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年年,金珠,还有班里那些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女孩子,每一个他都去找过。
说出去让人笑话死,堂堂孟家二少爷,要去威胁恐吓一群年少的女孩子,丢人,真他妈丢人。
可是他照样干了。
隔三岔五干一回,像个大傻子。
为了他们家那个小傻子,被人欺负来欺负去的小傻子,只会无声忍耐的小傻子,忍不住了才去把人偷偷打一顿的小傻子。
她以为自己很凶,其实根本没什么用处。
当然,他做的事也没什么用处。
孟既明以前总觉得对女孩子还是要绅士一点,动手不好,后来真觉得可能就因为他太绅士了没动手打她们,才敢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梁善的麻烦。
梁善从小到大吃的都是他们孟家的饭,和那些人有什么关系?用得着他们来看不顺眼。
梁善上学的钱是她妈靠自己劳动所得挣来的,没偷没抢拿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他们有什么可看不起人家的?
一群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蛀虫,还不如梁善呢。
至少梁善在认真学习,他们呢?
仗着家里有钱有势,整天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回家问问父母去,哪个能保证手里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清白的,哪儿来的脸高高在上。
有些道理是讲不清的,也不必和他们去讲,唯一的办法就是每天都把人带在自己身边,那些人才会知道梁善是他的人,谁也不能欺负。
高一开学没两个月,梁善就从学校的宿舍搬去孟既明在学校附近的小公寓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用孟既明的话说:“我的腿差点废了,为什么?是为了去救你,所以你得照顾我,照顾我把这条腿给养好了。”
梁善是真的害怕,因为医生和护士都对她说过同样的话,这条腿要是再断了可就废了。
她怕呀,小心翼翼地问:“要是……养不好呢?”
孟既明差点气背过去,要不怎么说她傻呢,一句吉利话都不会说。
“养不好……”孟既明拿起拐杖朝她指了指,“你伺候我一辈子,我就拿你当腿使了!”
要是换成别人,肯定立刻就得说肯定能好的,孟既明这一刻是真的在怀疑,她小时候可能被什么东西伤过脑袋,是真的有点傻,要不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
摇着头无比认真地对他说:“那肯定……还是自己的腿最好使,你那么爱动,要是真瘸了就太不方便了,我不可能什么都替你去做的。”
放假回家的时候孟既明还开玩笑似的问过他妈,梁善小时候是不是脑袋受过什么伤。
丁媛没印象,叫家里的老人来问,当年负责照顾梁善的老阿姨思来想去,一拍脑袋说道:“有的有的,几个月大的时候,睡得好好的被二少爷给翻过去了,愣是给憋醒了,脸都憋得通红,差点喘不上气来,哭得可惨了。”
这件事丁媛是有印象的,“是,你一说我想起来了,好像是……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会翻身?”
老阿姨连忙接口:“六个月,六个月的娃娃会翻身。”
“对,就是六七个月大的时候。”丁媛彻底想起来了,对孟既明说:“那时候你天天守着,就等着要看她什么时候能翻过身去,孜孜睡得好好的,你就把她给推过去了,你说说你多讨厌。那天你爸爸刚好在家,朝着你屁股就是一巴掌,那是你第一次挨打。爸爸妈妈一向最反对打骂孩子,那天是真的把你爸爸给气到了。”
丁媛一边说还一边让阿姨去找相册,真是什么都想起来了,拉着孟既明说:“你等着,当时还特意拍了照片的,虽然没拍到你被打时的样子,但是你大哥写在照片后面了。”
“没事吧,妈。”孟既明想要走了,站起来拍着腿说:“我被打了,你们不心疼还要拍照,拍照就算了,还要写下来,这是多光荣的事啊?”
“孟既明,你有没有良心的呀,妈妈这是爱你呀,从小到大你和你大哥,包括孜孜,你们三个我都有拍照留念的,打生下来就有照片,每一张我都好好地留着的呀。你出去打听打听,有几个妈妈能够做到的?你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了,你以后会感谢妈妈的。”
“是是是,您肯定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我从来没说过您不是,不止是我,我大哥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兄弟俩都很感谢您,都很爱您,要不说您是家里的公主呢。”
马屁拍着,人也往外走着,半点没耽误,出了门快速跑下楼去敲梁善的门,催道:“梁善,走了,回家了。”
好一会梁善才开了道门缝,湿漉漉的头发滴着水,露着半张脸不解地问:“不是说明天才回去?”
孟既明眼神闪烁背过身去,随手一指,说:“我去车里等你,快一点。”
梁善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门就被他拉上了。
擦着头发去换衣服,才发现就穿了条吊带的裙子,胸前湿了一片,连件内衣都没穿。
她劝自己,倒也算不了多尴尬,毕竟那天他踹开宿舍门的时候她的样子更差劲,衬衫都被扯破了,里面的内衣一目了然,比现在的样子直观多了。
梁善后来想过,她的阿Q精神好像就是从那一天的那一刻开始的。
她也不喜欢这样的自我攻略,但事实如此,在他面前除了脱光,她确实没什么秘密可言了。
当然他们俩不能走到那一步,但是日子总要往下过,她又不是活在旧社会,所以只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有时又想,孟既明这种少爷什么没见过,他们学校里高二的男孩子大部分都交往过女朋友了,甚至有的已经在家里的安排下订了婚,只等着年纪到了就结婚办事,每一对都是门当户对的富贵人家。
所以这点小意外或是小插曲,对于孟既明来说,在他的心里肯定就不是个事。
再或者,她这种干巴瘦的身材实在是没什么可看,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这话就是她从家里跑出来坐上车后,孟既明对她说的。
梁善觉得他真讨厌,这种话不必说得这么清楚,她有自知之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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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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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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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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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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