静闭目养神的肖郎道:“肖大侠,太子这次可有什么话让您带给我?”
肖郎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周贵道:“这是太子的亲笔信,你自己看吧!”
丢下一封信,也出了营帐。
陆云起让夜锦跟上肖郎,找机会把这个人干掉,再搜一下他身上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分头行事
陆云起继续在这里监视周贵,见周贵看完信准备烧掉,陆云起用一个石子将蜡烛打灭,周贵顿时紧张起来,大声喊道:“来人!”
门口的守卫兵赶紧进帐篷,发现里面黑漆漆的,陆云起此时也趁黑混了进去,周贵重新点燃蜡烛,见周围并没有什么不妥。
小兵问道:“主帅,有何吩咐?”
周贵没有说话带着小兵出了营帐,绕着帐篷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人,但是却在帐篷上发现了一道口子,因为那里的亮光有些刺眼,被他注意到了。m.χIùmЬ.CǒM
周贵走进仔细查看,发现口子是用利器隔开的,心下更加警惕,似乎想到了什么,快步进入营帐,发现桌子上的信已经不见了,这才反应过来确实有人来过营帐。
对着外面大喊道:“全营警戒,有敌人入侵我方阵营,把人都叫起来给我一寸一寸的搜,不能放跑一只苍蝇。”
刚回营帐的众将领还未睡下就听见有人入侵,立刻进入警戒状态,整个大营都乱了起来。
大胡子进入主帅营帐道:“主帅,可有发现敌人?”
周贵紧邹眉头道:“还未,你派人保护好肖郎,此人拿走了太子给我写的密信,肯定是奔着肖郎来的。”
正在大家着急搜寻敌人的时候,这时候粮草储存的营帐火光冲天。
“报,主帅,不好了,粮草那边起火了!”
周贵闻言,惊怒道:“到底是什么人?真把我吴国营地当做无人之境了?火头兵都是死猪吗?人家都把粮草点了还不知道?”
说完又急急忙忙的往粮草大营而去。
敌方的人越乱,越有利于陆云起行动。
他趁周贵外出的那一会儿功夫,就把密信拿到手了,顺便还拿了几封其他的信,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陆云起在周贵回来之前就出了营帐,也没有去和夜锦汇合,直接按照脑中的图纸溜到粮草囤放的地方点了一把火,为夜锦争取更多的时间。
再说夜锦这边,他跟着肖郎走了几百米,肖郎并为发现他。就在夜锦以为肖郎要入账休息时,他却脚步一转往营地外走去。
夜锦不远不近的跟着,肖郎一直来到远离营帐的光秃秃的山坡上才停下来。
“出来吧!我知道你跟了我很久了。”肖郎淡淡道
夜锦见对方已经发现自己,这才走近了一些。
看着站在山坡上的肖郎道:“你既然知道我在跟踪你,你为什么不喊人?刚才在营帐内你有的是机会让人把我抓起来!”
肖郎邪魅一笑道:“抓你?我为什么要抓你!看样子你应该是大宇国的人。”
夜锦有些疑惑道:“你不是地方阵营的吗?虽然我知道你是我们大宇国的人,但是你卖国求荣,我们现在就是敌人,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们就各凭本事吧!”
肖郎嗤笑道:“就凭你?你不是我的对手,刚才那位在营帐外偷瞄的人还能和我过两招,你?不行!”
夜锦看着这个狂妄自大的小子,真想按在地上暴揍一顿,于是直接飞身而起,数十米的距离一眨眼就到了跟前。
肖郎不想和夜锦多做纠缠,在夜锦飞身而起的时候,他也一个闪身到了几十米外的地方。
见此,夜锦收起原来有些轻视的眼神,认真地打量对方,这伸手在大宇国找不出十个,但是自己从却未听说过这么年轻的高手。
“你究竟是谁?据我所知大宇国可没有你这么年轻的高手。”
“那只能说明你孤陋寡闻而已!”
夜锦再次被他气的仰倒,这个小子轻功了得,嘴巴上的毒舌功夫更是了得。
夜锦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对方好整以暇地道:“你确定你还要在这里和我废话吗?你那位同伴此时可还在敌营呢!你不想办法让他先出来吗?”
夜锦看着营帐那边火光冲天就知道陆云起肯定是火烧粮库了,目的是为自己拖延时间,于是赶紧发出一个信号。
过了大约一刻钟,陆云起就赶来了。
看着对面站着的那个人,陆云起诧异的看了一眼夜锦,用眼神询问“这是什么情况?”
夜锦低着头,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
对面的肖郎见陆云起来了,这才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双手抱拳,郑重的行了一礼道:“陆将军,在下肖郎,我乃江湖人士,紫云山庄的少庄主,因之前被太子救过一命,我欠他一个承诺,上次我并不知道他让我刺杀的是镇国将军您,在此我向你郑重赔礼道歉。
后来回了山庄才知道我射伤的是您,虽然我们远在江湖,但是我们也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您是我们江湖儿女的定海神针,伤了您,我父亲已经将我吊打了一顿,这次太子又找到我,我假意同意,实则准备借机刺杀周贵,也算还了我的无心之失。”
陆云起确实听说过紫云山庄,于是缓缓开口道:“你说的话有什么凭证?”
肖郎这才走过来从身上拿出一块玉佩递给陆云起:“这是我紫云山壮的玉牌,我想将军您肯定见过。”
陆云起拿起玉牌在手里看了看,确实是紫云山庄的没错,将玉牌还给肖郎,这才道:“既然都如此,我就原谅你了,但是即使你射伤的不是我,也不该对自己的同胞出手,你可知培养一个将领有多么不容易?”
肖郎受教的连连点头,就听见陆云起又道:“既然你已经认识到错误,赶紧回紫云山庄,不要掺和朝堂之事,不然十个紫云山庄也将不复存在。”
肖郎这时背后已经潮湿一片,上次他爹就已经给他分析了局势,江湖和朝堂互不掺和,那次已经被爹收拾的丢了半条命,这次再让爹知道的话,想想身上就打了一个冷战,再次谢过陆云起的指点以后,迅速消失在这片光秃秃的土地上。
翌日一早,就有探子来报:“将军,敌人好像在撤兵。”
陆云起稍微思索了一下就知道怎么回事,昨晚自己烧了他们部分粮草,再加上肖郎的离开,他们原定的计划不能展开,现在粮草也不能及时补充,不撤兵就等着挨饿。
为了谨慎起见,陆云起让探子再探。
直到未时,敌方开始拔营撤退,大家这才欢呼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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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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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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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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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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