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重生三国:我在游戏中封狼居胥>第49章 【崔宁单骑入广宗,举城百万挂白绫】
  光和七年,八月初,雒阳,未央宫。

  刘宏,崔宁二人对坐。

  刘宏静静地看着崔宁,仿佛在等待着崔宁开口。

  崔宁微微伏了伏身子,语气坚定道:“臣愿孤身前往广宗,劝降太平道。”

  刘宏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身子微微朝着崔宁的方向倾了倾,开口道:“孤很好奇,你崔宁还是不是孤的武安侯了?”

  崔宁直了直身子,双目对上刘宏道:“臣一直都是大汉的武安侯。”

  刘宏看着崔宁,大笑了几声,双手按在案上,身子前倾,对着崔宁居高临下道:“好一个大汉的武安侯!”

  刘宏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既然你崔宁是这大汉的武安侯,那么孤只要在这位置上一日,你崔宁便一直是这大汉的武安侯,如何?”

  崔宁低下了头,语气恭谨道:“不敢。”

  刘宏慢慢站了起来,“不敢?还有什么是你武安侯不敢做的?真当孤什么都不知道吗?”

  刘宏边说着边来到了崔宁的身边,按住了崔宁的肩膀,语气缓缓道:“孤听说武安侯有一把剑,名曰‘泰阿’,可否让孤掌掌眼?”

  崔宁抬头,正对上刘宏病态的脸庞,诚恳道:“陛下喜欢,臣这就令人取来,献给陛下。”

  刘宏静静地看了许久,才收起了按住崔宁肩膀的左手,回过身道:“不必了,孤便不夺人所爱了。”

  “既然你这大汉武安侯有这本事,那便拿着孤的旨意去广宗一趟吧。”

  “你先退下吧,孤累了。”刘宏的声音从阴影中传出。

  “唯。”崔宁静静地退了出去。

  光和七年,八月中,崔宁持刘宏令,单骑入广宗。

  ——————

  我叫二狗,别人都喜欢叫我狗娃子,我其实不喜欢狗娃子这个称呼,但他们喊我时,我还是会笑着应答。

  他们说这叫长大,我觉得不是,因为我以前有一次没应答,便让几个地痞流氓打了,地痞说我这个叫贱名,好养活。

  我不知道什么叫贱名,我只知道不应答就会被打,所以别人叫我狗娃子的时候,我都会笑着应答,为什么不笑呢?

  我没有阿爹,他们说我是个野种,我才不管他们说什么呢,我要快快长大,好保护阿娘。

  总有人欺负阿娘,阿娘每天晚上都会偷偷的哭,阿娘还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但我不能说,我怕阿娘哭的更厉害。

