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是要守岁的。
众人聚到半夜便也散了。
怀宽努力睁着眼睛选了纪云云,说是要跟姑姥姥一起睡。
小孩子细腻又单纯,原因很简单,姑姥姥一个人住在院子里是会害怕的,他要陪着。
梁善也是这么想的。
孟既明和她一起送顾惠回去,连院门都没进,让她们早点休息便一个人上了山。
她都没说,他就知道呢。
顾惠都说:“没看出来,二少爷还挺善解人意。”
多少带了些打趣的意味。梁善能说什么,总不能拆孟既明的台,而且往山上去的那道背影确实值得夸上这么一句。
母女俩躺在床上,也和平日没什么两样,没有话说。
夜已深,人是累的,偏又睡不着。
上一次母女俩睡在一张床上,得是梁善小时候了,时间一晃就长大了,还有了喜欢的男孩子。
顾惠这样想的时候又觉得不对,他们早就长大了,不再是十来岁的孩子了。
在孟家的这二十四年,看着三个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多事早就不记得了,细细去想,又如过电影般,每一桢都有画面,清晰如昨。
每个孩子什么样,小时候什么样,长大一些什么样,再长大时又是什么模样,她都是亲眼见过的,也记得。
除了上大学离家的那些日子,并没有错过太多。
孟既景和孟既明是亲生的兄弟,相像,又完全两个模样。
说不上哪个就更好一些,有的只是偏爱。
顾惠确实更偏爱孟既景,可能是移情作用,毕竟丈夫是为了救他而丢了性命。
也曾怨过,但是孩子多纯真呀,尤其是孟既景那样的孩子,天生的敏感细腻,你想什么你盼什么你的心里是欢喜的还是悲伤的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就像现在的怀宽,甚至比怀宽更多了一份不经意间的给予,从来不落痕迹。
这样的孩子,哪里由得她去怨念,根本就恨不起来。
关注越多,投入的心思和感情自然就与旁人不同,比如孟既明。
孟既明大概就是带着这世上大多数老二特有的那种属性降生的,聪明,健康,活泼,没心没肺,生存能力强,特别好养。天生就有一种能把家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号召过去的能力,想要什么可以说是连嘴都不用张,眼睛动一动就什么都有了,从小就什么都不缺。
顾惠自然不会分心思去特意关照他,尤其是在稳重的孟既景的对比下,孟既明太淘气了,胆子又大,用丁媛的话说,给他个梯子能爬到王母娘娘家里去,脾气还特别大,顾惠是真的头疼。
她从未盼着自己的女儿能嫁给孟家的少爷,家世在那里摆着,天差地别,不般配。
恩情是最容易消耗掉的东西,如果说世上最不值钱的东西是时间,第二样便是恩情,这两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求,别把恩变成怨。
她在孟家,只为把女儿更好的养大,什么都不图。
可是养得越大,担心越多。
女儿日渐长开了,长大了,变得越来越有女孩子的特质了,就会担心。
青梅竹马听起来是个挺浪漫的事,只适合写在戏文里,现实生活中大多是错过和遗憾。
尤其她的女儿,是根木头。
夜深人静,木头说话了:“妈妈。”
顾惠自回忆中回过神来,却像陷入到更深远的岁月中去。
曾几何时,女儿唤她妈妈,娇滴滴,奶声奶气的,那得是几岁呀?
得有十来年没这么叫过她了,这么些年一直都是叫她——妈。
妈妈和妈有什么区别呢?
顾惠这个语文老师都有点说不出来。Χiυmъ.cοΜ
但她的心里很清楚。
变的不是称谓,而是她的女儿。女儿的心理变得有需求了,需要别人,也被人需要,会撒娇了,会表达自己了,面对自己爱的人。
梁善侧过身去,手臂轻轻搭在她的身上,又一声:“妈。”
特别柔软,只这么简单的一个字,能听出无数的感情来,甚至感慨。
看,有时只是叫法不同,听起来却是一样的。
不管是妈妈还是妈,此时此刻,在梁善心里,在顾惠心里,都一样。
顾惠只是嗯了一下,特别轻,像是被山风吹皱的层层波纹,漾在梁善心里。
她靠过去,额头轻轻贴在顾惠的肩膀,小声地说:“妈妈,我可能要结婚了。”
顾惠仍是回了个嗯,隔了好一会,才说:“我早就看到了,你戴了戒指。”
她就哎呀一声,抬着眼睛去看她,“您同意么?”
母女俩久久没有说话,就那么看着彼此,直到顾惠也侧过身来,手掌落在她的背后,轻轻地拍。
梁善不记得,上一次这样的拍抚是在几岁,应该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她都快要遗忘这个感觉了。
现在,只有孟既明会这样拍她,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
妈妈的手顺着脊背一下下抚过,从上到下,又轻,又缓慢。
梁善闭上眼睛。
仿佛听见一道声音,很近,又像是来自某个不真实的时空,那道声音莫名柔软,恍如当时年纪还小。
“遇到喜欢你的那个人,恰好你也喜欢他,那就结婚吧。”
又说:“谁也不能保证以后,所以,只管做好你自己,孜孜,你开心就好。”
“嗯。”
没有互道的晚安,隔了一会,母女俩如有默契般各自转过身去。
梁善不知道妈妈有没有睡着,她一点都不困。
原来,曾经的日子不全是隐忍和无奈,也有过很多的快乐,有过很轻松的童年时光。
许久,她点了下手机屏幕,想看一眼几点了,看到孟既明发来的消息,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前的事。
消息很简单,只有三个字。
【怎么办?】
梁善回复:【怎么了?】
再一想,他应该睡了,正要把手机放回去,消息来了。
【没有你,我睡不着。】
她就笑起来,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敲上去:【我也是。】
悄悄把手机压回枕头下面,然后更轻地把脸埋在枕头里。
晚安,妈妈。
晚安,既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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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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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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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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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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