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两方队伍哪队从哪里出发,则由抽签决定。
这样也避免了陆景云仗着对地形熟悉,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出发地。
在演练过程中,不能用银钱等物奖赏士兵去激励他们的积极性。
两个队伍之间,可以互相想办法擒到对方首领,也就是秦渊或者陆景云。
若是捉到首领,演练就直接结束。
两队士兵之间可以打斗,但不能杀人。
全程不仅是士兵,即便是首领,都不会发放任何一匹马,只能靠脚力行走。
中途也不能用马作弊,最后即便是插旗成功,也起码要有一百人一起登顶。
就这样,定好所有的规则之后,时间终于到了演练开始的那天。
因为出发的地点都离长州城有段距离,所以前一天,秦渊跟陆景云就领着一千士兵出了长州城,到各自的出发地,等待着演练正式开始。
虽然这次的演练的过程中并没有监督的人,但两人都从对方的态度判断,没有人会作弊。
等时间一到,一身轻甲胄的秦渊领着一千人马出发了。
这一千人都穿着甲胄,并不全是便装,这也是规定之一。
这次演练,吃的东西所有人都一样,就是馕饼,而且分量也一样,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李春跟纪恒没有跟着秦渊,只有千户章城跟着。
秦渊在演练开始前就见过章城,跟他聊了一下这个演练的事情。
章城很高,也很壮,一看就是北方的汉子,比秦渊还要稍微高些,不过长相并不凶狠,看着反而有些老实木讷。
启程之后,他拿出舆图:“王爷,再往前走十里,就到了一个分岔路,从这里去铁凌山,一共有两条路,一条路经过赤万河,路途虽然稍远,但是地势比较平坦开阔,更加安全。
另一条经过锡源谷,虽然更近更快,但山多,所以并不好走,若是晚上,还容易碰到野狼。”
“走锡源谷。”
“可若是碰到狼群……”
“我们一千人,弄不死几只狼?”
章城沉默了一瞬。
当然弄得死,可一定会有士兵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但章城并不好反驳秦渊。
他是王爷,又是统帅,下了决定,自己轻易反驳,显得以下犯上。
说实话,虽然被秦渊选了,但章城对这次能赢并不抱希望。
毕竟陆景云在军中威望很不错,他刚来辽东的时候,并没有进侯府当小侯爷,而是秘密加入了行伍之间,当了个小兵,实打实的跟将士们同吃同住,共同杀敌,直到一年后,侯爷才公布这件事。
军中无人不惊讶,无人不对他肃然起敬。
如今,陆景云威望比秦渊高,跟将士们之间也熟悉,范千户那边的人,体魄还比自己这边更好,而且也比秦渊熟悉地形,种种事情加起来,秦渊怎么可能赢?
果然,娇生惯养的王爷,怎么会懂打仗,又怎么会将将士们的性命放在心上?
被狼吃掉几个人而已,在他眼里,估计就是赔点抚恤银子的事情。
章城心下叹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跟着秦渊走下去。
****
另一边,陆景云也带着一千人,浩浩荡荡的走在路上。
不同于秦渊那边的快速步行,陆景云带着的这群人,是一个个方阵,整齐有序的踏着步子,跑步前进。
而且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铁凌山。
知道自己手下是范千户之后,陆景云就没有想过到铁凌山插旗以获得胜利。
他要活捉秦渊,这样不仅完胜,也能狠挫秦渊的锐气。
若是被自己活捉,秦渊之后肯定没脸面做主帅了。
他看过舆图,知道从秦渊的出发地,大概有两条路去铁凌山。
这次比赛对秦渊很重要,他输了,就会颜面扫地,再难树立威望,所以他不会求稳,一定会选择更快的,经过锡源谷的那条路。
那条路山多,有很多适合设伏的地方。
不过他们若想赶在秦渊之前设伏,需要昼夜不停的奔行。
毕竟他自己出发的地方本就离秦渊的出发地有大概八十多里的距离。
好在范千户手下的兵体能好,而且自己当初就是在范千户手下同吃同住呆了一年,跟将士们的感情也很好。
他一声令下,没有一个人发牢骚,二话不说就跑了起来。
*****
一直从白天走到太阳快下山,大概前进了五十里路,秦渊下令停下,扎营休息,等到第二天再出发。
等到大家开始扎营,秦渊找到了章城:“选九十人,分为三组,轮流守夜警戒,以防止有什么意外情况。”
“是。”
虽然为了抵御野兽,各处营帐周围都点燃了篝火,
士兵围坐在篝火附近,啃着馕饼。
有人运气好,打到了野兔,当即剥了皮打算烤着吃掉。
秦渊当时就坐在不远处的一个树墩上,他一个王爷在旁边看着,士兵们都有些不自在,问:“王爷,要不……这野兔给您吃?”
秦渊摇头笑了笑:“你们打的,当然是你们自己吃吧,我又没出力,凭什么我吃?”说着,晃了晃手里的饼,咬下一口:“我吃饼就好了,你们随意,不用理会我,也不用顾忌我。”
见他这么说,士兵也没再纠结。
他虽然也一起走了一天,但大部分士兵与他没什么接触,更多还是敬重,毕竟是王爷,又是新主帅。
但此时接触,看到他这么没架子,好感度顿时上升不少。
****
吃了东西,天完全黑了下去,只有一个个篝火亮着。
长夜漫漫,五十里地的运动量,对这些士兵来说并不算特别累,有些人在聊天,有些人在无聊的发呆。
“大家唱唱军歌吧!”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传来。
士兵们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秦渊说的。
秦渊走进人群,跟他们一样,随意往地上一坐,胳膊散漫的撑着地:“长夜漫漫,军歌为伴。”
“好,我同意!”有人也无聊,当即高举起手激动大喊。
“行!”
“好!”
“可唱什么呢?”
人群肃然安静一瞬,随后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一起开口高声唱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秦渊左右看了看,笑着一起开口: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有人发现秦渊跟着一起唱了,眼神里露出惊讶,却并没有停,而是更兴奋了一些,唱的更大声起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待到唱完,有个年纪比较轻的迫不及待的问:“王爷,您怎么也会唱啊?”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旁边的战友拉了拉他。
什么胆子,敢跟王爷套近乎。
“我的老师教的,他是兵部的尚书。”
见秦渊不仅没有怪自己多嘴,还平和的回答了自己,那个士兵神色难掩兴奋,而其他人则是震惊。
似乎……秦渊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高高在上,也没有看不起他们这些人?
“王爷,您是在京师长大的吧?京师是不是很热闹啊?”
“我是在宫里长大的,但宫外确实热闹,讲戏的,唱戏的,说书的,遛鸟的,打马的,人来人往啊。”
“我还没有去过京师呢,只是听别人说热闹……”那士兵挠头笑笑。
见秦渊有问必答,旁边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开始问起北京的其他事情。
秦渊笑着一一作答,没有半点架子。
人群七嘴八舌,一下热闹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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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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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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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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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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