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沈家堪比护国将军府,如今更是坚定地站在了荣亲王的身后,只是不知那小儿对咱们琅丫头到底有几分真心。”
公孙夫人心中一软,张国公能在第一时间考虑的是自己女儿的幸福,而不是衡量能在这场婚姻中获得多少利益。
她看向吃惊的公婆,夫君以及张国公,柔声道:
“瑶儿这孩子前几日带着琅儿去沈家做客玩,据瑶儿所说,沈夫人对琅儿极好,而那沈明峰对琅儿也格外在意。”
公孙老爷沉吟片刻,开口道:“既然过几日的乔迁宴,你已经邀请了沈家,不如按瑶儿所说,等沈家开口,再做打算。”
此时公孙老爷已经知道张瑶在公孙家立足京城事情中的作用,颇为欣赏这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外孙女。
因此,他认为张瑶思虑周全,可以按照她的方法耐着性子再等等。
再者,派人去游说汪远的人还未回来,不知汪远会在家族前程和儿女情长上如何选择。
公孙老夫人也接口道:“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儿。沈家若真想娶琅丫头,自然是要拿出诚意的。”
公孙老夫妇是难得开明之人,以自己孙女的幸福为考虑重点,也难怪会倾尽全力,想将公孙家迁到京城中来,也是为了子孙后代的考虑。
孟母三迁,其爱至深。
十月初十,宜迁居,宜动土,也是公孙家在京城中的新宅举办乔迁喜宴的日子。
公孙老夫妇和公孙明夫妇四人,早在前一日便住到了修葺一新的新宅中,只有公孙琅粘着张瑶,赖在了张府。琇書蛧
而公孙玥,在表示自己崇拜张瑶素有的才名,想跟着张瑶多相处,以达到熏陶自己的作用后,张瑶也不惧她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作怪,便也同意她留在了张府里。
乔迁宴正日子这天,张瑶一大早便爬了起来,梳妆打扮了一番,带着张琪和公孙琅坐车去了公孙府帮忙。
张国公和陈氏早就到了公孙府帮忙布置,见着哈欠连天的三人,张国公吹胡子瞪眼,好一阵数落。
原来公孙玥早就到公孙新宅帮忙了。
相比之下,亲孙女和亲外孙女却睡到自然醒,才姗姗来迟。
“又装!又装!又装!她到底累不累啊!”待走到无人之地,公孙琅憋不住吐槽起来。
“她装她的,我们做我们的事情,别放在心上。”张瑶劝慰道:“只要盯着她今日不生事便是了。”
据眼线极多的春夏回报,这位柔弱的玥姑娘,这几日在张府中可没闲着,带着她身边的那个婢女,逮着个人便打听张府各个主子的事。
成天里不是出门游玩,就是参加什么女子诗会,可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张瑶料想她一定是有什么计划,于是授意春夏可以适当传些消息给她,春夏得令后一阵操作,很快便和公孙玥身边的婢女处成了姐妹。
“姑娘,今日那公孙玥从公孙新宅的家仆口中得知了沈家有意琅姑娘的事情。”春夏贴在张瑶的耳边说了刚刚得知的消息。
按照套路文中的套路,一个自诩处处压着堂姊妹一头的人,乍一听说不如自己的堂妹能得个这么好的亲事,定是不甘心的。
“你派人盯着她,务必别让她今日寻了琅妹妹的晦气!”张瑶提点道。
春夏晓得轻重,得令离开。
来参加乔迁喜宴的人,由公孙夫人早早地拿着名单同公孙老夫妇商量后定下的,除了已经给公孙家递过邀请帖的几位人家,还有公孙家想要维系关系的人家。
张瑶和公孙琅只需在花厅中,等着引着到府的女眷落座便可。
不知何时,公孙玥踱着小碎步捏着帕子走了进来,张瑶这才发现这位姑娘今日打扮的可算是花枝招展,直接盖过了公孙新宅正经小姐公孙琅的风头。
只见她穿了一件水红色的缂丝团花云锦对襟襦裙,头戴了一套白玉嵌红珊瑚云鬓花头面,衬得她精致的小脸儿愈发水灵。
再看看穿着一件鹅黄色暗花水纹雨花锦的公孙琅,头戴着一套白玉头面,生生被压了一头。
张瑶狠狠地皱了皱眉,出口刺道:“玥姐姐这身打扮,怕是早早备下了吧?”
公孙玥神情倨傲:“只是我在家中的一套常服而已,正巧堂祖父乔迁喜事,我便穿了这一身出来见客。”
高傲地像个花孔雀,丝毫没有抢了主人家风头的觉悟。
公孙玥的外祖家,是辽东的一户富商,最是喜好奢靡装扮,说是常服也不为过,只是要分场合。
正巧,前院开始报送来客姓名,张瑶便不与她继续说下去了。
今日公孙家大喜,自然是公孙琅为主,张瑶为辅。
迎来送往的活儿由呆在外院的公孙瓒负责,而公孙夫妇及张国公则站在公孙府邸门口迎客。
张瑶辅佐公孙琅在内院接待来做客的女眷,顺带给公孙琅介绍一二。
沈夫人携沈明珠,沈明月两姐妹,如约而至,并且没有自恃身份压轴到场,甚至来得及早,可谓给足了公孙家颜面。
“琅丫头,几日不见,出落得愈发水灵了。”沈夫人一见面便开始了夸夸模式,惹得公孙琅闹了个大红脸。
“沈夫人安好,明珠姐姐,明月妹妹好。”公孙琅和张瑶两人依着规矩行礼问安。
此刻,一直站在一旁观望着的公孙玥突然款款走上前来,捏着嗓子柔柔弱弱地行了个稳重的礼,问候道:
“沈夫人安好,沈家姐妹安好,沈夫人英姿晚辈如雷贯耳,一直仰慕不已,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沈夫人正拉着公孙琅的手说这话,突然被公孙玥打断,皱了皱眉头问道:“这位是?”
公孙琅刚要开口介绍,却被公孙玥抢了先:
“回夫人,晚辈是辽东公孙家嫡长房孙女公孙玥,这次跟着堂祖父来京城游玩,领略一番京城风光。”
怎么回事?沈明月用口型问道。
谁知道!张瑶耸耸肩摆摆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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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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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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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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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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