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讨厌自己的父亲。
倒不是因为母亲独自养育他吃了很多苦。
唐昭毕竟是烈士,政府提供了很多帮助。
段舒也会时不时出现,给予小芝经济上的援助。
所以从小到大,唐安的物质生活倒不是很紧缺。
可是他每日看着母亲独守空房,盯着唐昭生前的照片,郁郁寡欢,不到四十岁就一头白发。
唐安就在心里更加记恨父亲的所作所为。
为什么会为了所谓的任务,还是不能透露真相的任务,把孤儿寡母抛弃,独自死掉。
他不会真的以为自己是个英雄吧?
他不是与母亲很相爱吗?
可以说,即便一生没有见过几次父亲,唐昭却是唐安一生绕不过去的坎。
小的时候,与邻居家的哥哥打架,就是因为对方情急之下骂了他一句:没有爹的野孩子。
唐安就动手把对方的鼻梁打骨折了。
小芝又是赔礼道歉,又是承担医疗费,才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这却让唐安更加自卑了,为什么所有事情都要由母亲来操心,那个父亲人呢?
死了就可以一了百了吗?
唐家人的性格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孤僻、冷漠、不苟言笑、还是偏执狂。
唐安自然也继承了这一点。
他从小到大都独来独往,偶尔打架,但不是总让母亲头疼的那种坏孩子。
他的成绩一向很好,从小就是名列前茅,身体素质也很好,高考一跃考进了解放军陆军学院。
说来也讽刺,他讨厌为国捐躯的父亲,却在大学的选择上,走上了和唐昭一样的路。
成为了一名军人。
他的叛逆并没有影响他的觉悟,就是因为对父亲的又爱又恨,让父亲的影响对他贯穿始终。
当然,一切也离不开母亲的引导。
小芝的身体一向不好,后来又因为对唐昭的思念过度,每况愈下。
她活在人世间的唯一原因,或许就是放心不下唐安。
但她还是没能看着唐安真正长大,走向社会。
最终在唐安高二这一年,撒手人寰。
在母亲死后,唐安觉醒了神血的血脉,他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为唐家人的与众不同。
也知晓了唐家人的使命。
从唐德开始,到唐昭,都是为国捐躯。
唐家人在获得神血的那一刻,其实就是从段舒手上接过了守护华夏的使命。
段舒千年来的坚持,也终于有了传承。
唐安义无反顾的上了陆军学院,毕业之后参了军。
他也在一次军警联谊之中,遇到他的一生挚爱。
一个短发干练的女警察,英姿飒爽,做任何事情都雷厉风行的。
唐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一见钟情了。
她叫刘红,也是唐先森的母亲。
唐安性格扭捏,虽然喜欢刘红,但是不敢主动出击,只敢远远的看着。
这点完美了继承了他的父亲。
不过好在,唐安有一个写日记的习惯,在那个时代的华夏,几乎人人都有一颗文学青年的梦。
唐安也不例外。他把所有不敢向刘红讲的话,统统写进了日记里。
哀转动人,情真意切。
某日却被他的战友偷偷找到,在看完之后,战友也不想让唐安和刘红这段缘分错过,于是便向刘红坦白了唐安的情感。
这个战友的名字叫陈启,他还有一个名字,叫韬圭。
是将臣手下三大护法之一。
总之,在陈启帮助下,刘红知道了唐安的想法,其实她也是对唐安有好感的。
于是两人便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结婚后顺利生下来了一个孩子,也就是唐先森。
刘红与唐安,夫妻感情和睦,小日子过的也不错。
但因为夫妻二人的工作都很特殊,还是聚少离多。
尤其是在唐先森三岁那年,刘红接到任务,独自前往金三角的毒贩窝点当卧底。
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丈夫孩子。
唐安是个军官,倒是可以将唐先森随身带在身边。
但他不仅是个军人,也是神血的传承者。
唐德得到了段舒的神血,完成了融合,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从此便有了永远无法逃脱的宿命。
窃神之血,当以血偿。
如今到了第三代。
唐安的宿命,也即将到来了。
他通过调查发现,在几十年前倾尽全国之力荡平的邪恶异能者组织——雷公峒,最近又有复苏的迹象。
雷公峒毕竟是尸祖将臣一手创立的组织。
将臣与唐家又有血海深仇。
唐安不能坐视不理,他在将自己的猜想和部分调查结果,交给战友兼好友陈启之后,便独自前往苗疆调查。
果不其然,最终发现了雷公峒的残余势力。
唐安也发动着神血继承人的能力,清剿着这些余孽。在即将成功的时候。
他的胸膛被人从身后刺破。
那人便是陈启,将臣三护法之一的韬圭,隐姓埋名藏在唐安身边,就是在等这一天。
唐安死后不久,刘红也牺牲了。
她的卧底身份不知道被谁暴露给了毒枭,于是被虐杀致死。
这世间,只剩下了唐先森一人。
他比自己的父辈和祖辈还要凄惨。
他不像唐安,在母亲爱的浇灌下长大。
也不像唐昭,在父亲的教诲下成长。
值得一提的是,唐先森这个名字的来历。
唐安和刘红,其实一直没有来得及给唐先森起名字。
先森,只是那时候比较火的一个口语,其实就是“先生”的谐音,唐安觉得有趣,就给自己的儿子拿这个当成了乳名。
如此搞怪抽象的词语,定然是不能真的当成名字的。
在三岁之前,一直先森先森的叫,也没想过取名。
直到刘红接到任务离开,才发觉自己的宝宝还没有一个大名。
不过她走的匆忙,只是临行前叮嘱唐安取一个名字就行。
唐安也没急着取,他想着等待妻子回家,一家三口再聚的时候,一起给儿子起一个正式一些的名字。
这样才更有意义。
但一家三口最终没有团聚的机会了。
唐先森也没有等来自己的名字。
他等来的只有孤儿的身份。
只能用乳名当作本名,写在姓氏的后面,不然他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很难有。
唐先森的一生都在颠沛流离,跟着父亲因为工作的变动到处搬家。
父母离世后,也在不停的辗转着去处,始终找不到可以真正休憩的港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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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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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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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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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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