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一袭黑衣,带着竹篾斗笠,黑纱遮面,露出一双柔和的眼眸。
微风吹过,轻拂起额前的几缕青丝。
她牵着一匹棕色骏马,俏生生站在道旁,神色平静,好像只是一场平平常常的出行。
唐郁哑然:
“苏北姐,你…”
苏北淡淡地说:
“我和你去。”
唐郁强调:
“我这一去,不知何时能归?”
苏北:“无妨。”
“那老李他们?”
“打过招呼了。”
唐郁沉默,与苏北那双平静眼眸对视。
好似一汪平湖秋水,波澜不惊。
半晌,唐郁妥协。
两人两马,迎着朝阳,在官道上再度出发,在金灿的阳光下,拖出两道长长的影子。
…
唐郁没有明确的方向,苏北也没有。
于是便信马由缰,一路观赏风景,走到哪里,便在哪里露宿。
路过沿途的村镇,就进去找间客栈休息几日,尝一尝当地特色美食美酒。
路过劫道的山匪,就跟着他们上山寨观光小住,补充一下空虚的钱囊。
当然,依照唐郁的风格,每至一处,必定不会两手空空的离去。
比恶更恶,以杀止杀。
每每所到之地,恶霸凶人,山贼流寇,要么改邪归正,要么含笑九泉。
当地风气为之一清,百姓们更是夹道欢送,他的名声也因此渐渐传开。
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便可以看到唐郁从川北一路南下,在川蜀四处游荡。
唐郁和苏北一路走来,爬过雪山,走过草原,渡过江河,攀过峻岭。
饱览川蜀的各色美景。
苏北站在高崖之上,极目远眺。
群山万壑尽收眼底,川江长河在山间奔腾不息,更有皑皑雪山,千里冰封。
雪线之下,却是翠意盎然,形成一种波澜壮阔,鬼斧神工的对立之美。
山风猎猎,吹动三千青丝飞舞,苏北轻轻闭上眼睛,感受这沁人心脾的舒爽。
她从来都是从一个目的地,奔向另一个目的地,行色匆匆,却从未认真看过沿途的风景。
行路的乐趣,便是在乎山水之间。
唐郁从树上抛下几个红果给苏北,用清泉洗一洗,一口下去,脆爽酸甜。
他算了算日子。
从川北城出来游荡,也有几个月的时间,两人多在路上,不免多了些许风尘。
人生一世,走走停停。
走也走了,该停一停,找个地方,歇歇脚。
“我们去锦城吧。”唐郁提议。
“好。”
意料之中。
一路走来,苏北就没有发表过意见。
两人从山上下来。
辨了辨方向,便向锦城策马而去。
锦城。
川蜀的第一大城。
也是整个川蜀之地的核心枢纽。
极尽富丽繁华。
这一日。
锦城外的官道上,两匹快马奔腾而来。
唐郁遥遥一望,心中赞叹不已。
不愧是川蜀大城,只看城墙,便比之川北城还要高数丈有余。
城郭沿着东西绵延而去,像一条匍匐的巨龙,一眼望不到尽头。
城门同样的宽阔高耸,高有近十丈,宽可容八辆马车并行而入。
路上往来行人络绎不绝,更有许多身穿儒服长褂,背着书箱的年轻书生。
他们三五成群,结伴而行,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洋溢着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少年志气!
唐郁坐在马上,不由发出一声感慨:
“好多人呀!”
两人已经很久没看过川流不息的景象。
临近城门的时候,唐郁和苏北翻身跃马而下。
不是他们懂礼貌,而是城门外人山人海,摩肩接踵,骑着马根本步履为艰。
城外的官道两旁,茶肆酒馆连成一片,往来的驿站也是人满为患。
还有无数小贩在道旁摆开摊子,瓜子馒头清泉水,红薯糖饼油炸糕,一应俱全。
远道而来的路人,饥肠辘辘。
大多数会掏个十几文,买点儿,犒劳自己一路跋涉的艰辛。
唐郁买了两个滚烫的红薯。
一双横练的无情铁手,无视烫得像火烧的温度,三两下把皮剥掉,递给苏北。
唐郁自己也剥了一个,白色热气滚滚升腾,咬一口,又香又甜!Χiυmъ.cοΜ
在深秋入冬之际,吃点儿热乎的,绝对算得上是一件美事。
唐郁望着眼前浩浩荡荡的人群,陆陆续续地排队进城,觉得有些奇怪。
即便是锦城。
每日会有这么多人进城?几乎是水泄不通。
走进一间茶肆,在最外围寻了个位子,听着说书人的高谈阔论,唐郁这才明白。
川阳书院的入学大考在今日召开。
难怪一路上有如此多的年轻书生。
唐郁叫了一壶茶,给苏北和自己倒上。
他寻思着反正一时半会儿也进不了城,所以听一听说书人在讲什么屁话。
说书人,是一门传承古老的行当。
将搜集或者听到的消息,经过自己的整理加工讲述出来,说白了就是信息掮客。
各家村口大爷大妈,酒楼茶馆的伙计和博士,官方邸报和小报,那都属于信息掮客范畴。
不过,来自现代世界的唐郁深刻知道,这消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有失真的部分。
也不是说有人故意造谣,就是有些时候,一件事传着传着就不对味儿了。
比如川西有一个十恶不赦的强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凡是他途径的村子,路过的人家,别说是人,一头猪,一条狗都不会活下来。
然而在说书人的嘴里,就变成了川西有个采花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凡是途径的村子,别说是女人还是男人,连一头猪,一条狗都不会放过!
周围的茶客听罢纷纷皱起了眉头,这采花大盗的口味也太特别了,跨越物种都不能阻挡他!
唐郁本来抿了一口茶,当场喷了出来,这也太离谱了!
为什么他会知道?
因为那名在川西作恶的强盗,就是他和苏北游历川西时,捉住击毙的。
而说书人,此刻说的正是嫉恶如仇的川北恶狼,游历川蜀,大杀四方的故事。
在说书人的嘴里,唐郁已经成为了身高九尺,身宽也九尺,肌肉强健的彪形圆球。
肩上扛着一把漆黑的鬼头大刀,素来喜欢赤膊着上身,身上密密麻麻都是刀痕。
这刀痕不是他被别人砍的,而是他每杀一人,就会在自己的身上刻上一刀,留个纪念!
这川北恶狼,如今已是万人屠的战绩!
一向是冷冰冰的苏北,瞧着连连撇嘴的唐郁,嘴角也挂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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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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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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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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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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