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下巴一抬就够不到了,一嘴咬在脖子上面。
依然在笑,托着她的脑袋,嘴里念着:“咱们俩到底谁凶?”
一点技巧都没用,汤媛就挣不开,嘴硬又咬了两口,含糊不清地重复着你你你。
大老远看过去,就像是两只在树梢下面躲雨的鸟,膨起羽毛旁若无人地亲昵。
有人叫了宗英一声。
女人站在雨里,撑着伞,手里牵着个男孩子。
汤媛被他按在怀里,从肩头看去,印象中典型的苏城姑娘,眉清目秀,纤细柔婉,看不出年纪。
凌霜在男孩背上推了推,轻声细气地说:“宗杰,叫人。”
七八岁的男孩子负气似的,脸一扭连带半个身子转到伞外面去,被勾着肩拉回到伞下,又软着声催了一回:“叫人呀。”
这才叫了一声:“叔叔。”
不情不愿,从头到脚写满了抵触。
伞下的女人在他头顶摸了摸,无奈似地连叹带嗔:“不听话。”
抬起头来又对宗英说道:“宗英,女朋友?”
汤媛也抬眼去看,像是应了,又像卡在嗓子里出不来声。
和刚才判若两人,敛了笑,木然一张脸。
眼看着要到店门前了,他不理,汤媛自然不理,她不是刻薄无礼的人,但是明显感受不到对方的善意,她也没必要对谁都可亲。
孩子叫宗杰,管宗英叫叔叔,应该是他家里兄弟的儿子吧,那女人该是他嫂子。
叔侄俩看着倒有几分相像,都挺硬的,反倒是那女人软得不行。
汤媛默不作声看着餐牌,脑子里缕着关系,就是不知道他做什么不高兴,可能是家里关系不大和睦。
怪不得要带她去看他外婆,提都没提宗家的人。
凌霜倒是没显出半点不自在,领着孩子朝前去,走了三五步回过身来又唤:“宗英,家里做好饭了,可以带着女朋友来家里吃。”
宗英推着汤媛进到店里,点了几样招牌,又问她想吃什么,汤媛加了道醉蟹,问他好不好吃,旁边帮忙点餐的女孩子一听,一迭连声地夸赞起来,满口的苏城话。
汤媛不会说,大学四年练的倒是能听个七七八八,问她能不能单点两份送个外卖,女孩说行,便留了家酒店的地址让她找人帮忙送去,又给陈叔发了条消息,说是今年新上市的醉蟹让他尝尝。
很简短的两句话,听着那意思就是随口尝尝,既不见外,也不谄媚,家长里短的熟稔。
两人在桌边坐下,听着台上的评弹,看着窗外的落雨,手边一盏茶。
窗里,窗外,都有些烟雨江南的氤氲气。
这么会工夫,收到信息的人回了消息,和自家晚辈说话似的,连个谢字都没有,只说就等着吃了。
宗英给她添茶,说道:“你爸爸说你不懂人情世故。”
他说得慢,像是把话说了一半,没了后半句。
汤媛托着脸朝他看去,“基本的礼貌还是要的。陈叔最喜欢吃醉蟹,前些年还总去外公家里,我外婆每次做了醉蟹都要叫他去吃。外婆说,我外公那么多学生,就陈叔最会吃了。”
后来就不去了,职位高了彼此都有心避讳着些。
走动还是有的,关系又没断掉,尤其是在一个系统里面,避不开的。
圈子不同,关系是一样的,宗英自然懂。
外面那些人总说汤媛有个红色的爷爷,身价都比别人高,却不知道婚姻是讲门当户对的,她爸爸娶的虽是同学,看起来两个人志同道合,其实出身更是匹配,是理想和现实的完美结合。
雨势渐消,路上行人都多了,队排得更长。
两人提着食盒沿着巷子走过去,汤媛轻轻晃着他的手,回过头去往巷尾看去。
宗英随手一指,低声说道:“我家就住在那边,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xiumb.com
汤媛嗯一声,“我爸爸妈妈常年住在厂里,逢年过节都很少回家。”
到外婆家的路不算远,到的时候菜还是温热的,就是人睡了。
两个人便坐在院子里,雨后空气清新,晒着太阳,脚边卧着条狗。
汤媛没事摸上一把,它便翻起肚皮给她摸个痛快。
距离苏城的市中心不算远,却很有些乡间的感觉,邻居们都是那种两三层的小洋楼,只有外婆家是一层的开阔院子。
宗英说人年纪大了,不肯搬去市区的楼房里面,也不愿意去安城,就喜欢住在住了几十年的老地方。
汤媛说这里挺好,安静,舒适,适合养老。
她以前就和敏之说过,感觉苏城是一座特别适合女人生活的城市,等以后老了要去那里住。
那还是很多很多年前,那时还没遇见宗英。
太阳当空时,两个人躲到房檐下面,汤媛靠在躺椅里面,轻轻蹬上一脚,前后摇晃,宗英坐在她身旁的小凳上,手牵着手。
汤媛半阖着眼睛看他,嘴巴动了动,他凑近,她撑着下巴到他面前,懒洋洋地说:“我有点儿后悔了,不应该买安城的房子,这儿才舒服。”
“回头,给你盖一个。”
汤媛的眼睛弯得像个月亮牙儿,小小声地说:“行。”
里间传来响动,宗英拉着她起来,走到门外就看见人了。
外婆个子不高,穿得特别齐整,脚下一双软布鞋,手里拿着盒没拆的烟,走过来就塞在宗英手里,眼睛却看着汤媛。
一张嘴,纯正的苏城话,问宗英怎么有空过来。
宗英挽着她坐到那张躺椅上,又把幅度调高到舒适的位置,这才让汤媛坐在她身旁,说是带他的女朋友来看望她。
外婆在他手上拍了一下,“你好好说话,人家女孩子听不懂的。”
宗英解释:“她听得懂,她外公外婆都是苏城人,就是从小在上京长大的,不会说。”
祖孙俩来回说着家乡话,汤媛努力听着,看着他蹲在那里,说起话来完全不是她以为的那种酥软劲,阳光下像个大男孩似的。
当年,刚认识他时,都没见过这一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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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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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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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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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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