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那么骄傲地对他说过,她这么好的汤媛要的是最好的爱情,不是开玩笑的。那时的宗英在她眼里就是最好的,现在依然是,但是爱情不是。
汤媛闭着眼睛听着那些被车带起的风声,想起不知哪里看过的一句话来,忽然听见宗英的声音。
“你在安城买房了么?”
“买了。”她停顿,像是在笑,带着些自嘲地说:“还在装修呢。”
房子还没装修好,她的爱情就单方面结束了,如同开始时,也是她一个人。
“在哪儿?”
“盛苑。”
她在他住的地方买了个房子。
汤媛没有半点不好意思,说得大大方方,宗英却听得心虚。
他一直都知道汤媛喜欢自己,也知道谢飞喜欢汤媛,然后便装出一副圣人的样子假装自己不喜欢她。他知道谢飞追不到她,又装作成全。
特别虚伪。
那天夜里他喝得是有点急有点晕,却也没有醉到不行,真醉了的男人不可能那样欺负她。
半夜出门,风雪一吹,脑子就彻底清醒了,清醒到想起上一次为什么离开。
他一直认为谢飞追不到汤媛,可是这种事谁能说得准,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向来都是佳话,凭什么那么优秀的谢飞就不能和那么好的汤媛在一起,是他自私才会一厢情愿的认定不会。
满脑子都是谢飞那张脸,宗大哥宗大哥的叫他,带着仰慕和信赖。
谢飞和汤媛在一起,他却借醉把她带到他的床上,干的什么事。
他就走了,把她一个人留在他家,又不放心,回去看她,睡得特别好。
原来,都是误会。
更显得他矫情。
拿不起,放不下。
亏他比她大了那么多,白白多活了好几年,不如一个小姑娘。自以为聪明,骨子里是丢不掉的自卑,确实配不上她。
可能他们俩真就不合适,所以在他每次鼓足了勇气朝她身边去的时候,就会有这样那样的情况发生。比如现在,她说以后都不喜欢他了。
那就不喜欢吧。
“你现在住哪儿?”他又问,低下头去看她。
刚好她抬起眼来,“盛苑。”
离得特别近,谁也没移开眼。
他想说送她回去,结果她腾地站起来,腿和脚又冷又麻,连着跺了好几下,穿上鞋对他说:“走吧。”
宗英站起来,跟在她后面,隔了两三步的距离。
汤媛裹紧了大衣抱着双臂,不疾不徐地走在前面。琇書網
走了差不多一半的路,汤媛忽然停下来,脱掉鞋提在手里。
早上出门时穿上的新鞋,各种不合适,忍到了极限。
买的时候就知道,第一次试穿不舒服的鞋永远不会变得舒服,不会因为你多磨几次破几次皮就改变结果。还是买了,因为漂亮,每次都是经验和教训,下次依然会买。
宗英还是走在后面,问她:“叫个车吧。”
她没理,继续走,经过垃圾桶的时候把鞋扔了进去。
不是没感觉,汤媛挺怕疼的,但是比起被箍在那双鞋里的疼痛难忍来说,地面上的异物感反倒不算什么。
脚上被硌了一下,疼,就忍着。
她转了半圈回过身来,问他:“宗英,你有没有穿过不合脚的鞋。”
那都是很早前的记忆了,小时候穿的鞋不是大就是小,那时候家里穷,父母给他买衣服和鞋的时候总会选大一点,为了能穿得久一点。
好不容易穿着合适了,又忽然长得飞快,转眼就小了。
他看着她的脚,有点脏了,还有点红肿,偶尔踮起脚缓解不舒服。
她把一只脚藏到另一条腿后面,又觉得没什么好藏的,两脚并拢站得像个小学生似的,催着他问:“到底有没有?”
“有。”
她满意地点点头,带着点得意教育似地说:“那就扔掉。”
说完又继续往前走。
宗英笑了笑,跟上去。
她小的时候肯定不缺衣服和鞋,出入还有警卫员和车,什么都不缺。唯独缺的应该是父母,一年到头见不上一两面,和他刚好相反。
进了小区她又问他:“你住哪儿?”
“A区。”
“哪栋?”
“105。”
“这么巧,我也住在那儿。”却一次都没看见过他。
宗英也好奇,住在同一栋楼里,只有一部电梯,竟然没见过她,他们两个还是在一家公司,同一个上班时间。
汤媛感叹地说:“肯定是因为我出门晚,小时候爷爷就说我,一点都不像个大院里的孩子,慢慢腾腾。”
那就对了,宗英向来早去,确实见不着。
进电梯时,他提醒了一句:“在总裁办尽量早几分钟到,孟既明卡点。”
她按下楼层,没作声。等了一会见他站着不动,奇怪地问:“你住几楼?”
宗英答:“我先送你回去。”
汤媛哦一声,心里想着没必要吧,都进电梯了还能出什么状况,也没有争,由他去。
一梯两户,汤媛出了电梯朝右走,站定在家门口发现他立在身后,勉强扬起个笑来说着道别的话。
“谢谢,我到家了,再见。”
“再见。”宗英见她不动,转身往回走,经过电梯时定了一瞬,继续往前,打开对面的门。
汤媛反倒愣住,看着他走进去关上门,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已经不仅仅是巧合了,得是什么运气才能租个房子住到他家对面。
正在开门,身后传来开门声,她连忙加快速度把门打开,闪了进去。
砰一声,把门关上,上锁。
从猫眼里看出去,楼道和对门一览无余。
宗英提着个纸袋子走过来,按门铃。
汤媛吓得一激灵,张嘴便道:“我在洗澡。”
这是……什么借口,太傻了。
倒是成功的把人给轰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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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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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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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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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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