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丁点思考,对于历史上的重要事情,朱标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高句丽先不说,说说吐蕃,那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山高皇帝远,从周天子分封诸国,一直到秦王扫六合天下归一,先后经历汉,新,汉,三国混战,晋,五胡,隋朝。”
“这段历史有一千五六百年了吧?”
陈楚话音落下,朱标点了点头道:“周王八百,两汉四百余,汉末至五胡又一一百数十年,至隋,已有近两千年。”
“是啊,自周天子开始,中原华夏的敌人都来自哪里?”
朱标道:“北方。”
“那为何唐朝覆灭突厥之后,北方在唐朝强盛时期很少出现乱子?”
“因为…因为…因为…草原被打怕了?”
“笑话,被打怕了?你被打怕了,就不用吃饭了吗?你只要不死,你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吃饱饭。”
“唐朝解决草原的最大原因是汉地产出够多,能够用贸易的方式,用中原过剩的粮食去换草原的战马牛羊等物资。”
“草原人吃饱了,有足够的粮食,他们还会拼死南侵吗?怕是有人想南侵,也会被其他想过安稳日子的人给压住吧?”
“这个可以看当今圣上,只要吃饱饭,谁会去造反呢?造反那买卖,那么容易做的吗?”
陈楚自然不敢直呼朱元璋大名,更不敢说他当和尚的事情,门外还站着两个锦衣卫呢。
他敢肯定,只要他大放厥词的喊朱元璋,外边的两个锦衣卫肯定不需要勾红就能拉着他去砍头。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这个…确实是这样…”
朱标低着头,思考了半晌,开口道:“先生,这和国运有什么关系?”
“你再考虑考虑,吐蕃那个地方,高原地区,凭什么和唐朝争斗数十年,甚至稳占上风,现在的吐蕃高原,还有能力和中原争锋吗?”
“不是我吹,根据我所知道的,吐蕃敢叛乱的话,朝廷虽然会损失很多粮草,但打他们就跟玩一样。这又是为什么?”
“是大明比唐朝强,还是吐蕃高原比唐朝时期弱了?”
“他们为什么会变弱?大明又为什么会比唐朝还有差距?能悟出这个,才算真的悟了,如果是我说出来,你只是记住。”
陈楚在读博的时候,就在各大学府做临时讲师,而朱标不过二十的年纪,后世也就大学的年龄。
教他还不是手到擒来。
如果事事都他讲出来,那不说没啥教学生的乐趣,更是会导致学生丧失独立能力,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大明比唐朝还有差距…大明为什么会比唐朝有差距?大明建立在废墟上,父皇如何努力,也需要时间恢复民生,有些差距很正常。”
“吐蕃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强,能和唐朝争锋数十年而不败,为什么现在吐蕃再也没有唐朝时期的强盛,保儿哥领着几万兵马,轻松让吐蕃来应天换了大明的印信,金书…”
无数的问题在朱标脑海中回绕着。
“是什么…是天?天能左右的是什么?是风调雨顺?还是…好像,我…”
内心中疯狂回忆着唐朝和吐蕃发生的历史大事,心中念念有词,考虑着其中的问题。Χiυmъ.cοΜ
不过片刻功夫,朱标猛地站起身道:“先生大才,我悟了,我悟了。”
“悟了?悟什么了?”
陈楚心中些许惊讶,暗暗思忖道:“这家伙脑子转的那么快?古人的智商都这么高吗?”
“悟了,悟了,之所以唐朝那般强盛,是因为老天眷顾唐朝,所以唐朝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百姓吃饱喝足,朝廷余粮颇多,既能稳定北方草原,又能供养大军。”
“而老天是公平的,它既然让唐朝风调雨顺,那自然不可能只让唐朝风调雨顺,在高原的吐蕃,因为风调雨顺,能够种植更多的粮食,供养更多的人口。”
“随着人口增长,吐蕃本就耕地稀少,自然要向外扩张,南边有雪山阻挡,无论他们是向北通西域,还是向东进川蜀关中,都是在和唐朝厮杀。”
朱标用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措辞,将心中所悟讲了出来。
点了点头,陈楚道:“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不过你说的老天眷顾唐朝,这是错误的。”
“老天不会眷顾任何朝代,也不会眷顾任何人,老天就是老天,不是老天眷顾了唐朝,而是唐朝建立在老天眷顾生灵的时期。”
“你可以理解为,老天感觉冷了,就稍稍加了一点天下的温度,天下的温度上升了,自然粮食产量就高了。”
“你能悟出这一点,很不容易,给你个作业,今晚想一想,为什么唐朝会灭亡。”
“如果明天起来,我还没死的话,记得给我交作业。”
陈楚心中大喜,他教的学生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像眼前这人一般聪慧的,却是少之又少。
但并非没有。
可在这诏狱中,一个如此聪慧的人…
想到这里,不免伤心。
他要死了,他的学生可能也没几天活头了。
“先生放心,大明律规定,勾红必须由今上圣裁,任何人不可代劳,今上忙于国事…”
朱标刚要安稳陈楚,忽然见到一群锦衣卫冲到旁边的诏狱,托着一家七人,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吼声,生生拖到了刑场。
噗嗤噗嗤的血崩声,不绝于耳。
“这…”
朱标愣了半晌,一脸尴尬的看着陈楚。
“人有尽时,睡觉。”
陈楚双手抱着耳朵,他的透风窗口正好对着行刑场,外边的血腥味…让陈楚无法挥去脑海中的恐惧。
被砍头,谁会不怕被砍头呢?
朱标看了眼躺在杂草上的陈楚,叹息一声,走到牢门口,轻声说道:“去和毛骧说一声,把这个人从名单上勾了,不论他犯了什么事,等孤出去在行决议。”
“喏。”
守在门口的锦衣卫轻声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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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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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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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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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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