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露出忠诚的笑容,虽然只和唐耕墨相处了几天,但唐耕墨的金钱已经征服了乔纳森。
乔纳森在警队的年薪大概是20万美金,这在美国是绝对的高薪了,但唐耕墨给的更多。
不止是他,他的小队得到的也很多。
如果唐耕墨和布莱顿同时下命令,现在这支swat小队绝对是听从布莱顿的。
听到唐耕墨的问话,乔纳森说:“唐先生,不是我不相信警队的实力,但他们维持维持治安还行,真是遇到狠家伙,还得靠我们!”
唐耕墨说:“那我们出发吧!”
“行!”
乔纳森立即通过对讲机说:“swat集合,准备出发!”
好几辆大型的suv,满载着swat小队的警官们向目的地行去。
唐耕墨则在乔纳森的帮助下穿上厚厚的防弹衣,乔纳森帮唐耕墨把枪挂上,然后对唐耕墨说:“唐先生,理论上说,你应该不会出现在第一线的!”
唐耕墨点头:“放心,我知道轻重的!”
唐耕墨刚刚穿好防弹衣,外面就传来一阵机翼旋转的声音,二人走出去,就看到一架黑色涂装,用白色喷漆写着swat四个字母的武装直升机降落在庭院里。
直升机里有荷枪实弹的警官,并且还有一门机炮,这武装力量去非洲小国打一仗都足够了。
唐耕墨和乔纳森上了直升机。
直升机直奔银湖小区而去,虽然比手下们出发的晚,但很快就追上了手下的车队。
追上之后,直升机也没有加速前进,毕竟光一架直升机是没有用的,还得有地面武装配合才行。
此时,银湖小区里面的情况已经变的白热化了。
但总体来说,警察的大部队是以扇形把匪徒的人包围在里面。
但因为畏惧匪徒的火力,而止步不前。
“要撤退吗?”
“申请撤退!”
“f…ck,我是来赚钱的,不是来送命的,我要撤退!”
“嗨,混蛋,你现在撤退准备去哪里?找警察们自首吗?”
匪徒们现在自己也在内乱之中。
想要逃跑的人是占据上风的,毕竟他们不是军人,有些是临时征召来的混混,抽嗨了之后对付些妇孺还是没问题的,但对付成建制的警察,他们还是不敢的。
即便领头的人好说歹说,但还是很骚乱。
“啪!啪!”
领头的人直接开枪,把最骚乱的那个人给打死了。
这下大家才安静下来。
领头的人脸色严厉的说:“现在,我们必须把孩子找到!只要找到一个孩子,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
“但即便完成了,我们也逃不走啊,这里到处都是警察!”另一个歹徒说道。
领头的人骂道:“笨蛋,我早观察过了,后面的围墙并不高!而且也不牢固,我们可以翻过去,也可以用车把它撞开!再后面有湖,也有山林,我们怎么都能逃掉的!只要逃掉了,就意味着巨额奖金,不是吗?”
歹徒们一想,似乎也是这样。
领头的人又继续说:“你们现在自乱阵脚干什么?你们难道是去找警察自投罗网吗?让他们抓你们进监狱里卖屁股吗?”
歹徒们都不说话了。
但过了一会儿,又有人问:“可是,我们时间来不及了啊!包围圈在缩小!”
“听我安排!你,你,你,还有你!”领头的人说着,点出好几个人,“你们分别躲在这几个路口,不需要对着警察射击,就不时的放几枪就行了,只要有枪声,他们是不敢硬冲的,只会喊话,喊些把你们的双手举起来,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之类的屁话,fu…k,我如果愿意举起双手,我还拿枪干什么?”琇書蛧
这话逗的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紧张的气愤倒是消失不见了。
果然,事情的发展就如同他所说的一样,有几个歹徒就在路口远远的放枪,就逼的警察不敢前进。
这并不是说美国的警察无能,而是事实就是如此。
美国的警察在法律规定下是没有保护人民安全的原则的,第一原则是保护自身安全。
当年美国某所学校发生枪击案时,枪手就一人,第一批去了三四名警察,但他们就是不进去,反而是封锁学校的出入口。
就让枪手在里面大杀特杀。
反正命是自己的,我来到现场就已经是尽责了,想让我冲在前面,没门!
现在的状况就是如此。
大喇叭一声声的喊着,双方隔空放枪,但就是没有人上前。
这给里面的歹徒留下了足够多的时间去找寻孩子。
他们一家家的敲门。
不开门的就踹门。
然后找孩子。
如果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收留抱着孩子无家可归的人还行,但现在是危险时刻。
很快最近的一个邻居,沙曼萨抱着孩子躲在他家里。
女主人就对沙曼萨说:“对不起,实在抱歉,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不能再收留你了,被他们发现的话,我会死的,我全家都会死的,他们真的会杀人的,我有两个孩子,我不能冒这个风险!”
沙曼萨说道:“求求你了,别赶我出去,我可以躲在地窖里,他们时间紧促不会搜地窖的,你们是安全的!”
但女主人根本不听沙曼萨的话。
她流着泪把沙曼萨赶出去:“对不起,我不想这样,但我必须要以我和我孩子的生命为第一要素!”
然后,沙曼萨就出现在了歹徒们面前。
“嗨,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是我发现的!”
“嘿,快点过来!”
歹徒们立即兴奋了起来。
领头的人并没有说要找到三个,说的是只要找到一个就行了,现在这个人就在他们面前,怀里抱着孩子。
于是立即就有人扑上前,从沙曼萨手里抢走孩子。
沙曼萨瘫软的坐倒在地上,流下无助的眼泪。
这群歹徒根本就不管他们。
领头的人开来车,命令把孩子放在车里,然后开车带着孩子就走。
前面还有一辆车撞击围墙。
剩下的带徒们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老大先走了,于是立即作鸟兽散,纷纷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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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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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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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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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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