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五:我在东莞那几年>第425章 老同学
  雪瑶听闻明天要去县城送行,她也非要跟着。顺带买一支钢笔和几个本子。

  林雪琼也是想趁着机会,带小妹置办几身衣服。

  照顾小雨的任务,就落在母亲的身上了。林母交代注意安全,也没多什么。

  次日一大早,吃过饭,几个人就大包小裹的拎着东西,徒步过去乡上。

  从桂花村到大河乡,走着将近一个小时。起个大早,倒是也没错过唯一的一班车。

  司机说,他本是不想出车的,正巧有个亲戚远道过来,他到县城去接。

  林雪琼嘴巴甜,说了几句吉祥话,司机和售票员都是乐呵呵的。

  给他们送到客运站,还问了一句晚上回不回去。他们下午三点接着人往回返,要是回去大河乡,就提前过来这等着。

  下了车,林雪琼和林雪瑶,把人送上长途客车。

  与前几日春运高峰相比,此时车子上空位子非常多。俩人的行李,也直接就放在座位上。

  林雪琼又瞧见,卖云吞的大叔。询问才知道,大叔的孩子都在外地,也没赶回来过年。

  他一个人在家冷清,就选择出摊。赚多赚少的没所谓,跟来往的人说上几句话,也不显得那么冷清。

  林雪琼要了两份云吞,又装了一个热乎乎的烤地瓜,让小妹送到车上。

  等雪瑶回来刚落座,就瞧着长途客车才缓慢离开。

  现在的市区,与她重生之前的变化还是挺大的。

  没有各处的高楼大厦,市区归属的面积也没有后世那么大。

  不过也就只有这几年的事。过上几年,到处都开始基础建设,街道边还有些泥泞的土地,都会变成一水儿的板油路。m.χIùmЬ.CǒM

  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小汽车也满地的乱跑。

  与那个时候相比,此时确实是落后许多。

  不过这家乡的味道,却是浓郁的很。

  俩人吃了云吞,浑身都暖洋洋的。

  “一会带你去买衣服。高中的大姑娘了,怎么也是该有几件体面的衣服。”林雪琼摸了摸小妹的头发。

  油亮油亮的,两个麻花辫看着朝气蓬勃的。

  吃过饭,俩人坐车回去县城。听闻姐姐要给她买新衣服,雪瑶可是高兴。

  下了车,刚要朝着卖衣服一条街的铺面过去,迎面过来个女生,拦住了俩人的去路。

  阮明秀也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遇见了‘失踪’很久的大名人林雪琼。

  俩人是高中同学,自从毕业之后,都没见过面。

  不过同学们之间,对林雪琼的消息却是打探了不少。

  甚至还有人说,她在东莞做了见不得人的营生。

  阮明秀性子直爽,读书的时候跟林雪琼也算是走的近的,因为这话还跟其他的同学吵过架。

  今儿在路上遇着,若不是她多打量几眼,就错过与老同学偶遇的机会了。

  林雪琼也是没想到,半路上还能遇见同学。

  “咱们有多长时间没见了。”阮明秀拉着人,到个暖和的地方。眼前瞧着还是那个老同学,可是这眉眼之间,觉得是有了很大的变化。

  尤其是林雪琼穿的衣服,在这小县城肯定是买不到的。

  连她脸上的化妆品,阮明秀看着都喜欢。

  那小嘴唇,也不知道是擦了什么口红,点缀的整个人气质不俗。

  当初读书的时候,林雪琼最是土掉渣的。可是这两年不见,怎么摇身一变真跟电视上的大明星似的。

  尤其是头上上,随意挽着的一个红底白点的发卡,还有一个小蝴蝶结在上面。

  阮明秀咂舌,以前没觉得林雪琼是个漂亮姑娘。今天看着……

  又上下打量,阔腿的淡蓝色牛仔裤,配上个黑色的小方跟皮鞋,里面的白色高领毛衫,与穿着的卡其色的羊绒大衣陪在一起,可真是太赏心悦目了。

  越说,阮明秀越是觉得,林雪琼这两年肯定是遇着有钱的老板了。

  要不然,人怎么可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气质变化这么大。

  暗戳戳的询问,她是不是做了那档子营生。

  “你乱想什么呢,我是在注塑厂子打工的。”林雪琼无奈。不过也知道,对于东莞的传言一直不少,她变化又这么大,难免会有人胡乱猜测。

  阮明秀爽朗的大笑,“我就是开个玩笑。谁都能做,唯独你没那个胆量。”

  又询问起来,这两年她在东莞打工的事。要是待遇好,阮明秀也想过去。

  小县城待的腻歪了,想换个环境。要是有机会去大城市逛逛,也不枉此生了。

  “行啊,你要是舍得家里这摇钱树,跟我去当小工也行。”林雪琼瞧着阮明秀这一身衣服,也不是便宜货。

  猜测,她家的饭馆生意也是不错。

  打趣几句,阮明秀才想起来询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

  赶得好不如赶得巧,今儿晚上正好同学聚会。

  她也是前几天才撺掇聚一聚的。有在读大学的,也有在外地务工的。现在想凑齐全班同学,也是不容易。

  遇着哪个,要不然是联系上哪个,有时间的就请来了。

  不过阮明秀最高兴的,还是今儿在这遇着林雪琼。

  “有没有时间,你都得去参加。这两年,大家最好奇的就是南下务工的你的情况了。”阮明秀撺掇,晚上务必要去参加。

  林雪琼也想见一见,这些高中同学。

  算起来,高中同窗的友谊,对她来说也弥足珍贵。

  至少毕业之后,再想遇到这么纯粹的感情,属实不易。

  听她答应要去参加聚会,阮明秀眼见着的高兴。说是要提前回去,多准备几道菜。

  今天晚上林雪琼也别回去老家了,喝多了,晚上就住在她那。

  等阮明秀离开之后,雪瑶有些担心。“姐,你们晚上聚会要喝酒吗?我听明秀姐说,还有男同学在呢。会不会不安全。要不然,你还是跟我回去吧。”

  “我不喝酒,一会给你送上车,我就近开个房间,吃完饭就去那住。”知道小妹担心,把安排跟她说完,拉着过去买衣服。

  小县城,也没有什么时髦的衣服。不过对林雪瑶来说,能有一身新衣服穿,就足够高兴的了。

  也怪不得阮明秀刚才大惊小怪林雪琼穿着不俗,林雪瑶也是羡慕她这个姐姐的行李。

  随便拿出来一件衣服,都能跟画报上的明星比的。

  她也是羡慕,姐姐的眼光可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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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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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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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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