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德里克忽略了一点,在这个知识极其珍贵的时代,军事知识也是有门槛的。
像佩雷拉伯爵的骑士团,教授的也是基础知识。
一些军事贵族传家的资本,更是不会轻易被人知晓。
类似帕尔默男爵这样新兴贵族,没有几代人参军,用血换来淋漓的军事知识,那是不可能崛起的。
实际上,帕尔默男爵已经非常努力的招揽一些骑士了,可也就勉强维持军队的运转,更进一步的军事战术,完全靠瞎蒙。
所以,猜到了军团上层的想法,帕尔默男爵没有一点信心。
他可不会自大到认为战争就是人数游戏,自己是战争天才。
更大的可能,自己只是一个蠢才。
所以看到德里克,打听过对方背景,帕尔默选择了信任。
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德里克只犹豫了那么一瞬,马上就同意了。
“那就感谢您给我机会了。”
德里克没有得寸进尺,更没有嘲笑对方。
实际上,一个自我认知清晰的队友,是值得尊敬和珍惜的。
万一对方不懂装懂,反而会坏事。
德里克毫不客气的接手第一军团第八千人队的指挥权。
除了帕尔默男爵的直属百人队,全都被他握在手里。
他的方法也简单粗暴,直接派手下的骑士侍从带一队步兵临时接管。
这又让帕尔默男爵羡慕的流口水,因为他很快就发现这些骑士侍从个个水平都很高,比自己招募的那些骑士明显强出来一大截。
“这就是军事贵族吗?”
很显然,帕尔默男爵产生了错误的认知。
然后,他心里的最后一丝疑虑也暂时放下了。
驻扎在城镇外的步兵其实没有闲着,这几天也做了一些简易的攻城器械。
德里克趁着第二天早上天色大亮,就开始分配任务。
阿德里安带着去一部分士兵离开了他身边。
然后剩下的军队一分为四。
精锐和普通士兵交错。
身为千夫长,身为这一场战斗的最高指挥者,当然可以尽量避免自己人的伤亡。
帕尔默男爵默默的观察,希望学到一些东西。
看着传令兵来回奔波,飞快的控制着军队分头行动,这份控制力就是一般人没有的。
别觉得简单,指挥个千把人排个队都难,更别说是在战场上。
几支百人队被德里克收拢在身边,当做预备队。
其他三侧各有五支百人队。
唯有靠近北边的地方,空荡荡没有一个士兵。
五百左右的蛮人,是守不住这座小镇的。
区别只是,需要付出多少伤亡。
德里克没有玩任何花样,直接下令强攻。
用命堆,堆出气势,堆出时间。
三面齐攻,督战队就拿着刀站在后面。
要么死在城外,要么死在城上。
前排的军队稍显散乱,不过看得出来能够维持基本的秩序。
德里克也不客气,直接将第八千人队当做了炮灰。
帕尔默男爵身边的军官想要反对,可是却被他制止了。
既然是来学习的,就要交学费。
“帕尔默男爵,第一波只是试探一下防守的重心,接下来的攻城任务将由精锐步兵执行。”
战场上,德里克的态度比昨天生硬了很多。
不过他的意思很明显,第八千人队就是炮灰的水平,当然要当炮灰来用。
接下来我的人也会拼命,伤亡一样不会少。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不舒服。
“大概多久能够攻破?”帕尔默男爵问。
“看蛮人的战斗意志,如果战斗意志不强的话,天黑前就能冲进去。xǐυmь.℃òm
如果战斗意志强烈的话,明天也够了。”
“这么快?”
帕尔默男爵有点不相信。
德里克没有解释,实际上只需要舍得伤亡,这个速度可以更快。
战争说起来复杂,其实也简单。
战斗意志,人数,训练,士气,这些都能影响胜败。
而蛮人的数量,决定了他们无法持久。
为什么以少数军队坚守的事迹那么出名,就是因为稀少。
五百人,几波玩命冲击,就能减员一两百人,剩下的能够不崩溃就不错。
留了一条退路,对方的战斗意志会被更进一步削弱。
不过这些就不用详细的跟他解释了。
德里克占据了一个相对高位,能够清晰的看到战场的情况。
炮灰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在付出了几十人的伤亡之后,顺利试探出了对方的虚实。
“中规中矩。”
蛮人指挥官的水平有,可不多。
所有的军队平均分配,甚至连北门都有一部分军队。
要是德里克,就会随机应变,而不得这样死板。
既然对方这样做,施加压力就跟简单了。
“让东侧的加大压力。”
传令兵的令旗挥舞,很快停留在后面的精锐百人队出动了。
这是以德里克老部队为骨干,加入第十千人队重新组建的部队,对比友军可以称的上精锐了。
而且这些天也不是白混的,多少有点训练效果。
帕尔默男爵看到有动静,马上睁大了眼睛,想看看这些看起来精锐的步兵,到底是不是样子货。
没有让他失望,精锐百人队后发先至,只是一波冲锋,就攀爬上了狭窄的木墙。
蛮人指挥官大惊失色,亲自上阵督战。
其实没有必要,双方的差距没有大到一波就能拿下的地步。
德里克再次命令其他两侧施加压力。
明显可以看出来,蛮人的战斗节奏非常混乱。
一整天,德里克就不间断的指挥进攻。
一波波犹如潮水,绝对不给蛮人休息的机会。
当夜色来历之际,蛮人的伤亡已经大的惊人。
“恐怕今天就能结束战斗了。”
德里克突然说道。
帕尔默男爵不解其意。
在他看来,蛮人的战斗意志还是非常坚定的。
大量的伤亡也没有让他们退缩。
不过,在德里克看来,蛮人确实彪悍,不过士气却和彪悍与否没有关系。
紧张的战斗时还看不出来,可一旦等他们清点伤亡,恐怕会心生退意。
为什么他如此笃定?
当然是看到了北门处的试探。
没那么多神机妙算,对方想走,这一点掩饰不住。
而晚上,就是最好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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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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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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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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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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