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转瞬即逝,好似不过眨眼,便到了萧皇后举办春日宴的日子。
蒲芳草懒散地坐在梳妆台前,在她的身后,墨蓝正拿着两种差别甚大的发簪,一点点比对挑选。
而在她们的旁边,绛红也在出谋划策。
“我觉得右边的宝蓝点翠簪更好看一些,衬得小姐的皮肤白白嫩嫩,跟发光似的。”
“不过左边凤蝶鎏金步摇也不错,更配小姐今天穿的衣服。”
可惜,绛红是个没注意的,光是她自己,就已经自我反对了好几个,蒲芳草看着身前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珠钗,随手拿起了被压在下面的一根白玉簪。
她已经不记得这玉簪是怎么得来的了。
虽然叫它白玉簪,但它却不似普通的玉簪一般通体玉髓,只是在上面刻画出不同的纹路。
它是在簪子的末端,挖出了一个不小的孔洞。
而在孔洞的中心位置,被悬空放置了一颗硕大的暗金色猫眼宝石,即便没有阳光照射,也璀璨夺目,好像金沙在里面流动。
这颗宝石的出现,更像是给凤凰点了眼睛,让普通的白玉簪变得与众不同。
不知道为何,蒲芳草看着这支白玉簪,脑海里竟出现了那日身穿白衣的兰泽。
她喜爱的眼神一顿,正打算将其放下,却不想一旁的绛红看了过来。
“这玉簪好看啊!和小姐的衣服简直绝配!”绛红拍手叫绝,不仅是因为她确实觉得这玉簪够惊艳,也因为看到了蒲芳草爱不释手的模样。
小姐喜欢的东西,她也喜欢。
阴差阳错之下,绛红制止住了蒲芳草的动作。
蒲芳草缓缓挑眉,手指捏着簪子缓缓转动,问道:“好看?很配?”
绛红连连点头,然后又道:“好看的,墨蓝也这么觉得吧!”
“好看。”果然,和绛红一样,墨蓝也看出了蒲芳草的喜爱,而对于蒲芳草喜爱的东西,墨蓝更是爱屋及乌。
“那就这个?”蒲芳草再次问道。
“嗯嗯。”
绛红再次点头,墨蓝更是伸手接过玉簪,将其插在了蒲芳草的发髻上。
因为玉簪简单,所以墨蓝便没给蒲芳草弄多么繁杂的发式,虽然乍眼看起来没有参加宫宴的隆重,但在蒲芳草穿上那套虽然通体黑色,但是隐隐泛着金色暗纹的衣衫后,却是让绛红整个看呆在了原地。
倾国倾城,也大抵如此了吧。
“好美。”绛红呆呆地开口,“这整个京都,不,整个大峪只怕没有比小姐更美的人了。”
蒲芳草笑着夹了她一眼:“竟胡说。”
可她的话音刚落,一旁的墨蓝却是认同地开口:“绛红说得对。”
“......”蒲芳草着实没有想到,墨蓝竟然也会跟着绛红一起胡闹,她边笑边无奈地摇头,“你们两个,真的够了。”
她不想再和这两个小嘴抹了蜜的人多掰扯,反正她自己也清楚,就算穿的破破烂烂似个小乞丐,大概,她们也会夸她,是大峪最美的乞丐吧。
可惜,即便蒲芳草有些想越过这个话题,但到了前堂,却还是再次听了一遍。
“天呐,你怎么这么好看,怎么一身黑衣服都能这么漂亮啊!”
才踏入前堂,蒲芳草便听到了那人大呼小叫的声音,她缓缓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少女。
少女穿着一身金红色的百蝶穿花云缎裙,裙摆处绣了大片的栩栩如生的金银线蝶,随着她的走动,蝴蝶的翅膀也跟着摆动,似是要翻飞而出,而在她的领口和广袖上,还有一圈细软的白色绒毛,压制了几分小女儿的活泼,尽显温婉。
“早知道,我也穿黑色的好了,看起来我幼稚极了。”少女走近,头上的鲜花步摇跟着来回晃动,半点没有大家小姐的样子。
不过,蒲芳草知道,这只不过是在她面前。
范嫣然的礼仪规矩,半点都不比她差。
没错,眼前这个咋咋呼呼的少女,就是范嫣然。
早在知道蒲芳草也会参加今日的春日宴时,范嫣然便约她一同前去,虽然蒲芳草在刚开始的时候委婉地拒绝了,但是范嫣然可不会理会她愿不愿意。
她自顾自的来了,而且到的很早。
蒲芳草眼里闪过一丝无奈。
范嫣然是范家人,而范家是她的仇人,她们做朋友,注定会受伤。ωωω.χΙυΜЬ.Cǒm
虽然她也可以通过接近范嫣然来接近范家,从而加快她的目的,但是这一点在她认同范嫣然这个人后,便不再打算了。
报仇是重要,但是人不能没有底线。
不然,和牲畜何异?
“你在想什么呢?不会是被我夸得不好意思了吧?”范嫣然的手在蒲芳草的眼前晃了晃,然后又一次不打招呼地想要拉上蒲芳草的手腕。
“等会再不好意思吧,我们先出发,我还想在路上吃点东西呢!”范嫣然显得急匆匆的,“我娘非要说我胖了,怕我这衣服穿出去不好看,这两天都在给我喝粥,就连今天早上,也只是给我吃了一个鸡蛋!”
她的怨念极深:“我要是再不吃点东西,我只怕要直接晕地上了!”
本来蒲芳草还想躲开范嫣然的手,可听到这话,她的动作却是突然一顿,脸想要挣脱的力道也跟着再次消失,她看了一眼范嫣然插满了珠钗的脑袋,心里细细思量了一下它们的重量,然后放弃了挣扎。
她怕她的动作太大,直接给范嫣然撂倒。
也就是这一瞬间的迟疑,蒲芳草的手腕再次被范嫣然牢牢拽住,然后被她拉着往旁侧的马车走去。
这是蒲芳草第一次和她人一起坐马车参加宫宴。
虽然这是件很平常的事,历来都有不少手帕交相携同去,但对于蒲芳草来说,却是没有的。
不仅因为她的身体,也因为她的身份。
即便她表现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可大部分的贵女都惧怕她,对她敬而远之,即便之前还有几个能说上话的,但是却没有一个敢来大将军府找她,毕竟,若是一个不慎,怕是要背上攀附的名声。
即便是将士之女,也同样如此。
她对于那些人来说,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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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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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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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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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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