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到他的嘴里,好像她是个负心汉呢。
邓丽抱着小雨躲在背风的地方,看他们俩人在那拌嘴。
总觉得,这个大表哥在表姐面前,就是个乖乖的大孩子似的。
林雪琼也不想在这多逗留,生怕耽搁了回去参加酒席的时辰。
拿着行李转身就走,还没抬步,就被沈景坤给拉住了行李袋。
这下,她想走都走不开。
“我还是你表哥,这个身份送你回去没问题的吧。我就想多跟你相处一会,再见,就要好几天之后了。”沈景坤顺着行李袋,摸着她的手指。
林雪琼慌忙松开,对视上他可怜兮兮的眼神,尤其是那张脸,她着实是没有多少抵抗力。
她走在前面,抱着小雨。邓丽背着个包,跟在沈景坤的后面。
一前一后,这步调倒是和谐不少。
一里地的路程不远,走着不到十五分钟也就结束了。
这一路,可是遇见不少桂花村的人。都跟林雪琼打招呼,也有认出来沈景坤的,狐疑他们三个人的关系。
也有不太熟悉的人,问林雪琼这是不是一家三口带着保姆回来过年了。
她是忙着解释,不过颇有越描越黑的感觉。
沈景坤倒是乐得被人误会,还多往前走了几步,跟林雪琼并肩一起。
邓丽看着他们三个,还真像是一家人。
越是靠近村口,来往认识的人就越是多。好多人带着探究的语气,询问林雪琼是什么时候结的婚,什么时候生的孩子。
在他们印象里,林家的老三好像刚高中毕业没多久。
有家里孩子,跟着林雪琼一起打工,先几天回来的,倒是知道其中的一点内情。
拉着人,到一旁就说起林雪琼的事。
不过这话说到最后,也都是对林雪琼的恭维。
小小年纪,就已经是大领导了。带着村子里多少年轻的小伙子大姑娘,在外面挣钱呢。
要不是林雪琼,他们可没有这门道。ωωω.χΙυΜЬ.Cǒm
有林雪琼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村子里的道路,比乡里的坎坷多了。
到处都是下雨泥泞坑洼干涸之后的凹凸不平。走路的时候不小心,很容易崴了脚。
有几次,林雪琼顾着跟村子里的人说话,差点就摔着。
幸而沈景坤及时出手,把她给护在怀里。
如此一来,更是惹来不少人的误会。
进了村子,这下林雪琼可怎么都不让他再继续送了。
沈景坤也知道,再过去就不太礼貌了。
站在村口,把行李放到她的手里。“什么时候回去莞城,我跟你一趟车。”顺势,手指头也塞到她的手心里。
干燥带着些许温热的手指,在她手心里戳了戳。
在外面走了许久,他是带着不少热气的。而她却浑身都冷透了。
要不然,怎么会一个手指头的温度,也让她觉得暖和的打了个哆嗦。
瞪了他一眼,但这威胁却是一点震慑力都没有。
“我什么时候回去,跟你有什么关系。”转头就走。
沈景坤这次倒是没有追着过来,可目光似乎是黏在她身上似的。
即便是背对着他,也能感觉出来那制热的目光。
“大表哥也就对你这样。他结婚的时候,我跟我妈去了。跟个死人似的。姐,我知道这事不好说也不好听,但我就觉得你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邓丽自小是在村子里长大的,也知道那些老嫂子、老婶子的嘴巴里,吐不出什么好话。
但她觉得,以后的日子是给自己过的,管他别人说什么。
别人编排的天花乱坠,他人也得不到什么好处,而自己也掉不下二两肉。
看看这些日子,大表哥跟她在一起时候,才像是个活人似的。
有的时候,就站在原地发呆,就看着她,那眼底也都是知足的。
“别人的议论不重要,但大表哥的父母呢。他自小是在那样传统的家庭长大,忤逆父母的事情他做不来,即便是做了,那肯定也会后悔。我不想让他难做人。”林雪琼何尝不知道,日子是过给自己的。
就算是全天下的人都不看好,若是得了父母真心祝福,那对彼此来说也是坦然的。
提及沈家的父母,邓丽也是无奈。
她知道沈老中医的脾气,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以死相逼的戏码,她也没想到,竟然出自他的手笔。
当时在大树村也是被传了许久。邓丽也是亲耳听说过一些难听的话。
指责沈景坤的不多,多是说林雪琼狐狸精,勾搭人家好人家的孩子。
可谁也不知道,沈景坤能有那样的成绩,林雪琼付出了多少。
那些编排的话,不过都是他们猜测加工之后,张嘴就说的。
未尝他人苦,却也是见不得别人有好日子过。
至于徐莹那一家子,邓丽更是咂舌。那就是一家子势利眼。
她之前坐过几次徐莹售票的那趟车。遇着穿的体面一点的,徐莹恨不得跪在地上跟人家多说几句话,就想攀个关系,好给她介绍一份好工作。
那厚着脸皮的事,也就只有徐莹能做的出来。
但凡是见着个,穿着朴素一点的,掐着半个眼珠子都见不上。
一样的车票,一眼的路程,倒是因为衣着被她冷嘲热讽的。
她当时也不知道,沈家的人怎么就看中了徐莹那样的人当儿媳妇。
林雪琼心里哂然,不是看中了徐莹,而只要不是她林雪琼,任何女人都可以。
当时,就是为了让沈景坤断了念想,才会随意找个女人就把婚事给办了。
她倒是也觉得可笑。不知道沈家的二老,是真觉得徐莹与他们门当户对,还是觉得她就因为学历配不上沈景坤,就一无是处了。
心中甚至有些嘲讽,兜兜转转,即便是沈父以死相逼,最后沈景坤还不是要回到她的身边。
她很想看看,沈家的二老到底是什么态度。
如若他们不是沈景坤的父母,她很想挽着沈景坤的手臂,当面去看看。
不过这念头,也就转瞬即逝。她也没有坏到那样的程度。
更何况,她与沈家的人交恶成什么样都没所谓。可沈景坤是他们的孩子,生养之恩,却是无法忽视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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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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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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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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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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