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夏逸品同志的可靠消息,当时他就抱着我站在旁边,等到爷爷奶奶说完这句话,我也紧接着嚎啕大哭,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夏逸品同志举着我的手骄傲地说:“我闺女将来肯定也有出息着呢!”
爷爷奶奶回过头来冷冷地撇下一句:“女孩子家家的哭成这副德行,将来怎么嫁的出去哟!”然后又回过头去逗他们的宝贝乖孙。
邱柔女同志也是疼夏实疼的死去活来的,这是有原因的。夏逸品曾经告诉我和夏实,邱柔在生我的时候血崩差点没一尸两命,而在生夏实的时候顺顺当当,甚至能在手术台上打件毛衣。因此这个狭隘的女人就认为夏实是多么疼他的母亲,是个多么贴心的好宝宝。
夏实打小就生的俊俏,在那个我们俩都小到尚且辨不出男女的阶段里,他长得比我还要像个女生。我们俩晚上睡在一张小床上,通常是他先睡着,小小的手放在身体两侧握成拳头,皮肤是可爱的淡粉色,额头皱皱的,眼睛眯成线,脚趾头只有那么一点点,真是可爱的小家伙。
我轻轻地抬起他的小手握紧,然后“咯咯”地笑,他翻了个身,短短的腿就压在了我的腿上,我怎么努力挪自己的身子也挪不开,只有“哇哇”大哭起来。
那个时候岁月悠长,时光静好。我和夏实就一起在摇篮小床里晃荡着,他是个像小女生的小男生,我是个像小男生的小女生。
夏实从不是个懂得谦让的小绅士,他总是喜欢把我的玩具占为己有,包括只有女生才会玩的芭比娃娃。每次当我拿出眼泪攻势时,邱柔总会站出来义正言辞地说:“夏盈,你是姐姐,要让着弟弟,知道吗?”
在她的言传身教下,两岁又四个月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姐姐的就是弟弟的,弟弟的还是弟弟的。
更多时候,夏实是个温暖的孩子。他软软的小身子总爱趴在我的腿上,口水滴的整片整片都是。他用手拍拍我腿上那一些黏糊糊的唾液,忽的一下就微笑起来,露出一口粉红色的牙床。我也笑起来,那个时候我已经长出一口碎牙,我的口水“啪”一下就掉在夏实的脑门上,他倒是不介意,只顾着玩自己的去了。
那个午后,太阳很暖,夏逸品一手牵着我一手抱着夏实来到公园的香樟树下坐着。金色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光斑打在夏实身上,照得他就像个小天使一样漂亮。
夏逸品在我们耳边轻声的说:“夏盈和夏实,我的两个小宝贝哟,你们呐,只有在一起才会盈实,我给你们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你们一辈子相亲相爱,永远不要离散才是哪!”
那个时候我们还太小,关于“永远在一起”没有任何概念。
时间骗了我们,它说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事实上,谁和谁能永远不分开呢?
2
从夏实上小学开始,我就成为了他的护航者。
他一年级,我二年级。他那个时候还只会流着鼻涕到处跑,我已经是一个带着红领巾的光荣的少先队员了。
每个早晨,我牵着他的小手,带他去学校。
我一直都记得,路上先要经过一个两旁种满法国梧桐的小道,夏实最喜欢那个地方,他总是爱绕着梧桐树一圈一圈地跑。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么多,他们在生活高傲的姿态下卑躬屈膝地匍匐着、小心翼翼地生存着,我甚至觉得,那些俗人,怎么会注意到我的夏实?我只愿他永远都如斯干净。
那条小道上,我小小的步子要走上八百六十步,八百六十步之后,夏实小朋友会很自觉的来到我的身边,主动牵起我的手。那个时候我比他高出一个头还要多,我低头看着他的大眼睛,说:“真乖。”他仰头冲着我笑,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
那是记忆最开始的时候,夏实在种满法国梧桐的小道上,笑得很是好看。
接下来我牵着他走过一个上了年纪的石桥,夏实很是害怕走到那。每每有上学的小孩子从石桥上欢呼地跑过,石桥就会装模作样地抖上几抖。夏实总是被吓得浑身打颤,一只手紧紧拉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攥着我的衣角不放。我故作老成地呵斥他:“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这么胆小!”河水流淌的速度很慢,清楚地映出我的样子:装作严厉稚嫩面孔,头嘴角强压着忍不住的笑。
这个时候,夏实就会委屈的闷头向前走,我去牵起他的手,他一定会赌气地甩开。
那个时候,时间流淌的速度那么慢。我相信它一定是深深爱着我们,爱着梳羊角辩的夏盈和眼睛像是琉璃般璀璨的夏实。
那个时候的夏实还那么小,除了依赖我,他似乎不能够做任何事。我牵着他,多么好。
夏实小学生涯的第一天就闹出了笑话。那个时候我正在跟着语文老师读李白先生的《赠汪伦》,夏实的小身子突然就出现在教室门前,他像犯了大错的孩子,忸怩不安地垂着头,两只手拼命揉着衣角,活脱脱就是个受了气的小媳妇。
语文老师最先注意到他,她蹲在夏实面前,揉揉他的头发、轻声问他:“小朋友,你怎么了?”wWW.ΧìǔΜЬ.CǒΜ
夏实呆住了半天才细声细气的回答:“我……我来找姐姐。”
夏实的小模样彻底激发了年轻的女老师的母性:“谁是你的姐姐呀?”
我在心里暗暗祈祷:该死的夏实,千万别把我给拱出来,否则,这回丢脸可丢大发了!
“我的姐姐叫夏盈。”夏实诚实地回答,“我尿裤子了,老师叫我回家换裤子,可是我不记得回家的路了。”
全班人哄堂大笑,全都把视线投向我。我当时心里就忍不住骂脏话,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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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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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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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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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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