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芳草没问,墨蓝也就没说,她是个合格的兵,不会多说一句不该说的话。

  而另一边,不知后半句的蒲芳草点了点头,配合着墨蓝收拾自己,她要先去和祖母通一下气,毕竟这宦官来的目的,关乎着将军府的未来。

  想赐婚,也要看她答不答应。

  独自在冷宫中生活了五年,蒲芳草对打理自己很有一套,就算手上还缠着纱布,也是半点都没有妨碍。墨蓝憨直,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粉黛看着,却精神紧绷,连眼底的急切也逐渐变成了惶恐。

  她昨夜的感觉没有错,小姐真的不是小姐了,就和她曾经的邻居一样……

  等到蒲芳草出门的时候,粉黛整个人都已经沉寂了下来,她低垂着头跟着,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见此,蒲芳草也没有在意,毕竟对她来说,被引到明处的叛徒算不上威胁。

  屋门打开,阳光撒了蒲芳草满身,她看了眼天际,勾起嘴角:今天是个好天气。

  ……

  练武场里,蒲老太君一枪扫过,在岩刚石制成的地面上留下了深深的沟渠,一旁的明婵看着,心里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悲戚。

  “明婵,你该高兴才是。”

  蒲老太君收了式,站在演武台上往下看,她穿着短打的身子虽瘦小,却精干,气势锋锐的就好似她手中的长枪,欲一头捅破了天去。

  明婵看着,笑着拭了拭眼角的泪痕,点头道:“看到小姐这般,我自是高兴的,我这是喜极而泣。”

  两人私下里,明婵一直是叫蒲老太君小姐的,叫了几十年,也会叫一辈子。

  蒲老太君摇摇头,似是半点不信,她又道:“如果阿噗注定要娇憨一生,我自要为她着想,就算是废掉一身武艺,也要好好保住我这条老命,做她半世的靠山,但如果她打算铭心定志,我也定会成为那杆最利的枪,为她铲除一切污秽,为将军府的未来铺出一条康庄大道,明婵,你该高兴的。”

  “是,我该高兴的,我该高兴的。”明婵胡乱着点着头,好像只要速度够快,她脸上的泪痕就能被风吹干一样,“小姐,我高兴的,如今看到阿噗越来越像小姐,我更是高兴。”

  蒲老太君闻言,也跟着点了点头:“确实,阿噗越来越像我了。”

  “祖母,你又叫芳草的乳名。”

  才踏进练武场,蒲芳草便听到了祖母的声音,还有那个让她小时候喜欢无比,长大了又嫌弃无比的乳名——

  阿噗。

  这个名字的由来,说来丢人,毕竟这是因为她小时候身体不好,只要多吃些东西就会放屁得来的。

  小时候喜欢,是因为这字眼好念,阿噗阿噗的,干什么都很方便。

  长大了不喜欢,一是因为这名字的由来,二是因为和她同岁的小姑娘,乳名一个赛一个好听,婠婠、婳婳、嫋嫋,只有她,阿噗,就像个男孩子一般,毕竟在她家,伯父叫阿大,父亲叫阿二,叔父没有阿,叫老小。

  其实还不如阿三呢!

  蒲芳草无奈地摇摇头,看着笑的慈爱的祖母,到底是没再说什么,她快走两步,揽着蒲老太君的手臂就往一旁的厅堂走去:“算了,祖母爱叫就叫吧,反正也没别人听见。”

  蒲老太君顺着力道离开,边走还边点头赞同:“就是,就算是别人听见,也不知道这奶名的由来,毕竟你现在,都不放屁了。”xǐυmь.℃òm

  “……祖母!”

  “哈哈哈哈!”

  一老一少相携离开,明婵脸上的笑意也真诚了不少,她招呼着墨蓝和粉黛传膳食,待转过身,摸了摸胸口内袋中冰凉凉的瓷瓶,呼了口气。

  罢了罢了,小姐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蒲家的人口很少,因为常年征战沙场,即便代代主母都生了不少的儿子,却也只能算是一脉单传,是矣,如今这偌大的将军府,供着的主人也只有蒲芳草一家,军功显赫,百年望门,蒲家的金银自是用之不竭,只是一个区区的早膳,就有二十多样。

  蒲家人向来不会屈着自己,毕竟这都是拿他们的血肉拼出来的。

  除了她。

  蒲芳草舀了一勺金丝白玉粥,叹气。

  她已经多久没喝过这么一口粥了?五年?十年?又或者十五年?她到底是怎么被太子那张嘴忽悠的,竟克扣了自己那么多年?甚至在嫁过去后,还掏出了自己所有的陪嫁,去给他充面子。

  她一定是脑子不好。

  蒲芳草想起自己的上一世,再次叹了口气。

  一旁侍候的明婵满眼疑惑,在蒲芳草又一次叹气后终于忍不住开口:“这粥可是不合小姐心意?是燕窝不鲜了?还是玉菇老了?要不,我给小姐换一盅?”

  “额,没,没。”蒲芳草摇了摇头,连忙将粥一口干了,“很好喝,我就是,可能,饿过劲了。”

  这么贵的粥,她有多久没喝过了,又哪里会嫌?

  蒲老太君瞥了眼自家孙女,安抚道:“明婵你别管她,她在没事找事,撑的。”

  “……”

  蒲芳草没反驳,她觉得祖母说的也不无道理,她摸了摸自己因为贪吃了一锅粥而显得有点份量的肚子,再次开口:“祖母,那宫里的宦官为何事而来,您可知道?”

  蒲老太君顿了顿,没有说话,她只是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等着蒲芳草的后话。

  “祖母,我不愿的。”蒲芳草没有让祖母等太久,继续道,“不单是因为人非良人,也因为我自己选的路,祖母,这圣旨我不会拒,但我会让那位怎么说出来的,就怎么咽回去。”

  蒲老太君的眼睛都亮了亮,她看了眼自己的孙女,又拾起了筷子,笑骂道:“既然想好了,就去做吧,还在这呆着作甚?难道一锅粥都吃不饱你了?”

  闻言,蒲芳草有些喜形于色,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朝着祖母作了个揖,脚步一转,便朝着厅外走去,这脚下快,嘴上也不慢:“祖母,您先吃着,等孙女回来,就去您那找您练练手!”

  蒲老太君诧异,瞧着那连背影都瞧不见了的地儿摇了摇头,一旁的明婵却有些欣慰:“阿噗小姐最是怕疼,这次居然会提出跟您练手,真是长大了。”

  “你听她屁。”蒲老太君喝掉自己那一盅粥,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我才不信,走吧,回去歇会。”

  “诶。”

  明婵应声,看着外头的日头,但笑不语。

  小姐今日,歇的可真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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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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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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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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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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