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顿好的,一家人在一起庆祝。
上午乔翠花带着几个孩子出去上工了。
宋安安买完东西回来,已经快九点。
等会儿收拾收拾,就可以做饭。
可是她才刚回来,陆建华就一把将她抱起来,扛到了床上。
“大白天的你又来?”
宋安安捶着陆建华的胸膛。
哎呀,真是羞死个人了。
陆建华却义正言辞道,“没事儿,白天才能看清楚你美丽的模样。”
宋安安的脸唰的一下就更加的红了些。
她哪里能不明白陆建华的意思。
嫌弃晚上天黑了,啥都看不到呗,哪有白天让人振奋?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条件是比较差的。
城里还好一些,想通电的话,自己能拉电线。
可是在乡下是没办法通电的。
别说在七十年代,很多九十年代的农村都没通电。
宋安安觉得,如果有机会的话,以后还是一家人都去城里生活会更加的便利。
拒绝不了陆建华,宋安安只能同意了。
可是等到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陆建华这家伙,随随便便的,就直接整了一个小时过去。
宋安安看到时间后,就气呼呼的冲陆建华道,“陆建华,你干得好事,中午还得准备好几个菜呢,别你这样一弄,耽误了时间了。“
陆建华吃干抹净以后,心情倒是非常的不错。
他哄着宋安安,“不着急,没事,我来一起帮忙,要不了多久的时间的。”
说着,陆建华就真的忙了起来。
陆建华负责将猪肚和鸡都清洗干净,宋安安负责掌厨做菜。
中午吃得不错。
糖醋排骨,红烧大公鸡,炖猪肚汤,蒜香茄子,凉拌海带丝……
好在宋安安忙活的速度还算快。
家里人一下工,她这边已经忙活好了,招呼着家里人来吃饭。
看到饭桌上这么多丰盛的菜,一家人都是胃口大开。
宋安安一家就这样美美的吃了一顿。
接下来几天,因为大队需要计算统计要交的公粮,宋安安就开始忙碌起来。
不过不用干体力活,就算是忙碌一些都觉得还好,不是很累。
等着这段时间过去了,宋安安就能清闲不少。
大队交公粮,宋安安是跟着王大队长一起去了县里的粮站的。
可以说,每年交公粮的场面十分的壮观。
宋安安没经历过这个年代,现在融入了这个时代的环境中,顿时就觉得很有意思。
交完了公粮,大队到年底的时候会分粮。
乡下人一年忙到头,就指望着这些粮食度过接下来的一年呢。琇書蛧
就这样,一直到了九月。
学校开学了后,宋安安就领着家里的孩子去学校报名了。
可惜本大队没学校,上学的话还得去隔壁大队。
孩子们去一趟,就得花二十分钟。
这样肯定是有些不方便的。
不过也没办法,不是每个大队都有小学。
当初公社建小学的时候,他们大队不是没申请过。
可是最后学校还是建立在了隔壁的那个大队。
这不下雨的天气还好,如果遇上极端天气的话,上学就比较困难了。
唯一让宋安安觉得还不错的就是这个时代没啥人贩子,路上也基本上没什么车。孩子们结伴自己上学去,基本上不会有太多的危险。
这时候的小学学费不是很贵,一学期的费用是一块钱。
钱虽然不多,可是选择给孩子上学的家庭并不多。
要是供着的少还好,多供几个孩子上学的话,那花费就大了,不是普通条件的人家能供得起。
宋安安这一次给四个孩子报名上学,一口气就花了四块钱。
在乡下,没谁家能这样同时供着四个孩子上学的。
见三房的两个闺女也不小了,宋安安便建议李爱兰将两个闺女送去上学。
李爱兰原本没这个打算。
毕竟女娃娃念书没啥大用处,大队里大多数的女娃娃都是没读书上学的。
按照李爱兰的计划,是想着让自己的两个闺女跟着自己后面学手艺。
她现在给人做衣服,这一个月下来的利润真不低,比城里的工人挣得还多。
自己闺女如果能跟着她后面将手艺学好了,有个一技之长,总归比读书来的好。
宋安安不能否定李爱兰的想法就是错的,但还是劝说李爱兰先供着孩子读书。
如果她两个闺女能将书读好,选择路能更多。
现在还小,真的要学做裁缝的话,等着孩子的年纪大一些再学也不迟。
大字不识,以后很多事情做起来就不方便,而且以后还不好找条件更好的婆家。
李爱兰觉得宋安安说的有道理。
加上她知道自己这个四弟妹厉害,有些事听从她的建议准没错。
就这样,在宋安安的建议下,李爱兰将两个闺女送去学校上学了。
以后加上他们三房家的孩子一起,六七个孩子同行,会更安全些。
经过这段时间的忙活,李爱兰这边挣了不少。
之前为了买缝纫机找宋安安借的钱李爱兰都凑足了,还给了宋安安。
宋安安倒是不急着用这钱,不过三房还了,她就就接了。
进入了九月,天气逐渐的凉了下来。
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
这下雨了以后,天气逐渐的凉了下来。
下雨孩子们上学就不方便了,一早宋安安将孩子们送去了学校,中午饭打算直接送去学校,这样省得几个孩子来家吃。
乔翠花主动的招揽了送饭的活儿。
下雨了以后,大队没啥事干,乔翠花在家闲着也没事,给几个孩子送饭去学校倒也没什么。
宋安安没拦着乔翠花,只叮嘱着她娘慢一些。
乔翠花笑着回了句,“放心吧,娘知道的。”
说着,乔翠花就打着雨伞,提着饭盒出去了。
宋安安在家收拾碗筷。
陆建华让她歇着,他来就可以了。
宋安安最欣赏的就是陆建华知道疼媳妇儿这一点。
下雨后,没办法出去,在家待着也无聊。
陆建华见媳妇儿觉得无聊,立马就拉着媳妇儿造娃。
嗯,不放过任何一个努力造娃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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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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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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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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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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