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后,沈舒只觉得整个人又活过来了,她瘫在那气息娇软的呼吸着。
唐耕墨同样微微喘息着。
他此时已经恢复了一点理智,但只是低头看了眼沈舒,那理智就又没有了。
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而且不满足接吻,开始撕扯沈舒的衣服。
“刺啦!”
沈舒露出了大半个锁骨,以及锁骨上的梅花胎记。
看到这梅花胎记,唐耕墨愣在了那。
好像……这个胎记很眼熟。
沈舒趁着唐耕墨这发呆的一瞬间,鼓足了力气,猛地挣脱,然后拼命跑回自己房间,“咔哒”一声把门关上。
客厅里只剩下唐耕墨静静的跪在沙发旁边。
失神的在想着什么。
记忆,似乎不是很清楚,毕竟那一晚也是迷迷糊糊的。
但是身体不会骗人的。
真的是她吗?
那潘娅又是怎么回事?
还是自己记错了?并不是沈舒?
第二天。琇書蛧
沈舒是被闹钟吵醒的,这是她为了避免意外睡过头,特意调整的七点半的闹钟,只是平时她六点半左右就会醒,一般都用不到。
没想到今天用到了。
主要是昨晚她没睡好,睡一会儿,就醒一会儿,还反复下床走到门旁边看门有没有锁上。
生怕唐耕墨又发酒疯了。
真是的,搞不明白怎么那么大个总裁也会发酒疯。
今后他要是喝酒,自己一定不要住在这里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她羞于启齿,昨晚最后睡着后,她做了梦,梦里也遇到了唐耕墨。
这直接导致她早晨起来换了套内衣。
这让她很恼怒,她觉得她不可能会喜欢唐耕墨这种臭脾气男人的,但为什么会梦到唐耕墨?
这让她觉得羞耻。
她连忙去洗漱,可一看到镜子,不由的惊呼一声。
她的脖子上都是吻痕,也就是俗话说的“种草莓”。
这密密麻麻的足足有十几个,可怎么上班啊?
要是冬天的话,穿个高领毛衣再戴条丝巾也就算了,但现在是夏天啊,戴丝巾会被人以为是神经病吧?
她试着抹了点粉在脖子上,完全遮挡不住。
虽然是在家里,但这样出去也有点羞耻。
沈舒立即穿上很严实的睡衣,把领子竖起来,勉强遮挡住了脖子上的吻痕。
她鼓起勇气,打开房门。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而且她要向唐耕墨讨个说法。
大家结婚协议是签了,她不会去做过界的事,难道你唐耕墨就可以了吗?
她在客厅里没有看到唐耕墨。
于是就去敲唐耕墨卧室的门。
哐哐哐敲了好几下也没人回应。
她试着拧动门把手。
没锁门。
沈舒心想该不会已经走了吧?
进去一看。
果然。
人已经不在了。
沈舒咬牙切齿,混蛋,他一定是觉得理亏了,才早走的。
于是她直接打电话给唐耕墨。
唐耕墨坐在车里,还没有上楼,不知道是宿醉还是昨晚发生的事,他现在脑子里还有点晕乎乎的。
因此让保镖先走了,他自己坐在后排宽大的老板座椅上。
车内没有光线,他睁大双眼坐在那,不知道在想什么呢。
嗡嗡。
电话响了。
唐耕墨拿起手机一看,是沈舒的电话。
他犹豫了下,接通:“喂!”
“唐先生!”沈舒义正言辞的说道,“我现在就不叫你老公了,你知道你昨晚发酒疯干了什么事吗?”
唐耕墨正愁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昨晚的事呢,总不能说是因为和错酒了吧?
但一听“发酒疯”三个字,顿时眼前一亮,颓色也没了,他立即说道:“对不起,我昨晚确实发酒疯了!”
“呃!”这种认错挨打的态度,顿时让沈舒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了,她叹了口气,说道,“我昨晚本来都准备好鸡汤了,想等你回去给你下面条吃的!谁知道你酒品那么差!唐先生,不能喝酒,就不要喝酒好不好?”
“行,我下次不喝了!”唐耕墨爽快的回答。
他这种态度,沈舒还真不好说什么了,事实上她已经原谅唐耕墨了,但她还是口气很硬的说:“我要请假!你得答应我,你今后不能以我请假太多的缘故辞退我!”
唐耕墨微微皱眉,有点不爽了:“你在拿这件事要挟我?”
沈舒直接挂断电话。
唐耕墨看着手机,漆黑的眸子,沉默不语。
没一会儿,沈舒直接发了个视频过来。
唐耕墨犹豫了下,接通。
“你在哪里?怎么那么黑?”
“车里!”
沈舒点头:“你以为我要挟你?你看看我这脖子,我怎么去上班!”
她把摄像头对准脖子。
唐耕墨疑惑的问:“你过敏了?”
“混蛋!”沈舒骂骂咧咧的挂断了电话,太生气了。
唐耕墨一脸疑惑。
霸总其实还是很清纯的,他只有沈舒那一次,而且也压根没有谈过女朋友,所以他真没往吻痕去想。
他想了想,打电话给徐良羡。
“怎么啦?我的唐大爷!”徐良羡有气无力的说道。
唐耕墨说:“沈舒好像有点不舒服,脖子上起了红色的斑点,你去看看吧!”
“行,我一会儿就去,你让我再睡会儿!我好困啊!”徐良羡一脸生无可恋的说道。
唐耕墨发了条信息给沈舒:假批了,你走oa(办公系统)申请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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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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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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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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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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