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沈若嫣还专门派了几个小厮,专门在门口看着。
他们蹲在府门背后,双眼紧紧盯着来往的人群。
一旦看到哪个怀里抱着包袱的,抑或是肩上挑着扁担的往这里走,这些小厮便个个如临大敌,一溜小跑地站到这些百姓面前。
随机展开一场拉锯战。
“这是我给陆大人的心意。”
“心意我们大人领了,东西还请您拿回去。”
“我老汉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些都是我们自家种的,不值几个钱的,还请陆大人笑纳。”
“大爷,我们府中真的不缺这些。
前几日送来的那些蔬菜瓜果都还放在院子里呢,你送的这些真的吃不完呀。”
“什么?”老大爷双眼一瞪,“你都收了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收我的?
是不是看不起我这个老头?”
小厮连忙摆手,“大爷,我真不是这个意思,实在是……”
“哼,今天你收也得收,不收也都收,东西我就放在这儿了。”
说完,老汉撂下胆子,转头就走。
剩下小厮看着两个装得满满的框子,抓耳挠腮。
其实刚开始,经过一番劝说,还能婉拒一些好意。
可后来,百姓们也聪明了。
往往几个人一同过来,这边与小厮们据理力争,那些就有几个从背后偷偷跑到门口,扔下东西就跑。
沈若嫣只能每天带着人,分门别类地将这些物品整理好。
那些瓜果蔬菜还好处理,捐给城里的慈幼局等。
可这些东西里面还有好些值钱的物件,有些一看就是传了好几代的老物件,虽然也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可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却是传家宝般的存在。
沈若嫣知道,这是百姓对陆彦的爱戴,可拿在手上却觉得太过沉重。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先让人将这些物件妥帖地保存好,等自己与陆彦离开后,再大开府门,让百姓将这些贵重物品认领回去。
由于大家的热情太高,眼看着很多其他城镇的人,也都赶着牛车往洲城里赶,弄得陆府门口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沈若嫣只好让人将府门关上,摆出大门紧闭地姿态,想以这种形式告诉大家,不要再送东西过来了。
可是,民间的法子层出不穷。
不知是谁第一个带头,将东西包裹好,站在墙外用力一抛,直接将东西扔进府中。
所以,陆府上下最近都十分有默契地遵循一个规矩:
走路绝不靠墙。
保不齐哪天,就会被外面扔进来的包袱给砸到脑袋。
唐修远抱着崽崽往前走去。
一路上,他兴致勃勃地不停念叨着。
这三年,他的很多发明被推广到益州各个角落,成了人人口中天才的代名词。
走在大街上,时常有人朝他竖起大拇指,感谢唐大人的发明,为他们节省了好多体力。
世面见得多了,唐修远也变得愈发稳重。
只不过,在家中还是那副小孩子般天真烂漫的模样。
三年前,沈若嫣诞下与陆彦的第一个孩子。
宝宝很健康,陆彦给他取名陆时白。
小家伙在襁褓中,那是乖得不得了。
喝完奶就睡觉,等睡饱了醒过来,即使没有人,也会躺在床上玩自己的小手手,从来不哭不闹。就连经验丰富的奶娘也说这是他见过的最乖的小宝宝了。
可惜,随着小崽崽渐渐长大,画风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有一种叫做血脉的东西,真的十分神奇。
沈若嫣终于相信,陆彦曾说他小时候十分调皮,这件事绝对是真的!
自从学会走路,陆时白婉若在五行山下压了五百年的孙猴子,撒了脚丫子地到处乱跑。
幸好府中人多,大家都将小少爷放在心尖尖上,轮流跟在他身后,体力还算跟得上。
可是到了最近,陆时白不知跟谁学会了爬树。
这下带孩子的难度系数突然直线飙升。
也就暗卫这些“专业人士”能看得住小崽崽。
也许是心理年龄比较接近,小崽崽与唐修远走得最近,常常能看到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凑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
唐修远抱着宝宝,走进院子。
沈若嫣正带着人,整理搬家时要带的行李。
做了母亲的沈若嫣,身上多了一份成熟的雍容,要说以前她的美更倾向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现在的她,宛如一朵盛放的牡丹。
“阿远,果果是不是又爬到树上了?”沈若嫣伸手,替唐修远摘下脑袋上的一片树叶,责备地看了他怀中的小崽崽一眼。
陆时白小朋友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个美丽的娘亲。
接收到沈若嫣的眼神,立刻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唐修远赶紧替自己的“莫逆之交”打圆场,“不是的姐姐,是我刚才走路不小心,撞到了树丛中。
果果很乖的,没有爬湖边那棵樟树哦。”
陆时白听了唐修远的话,顿时抬起头,皱着小眉头,摇了摇唐修远的手。
唐修远意识到自己说错话,顿时住了嘴。
沈若嫣见他们这么默契,到了嘴边的责备,倒也不忍心说出口了。
“好了,马上就要去京城了,阿远你也别只顾着陪他。”沈若嫣让人端来两碗甜羹,继续说道,“你的调书已经批下来了,趁有时间,你也好好准备准备,毕竟之后就要去京城当官了。”
这些年,沈若嫣早就把唐修远当作自己的家人。
这次回京,当然不会将他留在益州。
可是唐修远现在也是朝廷命官,不能随意走动。
当询问唐修远的意见时,他想都没想,嚷嚷着自己就算辞了官,也要跟沈若嫣走。琇書蛧
“姐姐,你别丢下阿远。阿远什么都不要,只想跟着姐姐。”唐修远说着说着,想起自己曾经在唐家的过往,顿时红了眼框。
他虽然不聪明,可是谁对他好,他还是知道的。
沈若嫣自然也不想留唐修远一人呆在这里,找陆彦商量了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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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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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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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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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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