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小姐,十文。”
“这灯是一个断了双腿的老翁卖的,因为他残疾,又不会吆喝,卖的便宜也卖不出几个。这灯本来只有三文钱,多的那七文,是我擅作主张替小姐买了功德。”
秦有这话回的不卑不亢,沈云裳很是满意,看来确实是个可用之才。
“祖母,您听见了吧,外孙女正需要这样的人才呢。”
“这小妮子,行吧行吧,等一下你离府的时候直接把他带走。”
又说了会儿话,天色渐晚,沈云裳说什么都不在元忠侯府用晚膳,毕竟她还要把秦有送到知书那,让他多与人打交道,好结识些好汉为她所用。
沈云裳出门上马车的时候,外祖父与外祖母居然追出来送,又着人往马车上放了不少礼物。
是啊,他们没有儿子,两个女儿又已经嫁为人妇,不能时时见面,难免孤独。
驾车到了酒楼,安顿好秦有,却在路边看到了廉王。
廉王?他怎么会在这里?
沈云裳眉头紧皱,仔细回想了一下,上一世的这个时候确实没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因为她重生,许多的事情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她也不敢保证一定会按上一世的发展而发展。
“小美人儿,哥哥看上你是你的荣幸!走,跟爷回去!爷有的是钱!”m.χIùmЬ.CǒM
廉王显然是喝多了,说话都开始口不择言,沈云裳仔细一瞧,他调戏的不正是郑婉莹的表姐郑婉萍嘛!
沈云裳想起她在宫宴上温柔含蓄,彬彬有礼的样子,有些不忍她受这样的欺侮。
她跳下马车,提着裙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廉王跟前。
廉王感觉有人在叫他,回头一看,还没看清脸上就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火辣辣地疼。
刚想发火头上又挨了一拳,整个人瞬时站不住,向后倒去。
沈云裳见机拉着郑婉萍的手就走。
此处离酒楼不远,沈云裳让知书亲自送郑婉萍回去。
正要打道回府,却发现廉王还直挺挺地躺在那一动不动,身上挂的令牌漏出来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却没人敢上手帮他。
“真是晦气!”
沈云裳狠狠地咒骂了一声,到廉王跟前探了探鼻息,却不想被他一把抱在怀里!
“美人儿,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这可是在大街上!
沈云裳一时气急,手上使劲掐着他腰间的软肉,疼得廉王嗷一声就放开了抱着她的手。
哼哼,廉王花心,果然肾虚,还好当时学习背下了穴位,否则还真不好脱身。
廉王实在是喝多了,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吐酒之后的臭气。
沈云裳和侍灯两个人费尽了力气,才把他塞上马车。
为了防止他又作妖,还撕了几块布条把他的手脚绑上。
晚上,廉王府门前的侍卫,只见太师府的马车经过,然后他们主子就被一脚从车上踹下来。
还被布条捆成了球!
平王穿着一身夜行衣,隐匿在房顶之上,眉头紧皱。
今日之事本是他设的一个局,定国公府是惠妃的母家,若是廉王酒后乱性,轻薄了郑婉萍,必会引起太子不满,有把柄在手,廉王日后再与皇位无缘!
只是他没有料到,沈云裳会刚好路过此地,不仅救了郑婉萍,还救了廉王。
再想起她之前对他的示好都频频装作视而不见,他竟不知道这个女人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沈云裳回了太师府,先去同心苑看了母亲。
母亲一日不醒,她心中就一日不得安宁。
进了屋,看见母亲正靠在紫云的怀里喝粥,沈云裳才算放心,拿出了在元忠侯府,外祖父和外祖母打包好的点心,都是母亲爱吃的。
“裳儿,你说昨日在山路上,究竟是谁想害我们!”
宋清语看着眼前的点心发怔,嘴里喃喃道。
昨日实在是过于惊险,她算是明白了,在这个府里,不斗,就要被人算计,斗了还能搏出一条生路!
不管有没有恩宠,很多时候活着,就是一种错误!
“平王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没查出来是谁,母亲以为呢?”
沈云裳说着,接过了紫云手里的粥碗,亲自侍奉母亲用饭。
“倒不像是苏姨娘的手笔,若果真这么轻松,就能除掉我,她当初也不必对我下毒了!”
“女儿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府中,怕是再没有别人对我们母女俩有这么大的仇怨了。”
“那倒也未必。”
宋清语嘴角噙着笑,思绪飘忽,眼睛好像看见了多少年前的光景。
“你知道府里还有位陆姨娘吧。”
“女儿知道,只是陆姨娘似乎不常露面,也只在有重大场合的时候才能见一见。”
“你瞧这位陆姨娘像谁?”
沈云裳回忆起陆姨娘,她好似永远都是一副素雅欲仙的装扮,发间的样式,衣裳的颜色,这么一想,竟觉得都在故意模仿母亲!
宋清雨点点头
“那时你父亲在杭州遇着她,带她回来,也正是我俩情浓之时。只是我个性太过吃软不吃硬,常常弄得你父亲下不来台,他有很多心里话,就更喜欢和陆姨娘说,只是从来不在那里留宿。
“因此这么多年过去,她也没有生育一儿半女,眼看你父亲要年过四十,她怎么能不着急!”
沈云裳只觉得这位陆姨娘平日里是个谪仙一样的人物,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番过去。
“虽然如此,也不能断定这事就是她做的,不过女儿以后会细心防范,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回了长宁阁,时间尚早,侍灯知道沈云裳每天晚上必要读书的,早早地就准备好了,哪成想今日沈云裳居然老早就跑上床准备睡觉。
“小姐,今日是累坏了吗,这么早就上床休息。”
“有点,还有一个原因,今日早些睡,明日早些起,明儿还得见两位客呢。”
看着侍灯一头雾水,沈云裳笑而不语,暗自躺在床上琢磨。
明日郑婉萍是一定回来道谢的,就是不知道廉王回不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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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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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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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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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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