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善维持着醒来时的姿势,默默看着雨滴顺着玻璃往下滑落,实在躺不住了悄悄地把被子往上拉,直到把自己完全蒙住。
腰上的胳膊还搭在那里,还有条腿勾着她的腿。
隔着被子都觉得热,空调都不管用了。
房门敲了两下,孟既景叫她去吃早餐。
不知道昨夜何时回来的,应该是在他们睡着之后吧。
梁善应了一声,捂住嘴。
孟既明在她动那一下的时候就醒了,故意没动,怕她尴尬,他自己也有点尴尬。昨天他让梁善睡觉,自己靠坐在床头,结果扛不住睡着了,天将亮时半梦半醒看见她睡得安稳,还在梦里给她盖了被子,原来都是真的。
回忆半天也没想清楚,当时到底有没有亲她,应该是没有,他答应过大哥至少要等到她大学毕业,他说到就能做到。
现在藏不住了干脆把被子扯开露出里面那颗小脑袋,在乱糟糟的头发上揉了一把,“起来吃饭。”
有点哑有点闷,和平时说话声不太一样。
梁善揪着被角应好,听见他下了床,还听见他在笑。
“小姑娘,小时候一下雨就抱着被子和娃娃往我屋跑,现在长大了知道避嫌了?昨天晚上还二哥长二哥短的,二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是你说的吧,你最好一直装下去,装得像一点,不然我打你。赶紧起床,出去吃饭。”
孟既明带上门出去了,刚好撞上孟既景看过来的视线,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房间洗漱换了衣服坐到餐桌旁。
兄弟俩谁也没说话,对坐着吃早餐。
快吃完了梁善才磨蹭着出来,孟既景把热好的奶放在她面前,又去煎了蛋和培根,外加小半碗白粥。
“谢谢大哥。”
梁善低着脑袋一小勺一小勺地舀着粥往嘴里送,感觉到两个人都在看她,把脑袋垂得更低了些。
孟既景往椅背里一靠,说:“昨晚是不是吓到了。”
“嗯。”
“一会吃完了带你们去郊区玩,那边没有雨。”
“好。”
就好像这样一来一回简单说上两句,昨晚的事也就翻过篇去了,就像昨晚的电闪雷鸣,威力再大天一亮也就过去了,她和他们俩一如当年未长大时,那点尴尬也就消失于无形了。
梁善劝自己,他们都和从前一样把她当作妹妹看待,当成一个小姑娘,她也不必放在心上。
腰背悄悄挺直了些,抬眼去问:“敏之也去么?”
“去。”孟既景在桌面叩了下,“吃完。我们一会先去接她,然后就过去,在山里住两天。”
“好。”
临出发时,孟既景问她:“孜孜,学校里有没有人追求你?”
梁善刚在后座坐稳,悄悄瞥了眼前面坐的孟既明,小声地说:“没有。”
拜蒋年年所赐,初一开学第一天班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她妈是孟家的佣人了,不帮腔一起欺负她就算是个善良的人,又怎么会有人追求她呢。
没有人会看得上她,她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初三那年蒋年年忽然去国外上学,但是她的表妹金珠还在,偏偏还在升高一时依然和她同班,还分在了同一间宿舍,那天她们一打起来,全校应该所有人都知道了吧。
这几年要说谁是学校里最有名的人,应该就是她了吧,不是因为学习好,也不是因为家里有钱,更不是因为漂亮,但就是人尽皆知。
可见不管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都可以让人声名鹊起,还能让人记住。
她就是坏的那个,孟既明是好的那个。
安城孟家,二少爷,偏偏长得还好看,学习又好,就连体育都好,怪不得学校里的那些女生们都喜欢他。她听见过不止一次,甚至有人故意当着她的面说,怕她听不见似的。
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会生气,她只是个佣人的女儿,难道还要肖想自己家的少爷?她又不是个傻子。
他说得对,二哥也会有女朋友的,就不知道会是哪个女孩子能这么幸运了。
虽然嘴巴坏点,其实他和大哥一样对她很好。
她应该感谢他,让她住在他的公寓里,不用继续和金珠住在一起,她不怕金珠,但是确实为她省去了不少麻烦事,可以安心学习。尤其是现在,她决定要考上京的大学,她要更加努力才行。
不知道学校里的那些人知不知道她和孟既明住在一起,知道了会惊掉下巴吧。
总听人说云泥之别,以前还没有什么体会,现在她懂了,孟既明就是云,她是泥。
不止在孟既明的面前是泥,学校里的那些男生有一个算一个都和她不合适,即使有男生与她多说几句,也是戏弄。wWW.ΧìǔΜЬ.CǒΜ
就像前两年,她已经不记得那个男生的名字了,在放学路上拦住她,说要和她做朋友,她不理会想要走,他却抓住了她的手想要抱住她。
她从来没有朋友,却也知道做朋友不是这个样子的,分明就是在欺负她,欺负她是佣人的女儿。
那是中学这四年来唯一一次有男生主动和她说话。
算追求么?
不算。
所以,没有。
兄弟俩都在看她,低垂着眼帘沉默不语,像是陷在自己的世界里。
像是在笑,比哭还难看。
孟既景把车停稳,侧过身来对她说:“我们家孜孜还小,好好学习,别的事不用理会。”
梁善点头,打量着他轻声地问:“大哥,敏之小么?”
敏之和孟既明一样大,和她差了两三岁,难道已经足够大了?不用好好学习可以谈恋爱了么?
孟既景笑得了然,缓慢低沉地说:“小,还有一点……傻乎乎的,所以大哥要陪着她好好学习,一起长大。”
她就跟着笑起来,“敏之很好,大哥也好。”
“孜孜也很好,又聪明,不用急着去长大,真正喜欢你的人会耐心等待的。”
“是么?”
她没想过像敏之那样,有一天会拥有一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但他这样说了,她倒是好奇,有人喜欢她么?像大哥喜欢敏之那样,喜欢到想要陪着她去长大。
“有。”孟既明忽然出声:“我,大哥,我妈,你妈,都是真心喜欢你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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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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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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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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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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