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见深根本没想到的今天金俪会过来,他更是没想到,她还把祖传的戒指给带来了。
他知道,这个戒指对于金俪的家族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现在,金俪要把戒指给宋念乔,就说明已经认可她了。
虽然,霍见深从小到大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他觉得霍家人就算不接受宋念乔,他也是不在乎的。
但他又不得不在乎宋念乔的想法。
他知道,他不在乎的事情,不代表宋念乔不在乎。
所以,金俪现在能拿出这个戒指,霍见深当然很高兴。
他也希望宋念乔能收下这枚戒指。
霍见深虽然嘴上说,会给宋念乔自由选择的空间。
不管她做什么样的选择,他都会支持。
但是,他再怎么有教养,再怎么大度,也到底是个雄性动物。
霍见深当然也不希望宋念乔最后选择离开他。
如果她能接受这枚代表着家族延续的戒指,霍见深也会很高兴。
这么想着,他就按照金俪的指示,把那枚精致的蓝色钻石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
然后,他又朝宋念乔伸出手来,示意要她把手放在他的掌心。
宋念乔本来是想拒绝的。
但是,眼下,看到霍见深和金俪母子二人,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而站在后面的宋连屿,也不停的冲她使眼色,拒绝的话,就没办法说出来了。
宋念乔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手伸了出来。
霍见深把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很巧的是,这枚流传了几代人的古老的戒指,尺寸竟然跟宋念乔的手指很合适。
金俪看在眼里,笑着说道:“哎呀,这就应该是乔乔的。”
其实,在宋念乔之前,这枚蓝钻戒指也有人试戴过。
就是霍见深的前未婚妻曾格。
当然,曾格和霍见深订婚这件事,是金俪和丈夫都完全不同意的。
他们虽然知道霍家多年来一直保持这样的传统,但他们是极其反对这种违背科学的事情。
只是,霍老爷子的话,在霍家属于一言九鼎的存在。
没有人能反对的了他。
曾格的母亲,是霍老爷子最宠爱的小女儿,曾格也被爱屋及乌,在霍老爷子的心里,比霍家其他的孙女都中他的意。
所以,曾格死皮懒的要嫁给霍见深,霍老爷子就顺水推舟,把霍家近亲联姻的“优秀传统”的继承大任,让霍见深去执行。
那个曾格,从她小时候开始,金俪就很不喜欢她。
不仅性格差,还很没教养。
又仗着被霍老爷子宠着,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跟霍见深“订婚”不久之后,曾格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知道金俪手里有一枚要传给儿媳妇的戒指,就非要不可。
金俪当然不肯给她。
曾格哪里肯善罢甘休?
她就把事情给闹到了霍老爷子跟前。
在霍老爷子看来,一枚戒指而已,他的外孙女想要,就给他好了。
再者,老爷子心里也很清楚,金俪是多反对他为霍见深指定的婚事。
霍老爷子觉得,如果金俪能把戒指给曾格的话,那就说明她会承认,让曾格做她的儿媳妇。所以,他就拿出大家长的架势,命令金俪交出戒指。
金俪并没有完全遵从霍老爷子的命令。
她就说:“爸爸,这枚戒指虽然在您眼里不值一提,但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金家有一个规矩,就是这个戒指,谁能戴上,就是谁的,如果尺寸不合适,那我是绝对不能给她的。”为了不让曾格占有了她娘家传下来的戒指,金俪还特地的让霍老爷子组织了家庭会议,让曾格当着整个霍家的面儿,戴那枚戒指。
结果可想而知,曾格太瘦了,手指头长得跟鸡爪子一样,那枚的戒指,她根本就戴不住。
当然,曾格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当场就提出,要把戒指改成适合她的尺寸。
金俪怎么可能让她得逞?
她当即就跟霍老爷子表示:“爸爸,这枚戒指可是我祖母留下来的遗物,对我娘家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是圣物一样!谁得到了这个戒指,平时也不会戴,生怕给弄丢了。改尺寸?这简直是笑话!您今天要只是向着曾格,那霍家我也待不下去了,我要回娘家!”
金俪的娘家也不是普通家庭。
霍老爷子自然不会为了一枚戒指,把两家的关系闹僵。
所以,这枚戒指终于还是让金俪给保住了。
此时此刻,她看到宋念乔和霍见深并肩站在一起,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养眼。
要是霍见深没能跟曾格解除婚约,要是现在站在霍见深身边的是曾格,金俪觉得自己会天天做噩梦的。
宋念乔戴上了戒指后,就觉得手上沉甸甸的。
她已经好久没戴过戒指了。
跟萧驭结婚,真的是连个戒指都没有过。
突然手上多了个东西,还感觉挺不习惯的。
不过,比起戒指本身,金俪送给她戒指这件事,更让她感动。
他们今天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跟陌生人也差不多。
金俪就把自己的传家宝送给她了。
宋念乔其实不在乎物质方面的东西。
但是,她收到这枚戒指,还是比想象中要开心一些。
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代表着她被金俪喜欢和认可。
这样的待遇,之前在萧家的时候,宋念乔是从来没体会到的。
她只知道,蒋茵对她恨之入骨。
至于原因,她现在也不是很清楚。
宋念乔其实不太想把她跟霍见深在一起发生的事情,拿来跟萧驭比。
但是,实在是人和人的差距太大了,她会不由自主的去对比。
看看现在,再想想从前。
宋念乔现在越来越觉得,她上一段婚姻,就是彻头彻尾的笑话。
午饭的时候,宋连屿为了招待亲家,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红酒。
他对霍家母子,比对谁都重视。
因为宋连屿明白,他怎么对霍见深,金俪是能看到的。
想必以后,她也不会亏待委屈了宋念乔。
宋连屿目前对金俪也挺满意的。
他觉得,她怎么都比宋念乔的前婆婆蒋茵要强一万倍。
“亲家母,你远道而来,我这也没什么准备,就是几样家常菜,你不要嫌弃。”
金俪笑道:“您太客气了,这些看起来都很好吃,我在A国都吃不到的,太感谢了。”
两人寒暄客套的时候,霍见深就给大家倒酒。
他先给金俪倒了,再是宋连屿。
轮到宋念乔的时候,霍见深就放下红酒,换上了橙汁。
金俪就不高兴了:“怎么不给乔乔倒酒?你心疼媳妇不是坏事儿,但这也太过了。红酒女人也可以多少喝点的,不喝酒吃饭多没意思?”
金俪挺喜欢喝酒的。
她还计划着,等宋念乔嫁给霍见深搬到A国去住之后,她要把儿媳妇给发展成酒友。
有时间就一起去酒吧,一边喝酒一边吐槽自己老公,这多有趣?
再者,金俪这人个性比较突出,她有点女性主义者。
最不喜欢的,就是看到女性被男人差别对待。
所以,这会儿见霍见深不给宋念乔倒酒,就不得不说两句了。wWW.ΧìǔΜЬ.CǒΜ
霍见深太了解他母亲的性格和想法了,就有些无奈的道:“不是我不让念乔喝,是她现在喝不了。”
金俪一听这话,就担心起来了:“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乔乔,是胃不舒服吗?”
宋念乔又不能说自己怀孕了,只能顺着她的话道:“是,胃有点不舒服……”
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霍见深开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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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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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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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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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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