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沁儿即将离开自己,就莫名有种好不容易将孩子拉扯大,女儿却要独自飞翔的老母亲的感觉。
不过,沈若嫣也明白,这样的分离对沁儿来说,是弊大于利的,只不过每每见到小丫头望向自己这依依不舍的眼神,沈若嫣就会在心里默默叹一口气。
这一日,沈若嫣主动找到鹤芒。
少年穿着一贯的黑色羽衣,满身的不羁,招摇得很。
沈若嫣还未开口,鹤芒却先向她说起了道别的话:“沈小姐,陆大人的毒早就解了,年也过完了,我也是时候该走了。
这些天我在你们这里白吃白住,这诊金我就不收了。”
视财如命的人竟难得大方了一回。
沈若嫣微微弯起嘴角,也学着他的语气,说道:“大恩大德,十分感激,不知将来有何打算?”
“云游四海,哪里能赚得到银子,我便往哪里走。”鹤芒说得潇洒自如,要是不仔细听,绝听不出他语气中藏着的一丝落寞。
沈若嫣状似不经意地说道:“反正你也没什么明确的方向,不如明日就和沁儿他们一起上路,也好彼此有个照应。”
台阶都递得这么明显了,鹤芒稍黑的皮肤上也晕起淡淡的红,可却还是嘴硬道:“您要是这么说,也不是不行。哎,那就等明日再看着办吧。”
第二日,看到鹤芒出现在车队里,沁儿低落的心情明显缓解了许多。
沈若嫣站在城门口,看着车队越来越小的背影,忍不住擦了擦湿润的眼角。琇書蛧
纵使心中再不舍,她也无法说出让沁儿留下来的话,只能提醒自己:
所有的离别都是一场重逢的开始。
不久之后,她一定会见到一个更加成熟可爱的小沁儿。
送走了沁儿和春娘,沈若嫣觉得自己的身边一下变得空落落的,除了帮夏梦筹划开办酒肆的事宜,沈若嫣所有的期盼都放在了暗卫送来的木匣子上。
陆彦每隔几日,便会让人捎来一个木匣子。
里面有时放的是一支含苞待放的花枝,有时是一个竹编的蚂蚱,每一件都是些不值什么钱的小玩意儿,却比那套贵重的首饰,更能打动沈若嫣的心。
随着盒子一起送来的,还有陆彦的书信,上面没有什么山盟海誓的情话,陆彦只是将自己的见闻都详细记录下来。
今天见了谁,做了哪些事,又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配合着手上的小物件,沈若嫣仿佛能看到他在益州四处奔忙的模样。
虽然远隔千里,却感觉他从未远离。
转眼,就到了百花竞相绽开的春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夏梦与乐坊的姐妹们一起开的酒肆,将在今日开业。
听到这个好消息,沈若嫣和柳念云两人带着礼物前去捧场。
刚下马车,就看见夏梦站在门口,热情地招揽着生意。
她将头发用发巾包了起来,一改以往柔弱的形象,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地干练,里面的其他女子也都是这般打扮,一点都看不出曾经是乐坊里整日弹琴作曲的乐娘。
见到沈若嫣与柳念云,夏梦主动走了过来,滔滔不绝地给她们讲起了自己的这家酒肆,脸上满是藏不住的骄傲与自信。
与其他酒肆不同的是,在这里客人们可以一边喝酒,一边听曲。
她们本是从小被培养出来的乐师,演奏技巧自然不用说。
虽然开了酒肆,却也不想放弃练就的一身本领。
原本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如今来到了普通百姓的身边,只要花上一杯酒钱就能欣赏得到,所以酒肆的生意格外地好。
沈若嫣仔细观察了一番,店里的客人除了男人,还有很多相偕而来的女子,甚至有几个母亲带着自家的小孩,点了几盘点心坐在角落里。
一位母亲指着台上轻抚琴弦的女子,教育孩子道:“你看人家这琴弹得多好,你以后要是不想跟你娘一样,一辈子干粗活,就多学学人家。就算弹不出这么好听的曲子,知道陶冶一下性情也是好的。”
沈若嫣听出商机,想着待会儿一定要跟夏梦谈谈再开间教授儿童乐器的事。
夏梦从后厨里抱出一个酒坛,动作熟练地揭开封盖,给沈若嫣与柳念云一人倒了一杯酒。
“这是我小时候瞒着司业偷偷埋在树下的,前几日与大理寺的大哥打了招呼,进去挖了出来,你们尝尝我是不是很有天赋?”夏梦说着,举起一杯酒递给柳念云。
柳念云笑了笑,含羞说道:“抱歉,夏姑娘,我最近不能喝酒。”
沈若嫣已经率先尝了一口,一股醇厚的酒香顺着嗓子眼一路蔓延到全身,夏梦的确是有酿酒的天赋,只不过听到柳念云的话,顿时放下就被我,担忧地问道:“怎么了?嫂嫂可是身子不适?”
柳念云笑得更加害羞,在沈若嫣忽闪忽闪的双眸中,不好思意地说道:“我有了。”
“啊!”沈若嫣瞪大了眼睛,激动得嘴巴差点能塞下一颗鸡蛋。
根据上辈子的记忆,算算时间,嫂嫂的确应该已经怀上了小畅畅,她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一件事给忘了?
柳念云笑着将沈若嫣托着沈若嫣的下巴,“大概一个多月吧,我和你哥本来是想等稳定了再告诉大家的。”
沈若嫣一点都不计较柳念云瞒着她,激动地挽着嫂嫂的胳膊,“嫂嫂,待会儿我们去街上逛逛,给小侄儿置办些衣物吧。”
“才刚怀上,哪儿有这么早就要准的?”柳念云笑着点了点沈若嫣的额头,“再说了,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男孩儿?”
“我就是知道呀!”沈若嫣笑着将头靠在柳念云的肩上,一想到家中即将增添一名新成员,内心就难掩激动。
两人在夏梦的酒肆里坐了一会儿,手挽着手走出酒肆,正要上马车,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男声:
“阿嫣妹妹!”
听到这声充满惊喜的呼喊,沈若嫣身子顿时僵住,全身上下写满了抗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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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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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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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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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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