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是十一月,天气完全转凉,京城干冷,林翔的肺病见冷便易发作,又开始咳嗽。
好在终于到达京城了,京城有很多名医,再调养便是。
两人顾不得吃午饭,直接进宫面圣,御书房内,林翔要向永宸帝行跪拜礼,永宸帝一把将他扶起,并且命宫人赐座上茶,顺便去元仪宫请皇后过来。
永宸帝心里清楚,姝儿聪慧伶俐,端庄识大体,林家和万家培养她倾注了不少的心血。
他真诚向林翔致谢,“林爱卿,你救了朕女儿的性命,又含辛茹苦养了十六年,朕该谢你才是。”
林翔辞官前是淮宁织造,时不时就会来京述职,永宸帝自然是认识他的,对他还保持着当年的称呼。
“陛下,草民不敢当!”
这声林爱卿叫的林翔眼热,他当年辞官时,陛下是有挽留的,但是他不愿受人摆布,而且官场那么多年他也够了,不如安心回去做生意赚钱。
朝廷党争严重,比起权,他更爱钱。
君臣二人闲话了几句,不多时,皇后匆匆赶来,她见到林翔,不等林翔行礼,深深给他鞠了一躬。
皇后眼含热泪,“林大人,请受本宫一礼。”
万将军夫妇不在了,她只能面谢这位老者。
林翔慌忙跪下,“皇后娘娘,您折煞草民了。”
皇后眼神示意,夏继忙将林翔扶起。
林翔躬身道:“皇后娘娘,草民惶恐,愧不敢当,阿…公主殿下从小就聪明伶俐,乖巧懂事,有殿下陪伴左右是草民的福分。”
皇后轻轻点头,姝儿小婴儿时就玉雪可爱,十分好带,吃饱了不哭也不爱闹,想也能想到,姝儿小时候该是如何的伶俐乖巧。
林翔从怀中将锦缎小袄拿了出来,“陛下、皇后娘娘,当年草民遇见殿下的时候,穿的就是这身衣服。”xiumb.com
浅藕色的锦缎小袄上,用丝光线绣着宝相花和福纹,皇后认得这身衣服,当时姝儿吃奶弄脏了衣服,是她亲手给换的。
“是姝儿的,我认得这身衣服。”
皇后细白的手指抚着衣服,说话的同时又忍不住落泪,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六年前。
再一看锦缎小袄,虽然干净,但是却有些残破,尤其是小裤子的膝盖处,都快磨烂了,立即想到姝儿当时一定是吃了不少苦。
那时候,姝儿才六个月,刚刚学会爬,只会咿咿呀呀的哭和笑……
皇后声音哽咽:“林大人,你跟本宫说说,你是如何找到姝儿的!”
林翔陷入了回忆,缓缓道:“那年草民回京述职,先皇病重,并未见草民,草民便准备打道回府。”
“路过京郊橘树林时,草民听见婴儿啼哭,便循声寻找,最后在一棵参天古树下的树洞口,发现了殿下。”
“当时殿下身上很脏,手掌也破了,似乎是饿了很久,一直哭。”
“那时候刚刚入秋,又正值下午,烈日当空,天气还算是热,但是草民将殿下抱起时,却发现她身上有些凉意,人命关天,草民不明原因,就将殿下抱了回去……”
后来,林翔回城找了间医馆,为小婴儿瞧病,大夫说小婴儿没有大碍,只是轻微外伤,加上饿急渴极了,才如此啼哭。
林翔凭着自己当过两次爹的经验,照顾起了小婴儿,喂她吃羊乳和细米糊,他还去过那片橘树林,也没发现什么人在寻找孩子。
小婴儿白白嫩嫩,吃饱了不哭也不闹,见人就笑,林翔喜欢的紧,他想到自己女儿成婚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就将小婴儿带回了淮宁,交给女儿养,从此视为掌上明珠。
永宸帝听后沉默良久,当年事具体情况如何,已经不得而知了,不过姝儿还真是福大命大。
当时她应该被嬷嬷藏在树洞里了,不止刺客没有发现她,就连他的人也没有发现。
后来姝儿也许是冷极饿极了,才从树洞中爬出来,虽然与寻她的人失之交臂,却遇见回京的林翔了。
当年他怕有心人的威胁和利用,只敢暗中寻找姝儿,所以林翔并不知情,而林翔回橘树林的时候,应该也是同寻找姝儿的暗卫擦肩而过,阴差阳错就将姝儿带回去了。
“林爱卿,既然姝儿已经找回,朕想尽快给她恢复身份。”
林翔在一旁应声道:“那是必然,全凭陛下安排。”
其实他是舍不得阿樱的,阿樱在林家生活了这么多年,不知道带给家里多少欢声笑语。
倘若是普通人家,他还能据理力争,但她是大魏的公主,他也只能听命。
她进京一路艰险,为的不过也是给万家拿回祖宅和田产……
想到这里,林翔不禁眼热,一时感慨万千,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永宸帝看出林翔的不舍,温声说道:“林爱卿,你为朕养了十六年公主,朕定是要谢你的,这段时日,你就留在京城听封赏吧。”
他能理解林翔的心情,但是姝儿是一定要回到他身边的,他也只能在其他地方,弥补一下了。
林翔马上跪地谢恩,“臣遵旨!”
萧凛像个透明人立在殿上,无人理他,也没人让他走。
他心知,这是陛下有意留他在御书房,让他了解这件事的始末。
他一直在暗想,陛下这是何用意,难道是没把他当外人?!
倘若真是这样,待册封完公主,他是不是就可以求陛下赐婚了。
“萧爱卿。”
永宸帝这一声,将萧凛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萧凛躬身道:“微臣在!”
“你替朕将林爱卿送回府去,姝儿正在林府等他。”
在姝儿册封之前,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时日不多了,永宸帝自然不会吝啬他们团聚。
“臣遵旨!”
萧凛之前派人先一步传话回来,说自己这一半日就能到京城,万樱得知便从宫中回了林府,她半年没见到外祖了,很是想念,自然是在府中和弟弟一起等着外祖。
两人到林府门口时,林翔站在门口犹豫了一阵,最后转身对萧凛说道:“进来吃个便饭吧,这些天…辛苦你了。”
其实不光是这些天,这半年多他对阿樱的照顾,都值得他说一声谢。
萧凛自然是愧不敢当的,忙说道:“晚辈不敢,这就回去了。”
他何尝不想进去看看阿樱,可是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他们一家人,应该是有很多话要说。
林翔也没挽留,兀自一人进门去了。
林府的朱红大门开了又关,萧凛站在那里,看了许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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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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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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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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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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