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她嫁给李老大之前,这前头还有个李秋野的娘。
李秋野的娘姓赵。
叫赵兰。
赵兰是个勤劳肯干的,也是个热心肠的,她嫁给老实本分的李老大后,不仅让李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就连邻里关系都经营得极好。
她为人大方,不拘泥于一些蝇头小利,平时周围邻里求她帮个忙,只要是能帮的她都会施以援手。
而王金凤虽没当着众人的面苛待过李秋野,不过她那个抠到极致的性子,就算给李秋野多烧一根柴都要叫骂上半天,又怎么肯舍弃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别人。
李老大倒是肯。
毕竟赵兰对他影响颇大。
王金凤在人前倒是不说什么,只笑嘻嘻的,等背过身关上门,伸手就在李老大身上揪,说自己家都没得吃,还要去帮别人,你以为你是什么慈善大官人。
她对李老大又揪又打,李老大要是敢还嘴,那更是不得了,她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哭闹。
李老大不堪其扰。
只能当个缩头乌龟。
古时候乡下的房子哪有什么隔音效果,她那样一番吵闹,周围邻居又怎么会听不到一点动静。
邻里邻居的,谁家没有个急事啊,今天家里没油盐了,就上邻居家借一借,等买了就还,可就这样随手的事,王金凤都不愿意,就算借了,也要摆出点脸色来。
前有赵兰这颗珠玉。
后有王金凤这块木渎。
孰好孰坏……只要长了双眼睛的都能分辨出来。
这些邻居家的婆娘,可是对王金凤积怨已久,不过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倒是也没那个想法撕破脸。
他们不撕破。
那秋野就帮他们撕一下。
他要撕破王金凤的伪装,让她的好名声传遍梨花村,传到百里千里之外,毕竟不论是哪个时代,流言蜚语都是杀人攻心的最佳利器。
届时当她的好名声影响到李老大,影响到她生下的那一儿一女。
她的日子也就到头了。
…………
“李秋野!”
王金凤脸色难看得要死,她倒是没有想到这李秋野往山上跑了几年后,就彻底大改了性子,不仅敢在人前跟她动手,还敢在人前说她的不是了!
王金凤想到这儿愣了愣。
随后又恨得咬牙切齿。
也是,都敢在人前打她了,又怎么不敢在人前说她的不是。
生怕这个混账东西再说出什么话来,王金凤狠狠瞪着他,眼神像是要吃人,“李秋野你少在这儿乱嚼我的舌根子,我对你怎么样,各位邻里可都看得清楚!”
她两三步走到秋野跟前。
低声警告。
“你要是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撕烂你这张破嘴!”
秋野抖了抖。
倒也不是他想抖。
主要是在李家那么多年,王金凤每次打骂李秋野时,都是这么个德行,就算后面李秋野身子骨强健起来,听到王金凤这压低声音的阴沉话语,也是会下意识地哆嗦。
可惜啊。
他是秋野。
是那个杀了神界数不清神官的混世大魔王,不是梨花村李老大的大哥儿李秋野,可就算真是李秋野……王金凤如今怕也是已经都拿捏不住了。
秋野挑起一抹笑。
眸子里却掺着冷光。
王金凤被那眼神看得心里直突突,太阳穴也跳个不停,还没等她伸手按一按,就听到眼前的小哥儿张了嘴。
“撕烂我这张嘴?”
“王金凤,你还当我是那个任你打骂都不还手的李秋野呢?”
“我亲娘走得早,对她没多少印象,从记事起,我就喊你娘,可你是怎么对我的?”
“你有什么不顺心就拿我撒气,让我做重活累活,还不让我吃饱饭,我一直都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还以为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
“后来你儿子女儿出生,我就更没有好日子过了,先是把我赶去了柴房,后面吃的用的,那都得先紧着他们,寒冬腊月的,我衣服都穿烂了,你也不给我做一件厚衣服。”
“十岁那年,我生了大病,半只脚都踏进了阎王殿,你别说郎中,就连村里的赤脚大夫都不愿意给我请,就怕我花李家的一个子儿。”
“这些事你敢做,你倒是够胆说啊?怎么就只敢凑在我耳边跟我说悄悄说,威胁我要撕烂我的嘴呢?”
这些话说出来。
那围观的人群顿时哗然。
“天呐!这王金凤瞅着是个人样,谁知道心里竟这样丑恶!果真是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不过我说这王金凤都这么对李秋野了,李老大竟然还留着她?”
“李老大那个懦弱性子,王金凤说一他哪敢说二,平常找他借个盐使使,又不是不还给他,这周围邻居哪家没借过,偏偏就他们家那副嘴脸,好像我们是强盗一样!”
“哎,可怜李秋野了。”
“要是他亲娘赵兰赵嫂子还在,看见自己拼了命生下的哥儿,被别个这样糟蹋,那真是要心疼死。”
李老大的确是个懦弱性子。
屋外吵了这么久,他也没敢走出来看看,只坐在桌上端着那碗饭,闷声不吭地扒。
但他没出来。
王金凤那一儿一女倒是出来了。
“谁让你们在这儿嚼我娘的舌根子!李秋野他都敢当众打我娘,这种混账东西嘴里说出来的话,你们也信?”
说话的是李根。
他是王金凤的儿子。
这些年李秋野的名声实在太差,在这以孝为先的时代,他当着村里人的面打王金凤,那就是要受人诟病。
看热闹的几个邻居你看看我你看看你,突然就沉默了下来。
离李家最近的王大富一家,受过赵兰的恩惠最多,他媳妇胡翠花也是个耿直的性子,早就看王金凤不爽了。
当即就站出来替秋野说话。
“真是我呸!”
“圣贤说了母慈子孝,那母亲慈爱,儿子才孝顺呢,李哥儿小时候那是多温顺的性子,又招人喜欢,然而十岁过后,他就性情大变,不爱笑了不说,还天天往山上跑。”
“要不是活不下去,他何至于上山找活计?”
“再说了,你王金凤要是真疼爱他,难道拉一个十岁的哥儿拉不住,就能每次都任由他跑脱?”
“那就算跑脱了,你也可以上山找啊,你上不了,也可以让李老大上啊,那我怎么就没见你们找过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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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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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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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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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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