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柔用尽最后的一丝力气,本能地蹬着腿,白眼直翻。
模糊地发出最后一丝声音。
“我……不想死……”
她还没嫁给战逸轩,还没过上好日子。
还没看着沈梨被她踩在脚下呢!
沈安柔的意识渐渐模糊,视野一寸一寸地变黑,意识像被拉进了无尽深渊。
见人死得差不多了,易伟一手拖着,一手打开房门,冲书房喊了一声。
“罗亚芳,挖坑埋人!”
易芙被打得模糊的意识,被这一声喊回了些许。
她隐约知道方才沈安柔来找她,骂她。
好像还闯进了这里……
所以沈安柔是被易伟弄死了吗?
刚刚要埋的也是她?
易芙浑身又是一阵恶寒。
如果不是她刚刚急中生智,想出那个莫须有的证据,现在死的是不是就是她了?
想到这,易芙又不免有些庆幸。
原本该死的是易芙这具身体,现如今死的却是另一个人——
是不是说明,沈安柔替她死了,她就不用死了?
“呵……总算活下来了……”
以后也不会再有人缠着战逸轩了。
但……她自己又要如何摆脱现在的困境呢?
*
另一边,潘洁做完一天零工回家,本就病殃殃的残破身子如散了架一般,走一步都煎熬。
刚到东门胡同门口,她一抬眼。
只见一个身形玲珑有致,一身淡蓝色布衣长裙,长发乌黑浓密的优雅女人,正拎着一篮子水果,从军区大院内走来。
潘洁定睛一看:“姜书兰?怎么会是她?!”琇書蛧
她不一直是一副脸黄憔悴,沧桑不爱打扮的模样吗?
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这副光鲜亮丽的样子?
仿佛年轻了十多岁!
正想着,姜书兰已然走近。
“刘大妈,张大嫂!”
姜书兰远远地向巷子口的老邻居们打招呼。
潘洁下意识躲开,看着姜书兰拎着蔬菜水果,和东门胡同的老邻居们聊天,交换送香肠,其乐融融。
姜书兰笑容真挚,自信满满,像是整个人都在发着光。
恍惚间,潘洁想到了当初在乡下的时光。
那时候的姜书兰,就是这样一副自信开朗的模样,她本来就长得好看,笑起来更是让人一见倾心。
那时的她一出现,村头巷尾便有许多年轻男人目光紧紧追随。
甚至当场赞美:“书兰,你今天好漂亮。”
“书兰,你不愧是咱们村里最好看的知青,什么衣服穿在你身上都好看!”
就连沈永德都每日痴迷地跟在她身后,疯狂献殷勤。
直到那一夜。
潘洁表情复杂地苦笑一声。
她在暗处望着姜书兰的身影,神情越发不解。
“我真是到现在也搞不懂,为什么那一夜我明明故意把沈永德带走了,你们还是发生了关系……”
“难道是我去得太晚了吗?”
那一晚,她从别人那里得知沈永德故意灌醉姜书兰,便知他打的是趁机将生米煮成熟饭的主意。
打听到沈永德亲自送姜书兰回家,她便也立即赶过去阻止。
没想到她赶到将人带走的时候,不光姜书兰,沈永德自己也烂醉如泥,瘫在床上。
她本以为姜书兰有洁癖,肯定不会和他发生关系。
潘洁嘲讽一笑:“呵,没想到转脸姜书兰这个死女人就怀了沈永德的孩子……一次就中,还真是好运。”
后来沈永德和姜书兰结了婚。
回到京城后,姜书兰先是生了孩子,而后又紧接着生了一场大病,病了很长一段时间。
病好后又因为吃药变成胖子,身材走形多年没恢复,沈永德那个看人只看脸的家伙嫌她恶心。
沈永德也已经失去了兴趣,此后多年,即便沈梨后来从乡下回来,替姜书兰治好浮肿,他也没再碰过她。
回忆起当年,潘洁自嘲地勾勾唇角。
“呵,那些年,我竟然自信地以为沈永德这个王八蛋把所有的爱情都给了我,没想到,他给的只是激情罢了。”
那时候年轻无知,每次和沈永德在一起的时候,潘洁都宣示主权般,故意把他榨干。
看着他趴在她身上痛快地喘着气的模样,她甚至一度以为自己胜过了姜书兰,十分自得。
此后她便更加用力地打扮,和沈永德暗中调情。
感情也一直呈现一种命令条约的虚假错觉。
就连后来知道孩子早就被她偷换到乡下,沈永德也毫不在意,跟她一起瞒着姜书兰,养大了沈安柔。
潘洁本以为,这些都是沈永德爱她的证据,没想到……
正在这时,军区大院里又走出一个人影。
姜老爷子一路迎进东门胡同,朝姜书兰和邻居们招手。
姜书兰有一瞬间的讶然:“爸,您怎么出来了?”
姜老爷子给她一个“这还猜不到吗”的眼神。
“我看你这么长时间没回家,有点担心。”
“而且你这话问的,你小时候跑出来玩,不也都是爸爸把你找回去的吗?”
就算再大,也是他的宝贝女儿。
邻居们听见父女俩这对话,不由得朝姜书兰投去羡慕的目光。
“你们父女俩感情可真好。”
“是啊,我爸妈如果还在世就好了……”
“书兰,你可真有福气呀。”
潘洁在角落里看着,更是忍不住捏紧了拳头。
她真是看到姜老爷子就来气。
如果不是有这么个身怀军功的老家伙,当年沈永德也不会对姜书兰那么忌惮。
正是因为沾了姜书兰家世的光,沈永德才能那么顺利地来到京城定居,沾了不少光。
也是因为这样,即便姜老爷子后来传言牺牲了,沈永德也一直不敢明目张胆地抛弃姜书兰,更不敢离婚。
本来这么多年过去,潘洁本以为姜老爷子的余威也应该消散了,沈永德也该离婚娶她了。
谁知一朝事变,姜老爷子用奇迹般地活过来了!
潘洁一边暗暗瞪着姜老爷子,一边暗自磨了磨牙。
“说到底,我会变成今天这样,这老不死的老头要负一半的责任!”
潘洁哼哼几声,却也知自己一时半会儿奈何不了姜老爷子什么。
她很快便打消了心思,郁郁地吐出一口气。
其实沈永德离不离婚都是回京之后的后话了。
她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当初在十里村时的真相。
“也不知道当初究竟是哪一环出错,我分明把时间掐得很准,竟然到头来还是让沈永德睡了姜书兰?”
想到沈永德这软蛋一向很快,最了解他的潘洁心里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都怪她当时没及时赶到!
这死男人终究是太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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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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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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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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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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