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安在一旁看着陆建华稀罕团团的那劲头,嘴角都不由得扬了起来。
团团是真可爱,真招人稀罕。
不知知道是不是血缘关系的作用。
虽说陆建华平时不怎么在家,可是团团一点都不排斥和他亲近。
陆建华陪着团团玩了好一会儿。
他这么久没在家,发现团团和他上次见到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现在的团团会了好多的技能。
连带着走路竟然也给学会了。
陆建华见到团团的变化这么大,也在心里感慨着对孩子的陪伴少了。
如果他能在家的话,就能见证他的这些变化。
因为工作的事情,错过了团团很多成长的瞬间。
不过以后就好了。
这一次回部队,他能带着媳妇儿孩子一起去。
以后除非出任务,不然的话就一家人在一起。
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好好的陪着媳妇儿,陪着孩子们。
在陆建华陪着团团的工夫,宋安安去做饭了。
陆建华难得回来,肯定得多做几个好菜。
家里还有腊肠和腊肉。
其实吃得没剩多少了,不过还够几顿。
鸡蛋也有,所以能凑几个荤菜出来。
宋安安泡了点之前晒好的笋干,等会儿和腊肉一起炖着吃,味道很不错。
另外再蒸一盘腊肠,炒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凉拌一道黄瓜,炒一盘茄子,弄个紫菜虾皮汤就足够了。
陆建华闻着厨房里飘散出来的香味儿,狠狠的吸了一下鼻子。
这熟悉的香味啊。
还是媳妇儿做的饭菜好吃。
陆建华在部队,最怀念的就是宋安安做的饭菜。
虽说部队里的伙食并不差,可是和媳妇儿的手艺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宋安安刚做好了饭菜,家里的几个孩子就放学回来了。
陆天磊兄弟三个人见到陆建华,都高兴得冲了过去,饭都顾不上吃了。
“爹,你回来了呀。”
“爹!”
“爹!”
陆建华看到几个冲过来的孩子,嘴角也扬起来了笑容。
陆天浩又询问道,“爹,你这一次在家能呆多久?能比上一次待的时间久一点吗?”
陆天浩舍不得陆建华那么快就离开。
陆建华道,“这一次呆的时间少,待个十天就得走了。”
陆天浩听了,小脸上顿时就不高兴起来。
“爹,这么快就要走了呀?”
陆天磊和陆天明天上写满了失落。
陆建华道,“怎么?你们娘没告诉你们,这一次,我来接你们一起去部队的。”
听了陆建华这话,几个孩子才激动起来。
“爹,真的啊?你带着我们一起去?”
“是啊,爹,咱们都可以跟着过去吗?”
陆建华点头,“对,都一起去。”
三个孩子顿时就不忧桑了。
“那太好了,爹,咱们就不用分开,可以在一直在一起了。”
陆建华没想到三个孩子这么舍不得他。
还好,这一次一家人跟着一起随军,以后就没有分开的痛苦。
宋安安道,“行了,吃饭了,一边吃饭一边聊。”
几个孩子这会儿正高兴着,赶忙拿着碗筷吃饭去。
乔翠花走到了陆建华跟前,冲陆建华道,“建华,孩子给我,你吃饭去。”
陆建华推辞道,“娘,你先吃饭去,我看着团团就行了。”
“娘看着,你去吃饭。”
陆建华也就没再坚持。
“爹,吃腊肠,我娘腌制的,可好吃了。”陆天浩说着,夹了几块腊肉就放到了陆建华的碗里。
宋安安在一旁适时的给了些夸赞,“浩浩真懂事,知道孝顺你爹了。”
陆天浩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娘,我们老师说了,要孝顺父母,听父母的话,这是我该做的。”
陆建华也满意的点头。
他支持孩子读书,除了能让孩子学习到知识之外,最重要的是能提高孩子的素养。
这有文化的人和没文化的人素质完全不一样。
家里的三个孩子上学了以后,懂得的道理明摆着比以前多。
陆建华夹了腊肠放进嘴里。
尝到了腊肠的味道,陆建华点头称赞,“好吃。”
小媳妇儿以前也给他寄过腊肠,可是明摆着没现在吃的味道好。
可能因为这个腊肠是她自己做的?
也是,小媳妇儿的手艺好,外面买的东西都比不过她做的。
见陆建华爱吃,陆天浩又道,“爹,你要是喜欢吃,这些腊肠你一个人都吃了。
我们这段时间在家,已经吃了不少了。”
饭桌上的其他人都表示赞同。
他们都吃过这些腊肠,陆建华难得吃一次,都让给他吃便是。
陆建华却表示不用,大家一起分享就好,哪里能让他一个人都吃了呢。
再说了,饭桌上除了腊肠好吃,其他的菜都好吃。
只要是媳妇儿做的,他都爱吃。
孩子们最喜欢吃的还是西红柿炒鸡蛋。
酸酸甜甜的西红柿和鸡蛋一块儿炒了,里面的汤汁拌着白米饭吃,味道不要太好。
家里的孩子们就是这样吃的,每个人吃得喷香。
要说肉不能经常吃上,家里的鸡蛋还真的不缺的。
平时在大队买鸡蛋比较好买。
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养了鸡,能下蛋。
一般情况下,家里的鸡下蛋了以后都舍不得吃,全都用来攒着卖钱的。换来的钱,得买盐还有一些生活日用品。
宋安安能在大队买到鸡蛋,家里的鸡蛋也就不愁吃。
平时肉不能天天做,顿顿做,可是鸡蛋却是每一顿都有的。
鸡蛋的蛋白质含量高,孩子们吃了对他们身体也有好处。
连带着团团会吃辅食以后,宋安安都经常给他炖点儿鸡蛋羹吃吃。琇書網
这样喂养出来的小团子,长得胖乎乎的。
因为营养好,想养得不胖乎都难。
相比较大队里的那些小孩,团团绝对是特别的存在。
不少人都开玩笑着说,团团这么可爱的孩子,真想偷回家养着去。
这弄得乔翠花平时带着团团出去玩的时候,都盯紧了,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真有人将团团给偷回去了。
一顿饭吃饭,一家人有说有笑的,吃得很开心。
吃得最满足的应该就是陆建华了,直接干了三大碗米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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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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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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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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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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