  可是没等我长大,阿娘就没了,是饿死的,阿娘骗了我,她把最后的粮食给了我,自己却没了。

  家里只有一张破烂的草席,我拿着草席卷着阿娘,想要挖个坑让阿娘入土为安。

  他们都说人死了要穿最好的衣服,都怪我没用,阿娘穿的衣服都是补了又补过的,阿娘连鞋子都没有。

  我把自己的鞋子脱下来穿到了阿娘脚上,不怎么合脚,鞋子也是有洞的,可我已经没有更好的东西给阿娘了。

  就在我挖坑葬阿娘的时候,那群地痞流氓又来了,他们说我挖的地是他们的,还说我阿娘是个破鞋,不配葬在地里。

  怎么可能,阿娘明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阿娘。

  那是我第一次和别人打架,我没打过他们,都怪我没用,席子都被抢走了,我对不起阿娘。

  幸好,阿娘最后还是让我葬了下去,披着我唯一的一件衣服。

  好冷啊,我住在一个荒废了的寺庙里,但我从没感受过这么冷,我生了一堆又一堆的火,可还是止不住的冷。

  我要死了吗?死了也好,这样我就可以再次见到阿娘了。

  恍惚间,我见到了一只手向我的额头伸来,我想避开,可我却动不了了。

  我昏了过去,醒来时身上披着一件干净的衣服,面前还有一些干粮和水,还有一沓黄符。

  我追了出去,只看到一个身穿黄色道袍的身影,牵着一个和我和我差不多大的孩童,那个孩童还叫那个道士为老师。

  什么是老师,我不知道。我也不羡慕那个孩童,我有这世上最好的阿娘了,可惜阿娘走了。

  如果能早几天碰到这个道士就好了,那样阿娘就不会死了。

  我拿起了黄符,上面画着一些我看不懂的字,村里的老人说带着黄符能辟邪,应该是真的。

  我把黄符埋在了阿娘的坟头边上,我磕了好几个头,最后还是离开了。

  我怕那些地痞流氓来找我的麻烦,我现在不想死了,我要当大官,要给阿娘烧好多好多用不完的纸钱,我还要报答那个道士,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

  我叫二狗,我长大了,但是我对不起阿娘,我没能做成大官,我甚至天天都是饥一餐饱一餐。

  他们都叫我乞丐,可是我没有地,没有粮食,我想种地,可地都是那些大老爷的,他们不给我种,还把我赶了出来,说我晦气。

  我们这里来了一个道士,也是穿着黄色道袍的,他说他是太平道的,是来救我们的。

  真的吗?其他人都不信,但我信了,因为那个恩人肯定就是这个太平道的,我信。

  那个黄袍道士为了奖励我第一个站出来,让我当了一个黄巾军小队长。

  真的吗?我这算是当官了吗?虽然我手底下就两个人,当初和我一样都是乞丐的两个人。

  有一天,小首领告诉我们,我们黄巾起义了,我们要掀翻朝廷的暴政,我们要打倒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我们要打造一个太平盛世!

  我好激动啊,前几天我才知道,人都是会有转世的,我要和首领一起,打倒朝廷,建立一个太平盛世,这样阿娘转世之后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我们和朝廷打了好久,首领嫌弃我太瘦弱了,让我做了传令兵,听说前线好多人都死了,我当初的两个手下也都没回来过了。

  有一天,首领告诉我们,我们要去广宗聚集,广宗啊,我听别人说过,大首领就在那里,可是广宗好远的。

  首领问我们怕不怕,我第一说不怕,怕了,阿娘就过不上好日子了,我不能退缩,我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www.xiumb.com

  首领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我们就这样出发了。

  一路上死了好多人,好多好多人,但是我不会数数,我只知道死了好多人,到处都是尸体。

  我们终于到了广宗,听说朝廷在那里布置了好多防线,就是为了阻止我们进入广宗。

  进城的前一天,首领偷偷把我叫了出来,给了我一张黄符,听说是大首领亲自画的,能保佑我,希望如此吧。

  我们进城了,城里的兄弟也来支援我们了,我就埋头往里面跑,最终,我进到了城里。

  可首领却永远的倒在了城外,我们一共好多好多人,可是就只进来了一点点人。

  我没有哭,我只是摸了摸怀中的黄符,仿佛首领就在我的身边。

  我在城里打听了好久,都没打听到恩人的下落,或许恩人也和首领一样,倒在了城外了吧,为什么好人没好报呢?

  哇,原来大首领真的会呼风唤雨,他们都说大首领挥挥手,就打雷下雨了,可惜我没挤进去,没能亲眼看到。

  后面又打了好多天,我没死,可是我的腿断了,是被一群骑着白马的人射断的,张曼成首领也被他们射死了。

  听说他们叫白马义从,我也想骑着白马,可我只是一个头缠黄巾的小兵,阿娘,我想你了。

  城里到处都是白绫,我听其他人说大首领快不行了,能不能把我的命换给大首领啊,这样阿娘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广宗城城门开了,他们说不是要和朝廷打仗,听说是有一个侯爷要进城谈判,我的天啊,侯爷,我这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大的官,我只见过县太爷。

  这次我终于挤进去了,我也看到了那个侯爷,好好看,比村里的小红还好看,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是个侯爷的话,阿娘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吧。

  我叫二狗,我要死了,城里没有粮食了,我没抢过他们,都怪我太瘦弱了。

  阿娘,我来见你了。

  光和七年,八月初,冀州,钜鹿郡,广宗县,二狗卒。

  没有人记得的二狗,卒,卒在了阿娘死去的那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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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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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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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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