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姓柳,名苗,性格也如柳树苗一般坚韧。
因为家中养不起太多孩子,父母又想要一个儿子,所以母亲柳苗六岁的时候便被卖进了宫里。
母亲是个运气好的,一进宫就被分到了皇后娘娘的手底下。
虽然只是个剪花枝的宫女,但因为皇后娘娘受宠,她在任何人面前都有几分脸面,没人敢欺负她,至于其他同样在皇后娘娘手下干活的人,更都是心地好的,也都对幼小的她颇为照顾。
可也许是运气太好了,她一辈子的好运都用到了遇到皇后上面,所以在十五岁的时候,被醉酒的皇帝认错宠幸,然后又被无情地抛弃到了一边。
皇帝说她有心勾引,所有人都信了,当初那些面善的人都变得面目可憎了起来。
说她狼心狗肺。
可母亲不是。
因为在他出生后,他无数次见母亲流泪,忏悔,然后一日憔悴。
他恨皇后,觉得是皇后抢了他的父亲,让他的母亲痛苦,可等到母亲临死前,他才从母亲的口中得知,原来自己能在母亲身边呆到现在,是因为皇后,原来自己能平安出生,也是因为皇后,原来母亲能活到现在,更是因为皇后。
而皇后身子越来越不好,却是因为母亲。
因为母亲让她看到了皇帝的另一面,男人的劣根。
他知道,一切都是那个皇帝的错,所以自母亲死后,他再也不想要父亲了。
他只想报答皇后。
可惜,没过几年,和母亲一样照顾他的皇后也死了,那个对他很好的哥哥也死了,还有未出生的妹妹也和皇后一起去了,只有他还活着,他明明已经长大了,却还是什么都做不了。
他不想活了,但在临死前,他被人救了。
那人是皇后的亲卫,是谢家人,而他会救他,是看到了他身上戴着的玉佩。
那玉佩,被皇后娘娘送给他的生辰礼。
原来,皇后娘娘早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从那一刻起,他再次脱变。
他要扶持这股残存的谢家势力,他要报仇,哪怕谢家老一辈的都让他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可他还是想报仇,他的两位母亲,都死于非命,这个皇宫里的人,他一个也不会留下。
不管是皇帝,还是皇子,抑或是妃嫔。
计划一步步实施,虽然艰难,虽然还有遥远的距离,但他从来没有想放弃过。
可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到来。
盛澜清。
一个站在大殿上,点名要嫁给他的南疆圣女。
他很确定,自己没什么优点能吸引这位南疆圣女,哪怕两人从小就认识,但是南疆圣女认识大峪所有皇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她会选择他,一定还有别的目的。
而他,不能拒绝,也没有拒绝的权利。
就这样,盛澜清强势的入住了他的府邸,闯进了他的生命。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她。
也许是因为她治好了自己多年的困扰,让自己能开始吃饭,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浑身充满力气,也许是因为她喜欢浇花种菜,天天窝在自己的地盘不理世事却无人敢惹,活成了他想活的样子,也许是因为她看似娇憨,实则大智若愚,也许......ωωω.χΙυΜЬ.Cǒm
是大婚之夜,他掀开盖头的那一刹。
不可否认,他爱上了她。
而幸运的是,她也爱他。
可惜,他终究是个背负仇恨的人,有她在,他还能捧着手里的光走出黑暗,一旦她离开,他便坠入无底深渊。
泾河城之夜,她被海外人带走了,他知道,那些人不会动她。
因为仙客居在算计了盛澜清之后,他便着手调查了仙客居,也知道,仙客居的由来,更知道,那些海外人找她的原因。
神。
神留下的东西,自然需要同为神的人才能打开。
对啊,她就是他的神。
所以他要在满身脏污的时候,避开他的神,也因此,他离开了泾河城,去了京都,他要报仇,杀死所有皇室兰家的人,他成功了,但他也彻底丢失了他的神。
他去追,去找,可惜,每次都慢她一步。
而再次见到她,是在三年之后,不是他终于追到了她的踪迹,而是他知道,她一定会来,毕竟,这是蒲芳草和兰泽的大婚,就算她要躲着他,也不会错过。
是矣,他守株待兔。
可他没料到,大婚是在皇宫内举办的,他没有办法进去。
杀了皇帝,杀了贵妃,杀了皇子,就算所有人乐见其成,他也是个该被压上断头台的人,或许,应该被五马分尸,或者死无葬身之地才对。
大婚及其热闹,他戴着人皮面具,脸上都要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那是幸福和欢乐的感染力,他无从抗拒。
隔着宫门,身边站着许许多多的百姓,但他还是看到了里面熟悉的人影。
蒲芳草和兰泽,蒲执御和阮软,范嫣然和楚萧,还有——
盛澜清。
他不知道自己的注视有没有让盛澜清注意到,但他一刻也不曾错过,即便在仪式结束,所有人都离开了宫门前,开始往皇宫里面走,他也死死地盯着。
他怕,这是最后一眼。
离开了盛澜清,他的食欲又不好了。
澜清曾说,他是厌食症,只要调理好了就没事,可她不在,他真的吃不下任何东西,若不是为了安置那些谢家人,还有追着盛澜清,恐怕,他早就死了。
“小伙子。”一个老婆婆的声音响起,他回头看。
原来,是叫他去吃东西。
蒲芳草和兰泽大婚,宴请全京都的百姓,桌子摆了几条街,直通皇宫的这条也不例外。
“谢谢。”他听着自己这么说道。
步子缓缓挪动,他坐下,然后抱着饭碗一口一口扒着饭。
哪怕感到恶心,他也没有吐出去。
他要吃一些,才能活下去。
突然,一个鸡腿被递到了眼前,他以为还是那个热心的老婆婆,刚想拒绝,抬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神。
“看什么看,快吃!”
看吧,他的神,还是会心软的,就如他笃定的一般。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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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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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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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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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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