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硝矿?”她迫不及待地问。
硝可是个好东西,有了它想不发财,财神爷第一个就表示不同意,非得把人给摁到金元宝堆里不可。
看着她那两眼放光的模样,大反派唇角微勾:“硝矿自然是你的,不过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婉一脸不解。
“硝矿在前面十里处深山里,大批火药却在山上地洞里。”谢慕白微微皱眉,若有所思地说,“而这客栈位于两者之间,如果单纯只是为了送运火药,似乎没必要雇佣十几个小二。”m.χIùmЬ.CǒM
“如果没猜错,这里应该就是火药加工厂。”
“如果能找到它,你说这是不是发财了?”
沈婉一听,立刻高兴了起来。
别的不说,就冲那套制造火药的设备,她也得去!
“这事就交给我吧。”
话音未落,沈婉便兴冲冲地走了出去。
看着她那蹦蹦跳跳的模样,谢慕白不由的笑了笑。
她竟这么喜欢钱?
别的且不说,单凭从林大善人处弄来的钱财,就足够她一辈子用的。
看来,她在襄阳侯府过的非常不好。
此时客栈里早已乱成一团,根本没人留意她。
见老管家的人都死光了,一众流犯们便开始抢夺这里的财物。
而胡大海也将官差分成两拨,一拨负责清理尸体,一拔负责将粮食搬走。
那密室会在哪儿呢?
沈婉翻遍了整个客栈,也没发现任何线索。
会不会是大反派猜错了?
正在胡思乱想,她猛的看到了那间柴房。
她想了想,便推开了破旧的木门。
一步,又一步。
突然,脚下发出一阵异样的声音。
沈婉心脏一紧。
她连忙弯下腰,用手轻轻敲了几下。
果然,下面是空的。
她心中一喜,连忙将上面的稻草拔开,一块极厚的青石板赫然出现在面前。
一用力,那沉重的石板便被掀开,露出一道长长的台阶。
这台阶表面极为光滑,一看就知道有人经常从这里下去。
沈婉连想都没想,便顺着台阶走了下去。
如同山上的地洞一样,这里也是用夜明珠来照明。
再往前走几步,一个地下的火药加工厂赫然出现在面前,墙角处还堆着数百桶尚未送出去的火药。
沈婉小手一挥,所有设备和尚未运走的火药全进了空间。
发财的感觉真是好啊!
就算是日后不制造火药,把这套设备卖了估计也值不少钱。
当然,墙上那颗夜明珠她也不会放过的。
那么大的夜明珠,买下林大善人的庄子都绰绰有余了。
沈婉走上前,伸手将那颗夜明珠取下。
突然,墙壁猛的一转,一个黑乎乎的密室赫然出现。
沈婉一惊,下意识的取出了消音手枪。
刚想动手,却见密室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
他们一动不动,宛若一具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借着夜明珠的光芒,沈婉小心翼翼走上前。
只见那几人双目紧闭,气若游丝。
看他们的衣着打扮应该是过路人,肯定是被那些混蛋给劫过来的。
“来人啊,快来人啊!”沈婉眼睛一转,高声喊了起来。
反正这里的东西全都被收走,即便有人来也只能看到一个空荡荡的地洞。
听到声音,胡大海立刻带人过来了。
一看密室里的几个人,他也变了脸色。
“原来那猎户说的是真的。”沈婉故意装出一副震惊的模样,“他们这儿真的做人肉包子!”
胡大海眼底喷火,恶狠狠地啐了一口:“可真是些畜生!”
他一边骂着,一边让官差们将人抬到了客房。
密室里一共四人,一个锦衣华服,应该是富家子弟。
其余三个皆小厮打扮,想必是他的家丁。
沈婉给他们检查了一下,发现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只不过是太饿晕过去罢了。
她让胡大海取来白糖,兑了些灵泉水给他们喂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那锦衣男子缓缓睁开了眼睛。
在看到沈婉那张小黑脸时,他愤怒地睁大了眼睛:“贱人,要杀要剐随便!”
“即便化成鬼,我也会找你们复仇的!”
他的声音太过虚弱,原本霸气十足的威胁此时却软绵绵的,宛若撒娇,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有些汗颜。
“别怕,是我们救了你,那些土匪被我们杀了。”沈婉一边说着,一边拉过胡大海,“看到没有,他是官差,他会保护你们的。”
看着胡大海身上那袭兮兮的官差服,锦衣公子这才松了口气。
“你们要去哪儿?”沈婉好奇地问。
锦衣公子哑着嗓子,疲惫地说:“我姓秦,家住陈留县。”
“前几日我带了几个家丁返乡,怎知途中遇到土匪。”
“他们杀了我两个家丁,将他们做成了肉包子。”
“如果不是侥幸遇到姑娘,或许我现在也成了那些土匪的腹中之物……”
说到这儿,他重重地咳嗽了起来。
“别想太多,一切都过去了。”沈婉听了,安慰道,“我去给你们熬点粥,喝了就休息吧。”
听了这话,秦公子不由的眼眶通红。
沈婉也没在意,熬完粥后让官差给送了过去,自己便回去向大反派炫耀她的成果了。
当然她也只是过过嘴瘾,并不会真的让他进空间参观。
看着这小丑女得意洋洋的模样,谢慕白脸上的笑意又加深了几分。
这一路上他所有的欢乐,大约就是她给的吧。
第二天一大早,胡大海便通知大家出发。
听到声音,秦公子也带着几个家丁出来了。
一看到他,孙氏惊愕地瞪大了眼睛:“是你?”
“表姐!”秦公子打量了她几眼,也认了出来。
一听这锦衣公子是孙氏的亲戚,沈婉连看都没有看,直接将手里那碗粥递给身边的人:“你吃吧。”
“真的……给我?”那人似乎有些不相信,犹豫地问。
沈婉猛一回头,发现却是刀疤脸正红着眼睛看着自己。
她刚想将手缩回,那碗粥却已经到了对方手里。
“少夫人,我不是人。”刀疤脸流着泪,哽咽地说,“如果有来世,我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他后悔了。
遗憾的是,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
沈婉瞟了他一眼,便径直去找谢慕白了。
雨后的天格外的蓝,就连迎面吹来的热风都觉得格外的亲切。
经历过这场大雨之后,众人还是觉得那轮太阳更可爱一些。
大家心情都不错,唯一不开心的人就是孙氏了。
虽然当时都昏迷了,但大家依旧能清楚地听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不管是不是出于被迫,她愿意替土匪生宝宝一事,还是让众人对其极为鄙夷。
“你最好还是找少夫人拿点药。”登徒之子母咬着牙,一脸恶毒的向她看去,“万一真怀了那土匪的种可怎么办?”
儿子的惨死,让她把所有气都移在孙氏身上。
流放路上虽苦,可之前他们一大家子都活的好好的。
可自从这贱人悄悄见过儿子之后,坏事就一件接着一件。
弄不好,儿子就是被这贱人的相好给害成那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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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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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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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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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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