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还是上次去的那一家,几乎跨了半个上京|城,抵达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孟既明买起东西来真是不比纪敏之手软,梁善算是开了眼,原来男孩子也有如此强烈的购物欲望,区别在于他一件都不试,看中了就要,直接结账。
唯独两次试穿是因为要让梁善试鞋,梁善才说了声我不要,他就蹲下身去提她的脚,以致她直接往后仰过去差点摔倒,幸好柜姐眼急手快抄住脖子给扶住了。
梁善连忙坐下,不较劲,试。
孟既明把她脚上的平底鞋脱下来,手握在脚底,冰凉凉的。
要不说她傻呢,就穿着这么双平底单鞋,连双袜子都不知道穿,虽然穿了也没什么用也会这么凉。
梁善忍着没动,由他握着自己的脚,悄悄攥着拳头贴在身体两侧,等了半天听见一声:“袜子。”
柜姐多机灵,立刻去拿了双崭新的袜子拆了包装递过去。m.xiumb.com
在梁善的印象中她妈都没给她穿过袜子,何况是孟既明这种做惯了少爷的人,半蹲着把她的脚放在他腿上。
动作不利落,也算不上多小心,把她的脚趾头都勾了一下,可是她不敢动更不敢说疼,指甲都抠到手心里去了。
鞋很好看,大小合适也舒服,不知道是被他的手捂的还是因为袜子起了作用,脚都不那么冷了。
梁善支吾着说自己付钱,孟既明直乐,她以为他会笑话她说不好听的话,结果听见一句:“你不是要给我买加湿器么?我给你买鞋,行不行?”
行吧,她不想和他争,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外面,她都争不过,只会丢人。
梁善有时候特别想不通,孟既明其实是个挺要面子的人,为什么每次和她在外面争执起来都一副全世界为他静止的安然样,仿佛这条街上就只有他自己,还有个想要找条地缝把自己藏起来的她。
他都不怕丢人的么?
少爷的脸面不要了么?
有一次她都忘了因为什么,两个人就争起来,眼泪都快下来了她说了句:“你为什么这样?大哥就从来不会这样。”
他半天没出一声,就那样沉默地瞪着她,好久之后才对她说:“梁善,你好好地看看纪敏之,她是像你这样么?”
她不解,“这和敏之有什么关系?”
他的声音忽然又大起来,很生气很生气地说:“如果纪敏之像你这样,大哥就会像我这样,还不如我呢!”
梁善不懂,装作懂了没再说话,后来冷静下来想了好久,似懂非懂,可能他是在怪她凡事总要呛着来,不会像敏之那样温柔顺从。可是……她又不是他的女朋友,为什么要顺从他呢?就算他有了自己的女朋友,也未必就是敏之那样的呀,谁规定谈恋爱的两个人一定要女孩子温柔,难道男人就不能温柔吗?
她更加觉得自己对,因为大哥就很温柔,所以更加得出一个结论,温柔是相互的,像孟既明这样的男孩子就算找了女朋友,肯定也不是敏之那样温柔可人的女孩子,应该比他还凶才对。
每每这样想时她都能开心好半天,就仿佛看到孟既明被女朋友暴打时的样子,活该。
就像此时都笑出声了,孟既明问她想什么这么开心,她就一个劲地摇头。脑子里画面一闪,有张漂亮的脸,还有个窈窕的背影,正往学校里面走进去。
杨意?
对,叫杨意。
脸和名字对上了,不知道孟既明喜不喜欢这样漂亮的女孩子,男孩子应该都喜欢吧,就连她都觉得漂亮呢。
可是她又说不出为什么,总觉得……不那么合适。
离开商场时两个人都提了不少袋子,有孟既明买给他自己的,还有买给梁善的,除了她脚上的那双鞋和袜子,还有各式各样的衣服,就连冬天的羽绒服都有两件,长款短款各一件。
上次纪敏之买的基本都是夏装,深秋不冷的时候也能应付着穿,这回相当于孟既明给她买了全套的秋冬装。
在孟既明不停结账的时候梁善悄悄看了眼小金库,高中三年除了她妈每月给的钱攒了些,还有孟既明偶尔给的零花钱,考上大学时丁媛给了个大红包,外加前些日子大哥给的两万,林林总总加起来竟然已经有了二十多万的积蓄。
就这么一眼吓了她一跳,惊诧过后底气十足地说要自己付钱,结果一分钱没花出去,就连加湿器都没买成。
孟既明说得对,回家上网买,还能送货到家,他可不想自己搬。
孟既明看见她的余额了,也看见她的表情变化,像一只临入冬前一趟趟往窝里搬运过冬储备的松鼠,累个半死突然发现窝里快要满了,瞬间开心得要跳起来,还忙不迭地往嘴里塞了一把又一把,两边的腮帮子都撑得鼓起来了,快乐得要晕死过去。
她除了会气人,还是能把人给笑死的。
出息。
一点都不像他们家养出来的女孩子。
他们家养出来的女孩子该像他妈那样,或是纪敏之那样,简单又快乐,想要什么就张嘴,不想要绝对不委屈自己,而不是像她这样小心翼翼唯唯诺诺,虽然不至于对谁都讨好甚至有些懒于应对人际关系,但她应该过得更加快乐。
除了学习还有很多快乐的事,她却连想都没有想过。
为什么要把自己过得这么苦呢?
委屈给谁看?
只有他在乎。
笨蛋。
孟既明真想冲着她的耳朵大喊一声:梁孜孜是个大笨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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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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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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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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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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