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关好门窗,雨便瓢泼而至。
纪敏之拉着梁善立在窗边,两张脸贴着窗,一会看近处的雨,一会听远处的雷。
梁善:“敏之,今天你和大哥别走。”
敏之:“不走了。”
也走不了,哪怕是从这栋楼的地库开车到小区里的另一栋楼地库,看这个架式也挺吓人,尤其是在去机场之前孟既景就和她说过今晚住在孟既明家。
纪敏之心下感叹他可真是了解他这个弟弟,两年过去个子长高了,这张嘴却半点长进都没有,活该孜孜还是不喜欢他,换成是她也喜欢不起来,哪个女人能吃得消他。
梁善轻轻地嗯了一声,掩没在雷雨声中。
孟既明站到她身旁,看着那张扬起看雨的脸,分明害怕又强忍着,笑着说:“刚才还说是我家,现在变成你家了?”
“你说的,我说是就是。”
这两年别的本事没长,顶嘴的功力一天强过一天,连脑子都不用过张嘴就来,说明心情还不错,哪怕扶着窗的手吓得直抖。
下雨天吃火锅还是很愉快的,反正不用出门去。
尤其还有酒,美其名曰庆祝两人考上大学。
慢慢吃,慢慢喝,慢慢地聊着天。
雨未停,席也没散,只是从餐桌转到了客厅。
女孩子偎在长沙发上合盖一张毛绒绒的毯子,兄弟俩分坐在两边,就像当年在山上,那张长长的藤椅。
许下的愿,已经都成了真。
只是流星雨变成了暴雨。
上京|城难得下场酣畅淋漓的雨,一两年才见一回,全让最怕下雨的梁善给赶上了。
即使坐在客厅里面灯火通明,有三个人陪在身边,听着外面的雷声仍是心惊。
毯子里面伸过一只手来,把她紧紧绞住的双手握住。
她连忙曲起腿让毯子撑起却不敢再动,怕被挨着她的敏之发现。
那只手是热的,打她有记忆起就是,不像她天气稍微凉一点就手脚冰凉,怎么都捂不热似的。
“敏之,我们打游戏吧。”梁善忽然开口,立刻就要站起来去拿游戏机。
纪敏之:“可是我没有带游戏机。”
“那你就看看我的村子。”
“好。”
两人说着就要一起站起来,孟既明手一松,反手帮她们把毯子扯开。
听见两人进了房间,孟既景掏出烟盒往阳台去,经过他时随口问道:“一起?”
“大哥,谁家做哥哥的像你这样,有事没事拉着兄弟抽烟喝酒的。”孟既明拍了拍腿站起来,跟在他身后。
孟既景笑,侧过头来,问:“你知道是谁教我抽烟的么?”
“你还有哥?不会是纪敏之她表哥吧。”
“是我爸。”
操!
孟既明不生他爸的气,也不觉得他爸妈在他们兄弟俩之间有什么偏心的,就是觉得他哥是真会气人,梁善那点气人的本事在他哥面前根本不够看。
抽完烟回来两个女孩子又偎在沙发里,就跟两只猫似的懒洋洋挤在一处,脑袋顶着脑袋,傻乎乎地笑个没完。
游戏而已,一个赛一个的认真,真当自己家在打理。
孟既明看不明白,梁善从小就不贪玩,对任何事情或人都不热衷,更不会痴迷于游戏,唯独对这款游戏特别上心。
他问过她:“喜欢?为什么?”
她的眼睛没离开过屏幕,漫不经心般回他:“喜欢,因为这是我家,可以和朋友一起玩。”
他看着她低垂的侧脸,满脸的认真。
他就懂了,她玩的不是游戏,是家,是朋友。
她从小就没有朋友。
幼儿园只上了几天,那是唯一还没有明确阶级的年纪,她错过了,一个能玩到一起的小朋友都没有得到。
没到年纪就被推着进入了小学,那个时候的孩子已经在心里有了关于阶级的萌芽,小打小闹的欺负还算不得什么,又有他们兄弟俩帮忙,她的日子过得还行。
到了中学就真的没朋友了,没有人愿意理她,主动和她说话的都是为了调侃她,或者就是明摆着欺负。梁善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也不敏感,其实她只是不说,什么都懂,憋在心里。
这样的环境她坚持了好几年,是真的没有朋友。
现实是,那几年真的有喜欢她的男孩子,差劲的有,好的也有,想要玩玩她的有,真心的也有,都被他给挡在外面了。
男朋友不算朋友,她不需要。
孟既明不知道梁善是否知道他做的这些事,但他不在乎。
他总记得那一句:卧塌之下,岂容他人酣睡。
应该是小时候他哥念给他和梁善听的。wWW.ΧìǔΜЬ.CǒΜ
小时候他们俩总喜欢追着他哥玩,他哥爱看书,他们俩就总是趴在书桌上或是床边,他哥便指着在看的某一句念给他们俩听,兴致好时还教他们俩认字。
那个时候还小,梁善应该不记得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这一句,就像他不知道梁善到底是喜欢追着他哥玩,还是喜欢追在他的身后。
不重要。
是什么都不重要了。
现在他们都长大了,他哥有了纪敏之,他有梁善。
他知道梁善特别喜欢两年前的那天晚上,他们四个在山上。他也喜欢,但是他的喜欢和她不一样,因为那是他们四个,是他们兄弟俩和他们俩最喜欢的女孩子,仅此而已。
就像今晚,和那天晚上特别像。
纪敏之向来早睡,强撑到子夜时分已属难得,枕着孟既景的肩膀说着说着话就睡着了,被他抱回到房间里面去,安顿好了又坐回到沙发上面。
梁善好奇地看着他,再去看另一边的孟既明,眼睛里的疑惑就像在问他:他们两个不睡在一起么?
孟既明回她的那一眼就更加明显了,分明在说:你这颗小脑袋瓜可真够不单纯的。
一抬手就把她的眼镜摘下去丢到茶几上面。
梁善可心疼了,倒也不是说因为多贵,她是真的喜欢,眼看着啪一声摔到桌面,特别怕摔坏了。
再一想,坏就坏了,反正等上了学她还是要戴之前那副的,她答应过妈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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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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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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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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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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